一次热切的拥抱会导致什么严重的后果?很难想象,那会是一个侵犯人身权的事件。宁波鄞州区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罕见的拥抱侵权案件。
宁波鄞州的张老太八十多岁了,是个孤寡老人,和邻居相处得非常融洽。隔壁邻居家有个四岁的小亮聪明活泼,和张老太相处得很好。小亮总是亲切地叫张老太“阿太”。
一天,小亮的妈妈跑到张老太家里找小亮。听说小亮不见了,张老太也开始帮忙找起来,当张老太走到天井边时看到了小亮。此时,小亮“阿太,阿太”地叫着扑向张老太,张老太赶忙伸开双臂去接……哐,小亮和张老太同时摔倒在地。小亮笑着爬了起来,可张老太却怎么也站不起来了,她感觉腿部撕裂般地疼痛。
张老太被立刻送到医院治疗,结果被诊断为腿部多处骨折,花费了6000多元的医疗费,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老太构成八级伤残。
张老太出院后,小亮的父母照顾了老人两天,但因忙没再顾及老人。可张老太因这次受伤,日常生活受到影响不小。想来想去,张老太让人帮忙,起诉到了鄞州法院,要求小亮支付医疗费等损失。
小亮的父母接到传票后委屈地说,确实是小亮把张老太扑倒在地导致其受伤,但他们曾多次告诉张老太年纪大了,不要抱顽皮的小亮。现在出了事,他们也不想看到。
法院在审理中进行了调解,最终小亮的父母当庭支付了张老太3000元。
点评:这次纠纷用法律的标尺衡量,是一起人身侵权案件。小亮的行为导致了张老太人身受伤害,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小亮是未成年人,他的赔偿义务应由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