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天价交通事故赔偿案落槌
法院首次提存巨款解决受害人后续治疗
近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富阳市法院对张燕琴诉富阳永兴纸业有限公司交通事故赔偿一案的判决。至此,这起赔偿数额高达400余万元的天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尘埃落定。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首次引入了提存机构,判决支持一次性给付巨额后续治疗和护理费用。
出租车出车祸
那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发生在3年前的一个雨天。2007年4月17日下午2点多,富阳的张燕琴女士乘上一辆出租车,沿富阳市富春街道大桥路由西向东行驶。当出租车行驶到大桥路延伸段时,车辆失去控制冲出路面,撞上了人行道绿化带中的大树。
张燕琴在事故中严重受伤。医生诊断为C4/5脱位伴四肢瘫,并进行“前后路联合切开复位内固定加钛网椎骨融合术”。
当年5月22日,富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这次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出租车驾驶员马某雨天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途经事故路段车速过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索赔巨额治疗费
事发后,张燕琴家人为了治疗支出了巨额的医疗费等,虽然此前出租车所有人预付了66.5万元费用,但后续治疗费用更是个无底洞。
2008年9月25日,张燕琴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她的伤残程度、护理依赖程度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认为,车祸致使当时年仅37岁的张燕琴伤及颈部致颈4/5椎体明显错位导致颈脊髓完全性损伤,引起四肢瘫痪、大小便失禁,已构成一级伤残、一级护理依赖。而且因张燕琴四肢瘫痪的伤情仍然延续存在,为此还要进行长期的康复训练治疗。由此今后必然发生的药物费、治疗费、材料费和康复训练治疗费等每月约需人民币8000元左右。到案件审理时,张燕琴一直住院进行康复治疗,而且每天需24小时的护理。出事时,张燕琴37岁,女儿才12岁。
2009年5月11日,张燕琴在家人的帮助下,起诉出租车所有人富阳永兴纸业有限公司,索赔已经花费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500余万元,其中后续治疗费以每月8000元计算20年,为192万元。据悉,这是目前我省法院审理的交通事故赔偿个案中最高的索赔额。
提存后续治疗费
富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后续治疗及其费用问题成了主要的争议。经被告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张燕琴后续治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及后续医疗费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机构认为,根据张燕琴恢复情况及医嘱要求,今后对其进行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及康复治疗是合理的。
据此,富阳市法院认为,富阳永兴纸业有限公司作为事故车辆的所有人对张燕琴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从公平正义的原则出发,确定一次性支付后续医疗费和后续护理费,并交由法院指定的提存机构提存。原告张燕琴提供有效证据定期定额向提存机构领取,如有积余,退还给永兴纸业。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均计算20年,治理费每月以8000元计算,护理费以每月3600元计算,合计278.4万元。
为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张燕琴医疗费、陪护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25万余元。同时,判决该公司赔偿后续医疗费192万元、后续护理费86.4万元,共计人民币278.4万元,交付到法院指定的提存机构。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张燕琴凭医疗费和护理费票据到提存机构领款,每次领款按11600元/月结算。近日,杭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了该判决。
据悉,这是我省法院首次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引入提存机构。审判人员解释说,这样做既保护了受害人张燕琴能及时得到治疗,又保障了该费用不被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