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案例透视老太身带两只野猪夹爬行3天回家
老汉私放夹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缙云一位61岁的老太太,左右脚先后被野猪夹夹住,艰难爬行了3天才获救。日前,放置野猪夹的杨某因涉嫌过失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缙云警方取保候审。
上香迷路遭遇野猪夹
事情发生在2月25日下午。当天是正月十二,天气不错,缙云县七里乡梅下村61岁的施老太决定去西岩庙拜佛。
因为是独自上山,加上好久没去过,施老太在山上迷路了。她选了一条小路上山,可是走到冷岙里西岩山场附近,一脚踩下去就不能动弹了,钻心的疼痛让她几乎昏过去,摔在地上好几分钟后才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是左脚脚腕被一只巨大的野猪夹给夹住了。
年已六旬的她,没有能力单独撑开这个野猪夹,她找到了捆绑野猪夹的铁丝。铁丝一头固定在树桩上,施老太用石头砸断了铁丝,但野猪夹还死死夹住关节,她已经不能迈步。
为了生存,施老太用双手爬行,拖着野猪夹向山下“走”去。好不容易爬到了一个叫“平阳坑”的地方,不幸再次降临:小路上,另一只野猪夹正张开“血盆大口”等着她。因为她是爬行的,这只野猪夹就夹在了她右腿的膝盖上!
命保住了脚没保住
这时天色已晚,求生的欲望支撑施老太继续爬行,中途她痛晕了一次。天下起了大雨,冷雨把她给冻醒了。施老太冷得不行,就抓了一把树叶往衣服内塞,捱过了第一夜。
第二天,她继续艰难地爬行。饿了,咬几口带来的供品,渴了,就喝点衣服里拧出来的雨水。为了防止再次被野猪夹伤害,她爬行时非常小心,用树枝拨开落叶看清楚后再前进,有时半天只爬出几百米,到了夜里,就收拢一些树叶做个窝睡觉。
直到2月28日上午,施老太终于爬出深山看见了大路,一位香客在半山腰的路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施老太。香客立即报警,当地村民和派出所救援人员帮施老太解开野猪夹,并将她送进了医院。虽然施老太的命是保住了,但由于被夹的时间过长,她的左腿踝关节以下已经坏死,被迫截肢。
私放野猪夹伤了人涉嫌犯罪
从3月1日开始,缙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制室、新建派出所、森林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该县检察院也提前介入。经过3天努力,调查组最终将嫌疑对象锁定为该镇杨桥村的杨某。3月3日,调查组在杨某家搜查出野猪夹十多只。之后经过4个多小时的搜索,民警在杨某的指引下找到了放置在里西岩山场的另两只野猪夹。
据了解,杨某今年66岁,有十多年捕猎经验,他放置的两个野猪夹在山上相隔700多米,是一个“连环陷阱”,没想到先后夹住了施老太。3月8日,法医经鉴定确认施老太的伤势为重伤,杨某也因涉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取保候审。
警方表示,近年来,山林野猪数量过多,缙云当地组织了合法的野猪狩猎队,但明文规定禁止使用野猪夹等捕兽工具捕杀野猪。不过,一些没有狩猎资格的人往往偷偷在山上隐蔽处安放野猪夹,时有伤人事件发生。目前,当地正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私放野猪夹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法条链接:
《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