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e
发表于 2009-1-4 08:21
(五十一)
新来的局长姓魏,四十来岁,看上去很和善,他把我叫到办公室,很亲切地说:“小应,你是局里的一支笔,以后,可要多多支持我的工作啊,记得我上中学的时候,也很喜欢写作文,老师还经常表扬我的”我心里打了一个激灵,他说自己以前喜欢写作文,证明他是有一定文字功底的,要是他苛求文字,我今后的日子恐怕不太好过。
果然不出所料,魏局长给我的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当我把写好的材料交给他时,他粗粗看上一遍,然后笑呵呵地对我说:“小应,回去再修改一下,注意文采,下班前交给我。”以前给许校长和谢局长写东西,他们只强调语句通顺内容完整,从没要求过文采,又不是搞文学创作,这个文采的度还真不好把握。
我悻悻地把材料拿回办公室,咬着笔杆想:怎么样才叫有文采?我做事向来认真,上交的稿子都是经过好几遍检查的,假如退回来让我修改,我当真是黔驴计穷。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再过半个小时就要下班了,实在无计可施,只好上网搜索了一些客套话、肉麻话,强加进去,怎么看怎么别扭,算了,就这样吧。心虚地再次走进局长室,小心翼翼递上修改后的材料。魏局长笑呵呵地说:“比刚才好点了,不过以后还得加强文采,把我们的工作成绩用强烈的语气表达出来。”本来,我觉得写这份材料就是一次造假运动,把一丁点的事无限扩大化,没想到,魏局长还嫌不够,非要再三强调文采和语气,真是难煞我了!
新领导显然不欣赏我的文字风格,每次我辛辛苦苦写起来的东西,他都要求我修改,修改,再修改。对我来说,本来驾轻就熟的文字工作现在成了一件相当痛苦的事,下笔、修改都是想了又想,字字推敲,呕心沥血。久而久之,竟患了恐惧症,以至于一接到局长要我写材料的命令,十个手指头都要不停颤抖。在一次次被要求修改材料的折磨下,我心力交瘁,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了信心,也许真的是江郎才尽了,面对魏局长失望的眼神,心中仿佛有千万只马蜂在咬。
我现在太压抑了,很想逃避,但又能逃到哪里去呢?要是赌气辞了职,到哪里再去找这样一份稳定的工作?更何况,我要担负起全部的责任,养育我的棒棒。
stephen_sun
发表于 2009-1-4 10:55
也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给你一线光,就梦想着得到一束,有了一束光,又想得到整个太阳。 - 绝妙!刻划人性入木三分!!!:s5
伊人
发表于 2009-1-4 18:16
唉,就是这样的啦~~
沧海一笑
发表于 2009-1-4 21:14
:s5 :s5 :s5 :s5
伊人
发表于 2009-1-5 09:28
又来造楼了~~
匆匆001
发表于 2009-1-5 09:39
我也来等:)
伊人
发表于 2009-1-5 10:53
又翻页了~:strong
tange
发表于 2009-1-5 11:02
(五十二)
苦闷的时候,一个人在家弹钢琴聊以排遣,弹着弹着,就走神了。唉,刚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挣扎着四处找工作,吃尽飘零异乡的苦头。总算是找到稳定的工作了,可是,一个谢局长,给我无限自信,一个魏局长,又给我巨大压力。应惠啊,应惠,你就像一只风筝,线牵在别人手里,你的命运如何,全看那个掌线的人。突然,脑子里火花一闪,命运可以由自己掌握吗?不为别人打工,不看领导脸色,自主创业,不可以吗?
创业需要启动资金,我得从长计议,先想办法多弄点钱。赚钱要凭本事,审视自身,我有什么本事呢?我有一本教师资格证,一本大学中文系毕业证,一张钢琴四级证。除此之外,一无所长。就凭着这几张证书,能否兼职赚些外快呢?我想起了曾经陪我同住的于玲,她在周末的时候经常去“走穴”,兼职教孩子们弹钢琴。想想我也会弹点钢琴,能否找个“陪练”的活?无论能赚多少钱,就当作尝试吧!想到这里,心头一热,跃跃欲试,给于玲打了电话,约她出来喝茶。
在茶楼,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了自己的想法,于玲听了哈哈大笑:“应姐,你别开玩笑了,给小孩子当钢琴陪练,每小时赚不了几块钱,把周末的时间献给那些小孩,还不如去傍个大款,凭你的实力,嫁个老板没问题。”说起终生大事,我有点伤感,松走了已有两年,我也是奔30的女人了,说媒的人倒是不少,可就是不来电。哎,先别想这个了,现在当务之急,是找个兼职,渐渐实现人生事业上的重大转变。
于玲见我蹙着眉头,给我出了个主义:“应姐,你要是真的想赚钱,有一个好办法,就是像我一样办一个地下培训班,我是音乐老师,办的是钢琴班,你是语文老师,可以办作文班,招生对象锁定小学生,周末或者晚上的时候把学生招到自己家里来学,大批量招生,肯定能赚到钱!”她还传授我一些成功的秘诀。最后,她很真心地对我说:“假如没有那么多的收入,我也不会冒险去招生。”我点点头,因为教育局有规定,禁止所有在职教师做家教赚取外快。
也许于铃的思路是正确的,我也决定冒险一试,要是能赚到钱,不用等领导来开除我,我自动辞职。要是这个行业赚不到钱,我小试一段日子就收手,不会被人发现的。况且,要想事业成功总得冒险,胆子不大能行吗?
烦人
发表于 2009-1-5 11:09
呵呵,总算坐到沙发了!
烦人
发表于 2009-1-5 11:11
给我出了个主义——主意;
伊人
发表于 2009-1-5 11:33
呵呵,总算坐了个板凳!:victory:
危言耸听
发表于 2009-1-5 12:36
一口起看完,抢不到凳子了!:lol
tange
发表于 2009-1-5 19:12
谢烦人、伊人指正及大力支持
成根
发表于 2009-1-5 20:12
也许于铃的思路是正确的
也许于玲的思路是正确的
伊人
发表于 2009-1-5 20:29
还是成根大哥看得仔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