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张帆 于 2011-3-20 09:04 编辑
................................................... 老 屋 沧 桑
(一)
这题照上是我家祖上留下来的老屋,我出生在这座房子的东首楼下大房里。
据记载,此屋建于清光绪年间,挂在中堂《母教多士》的那块匾额上,落款记年是光绪廿六年。那就是说,这房子建成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了。可故乡龙屿村的人们,至今还在叫它为“新屋”。如果现在有人去龙屿,用我的名字问我的老家是那座屋?可能年轻人有的会答不上来;可一说“新屋”,村上的男女老少就无人不知。可见这房子建成后,在当地“新屋”的名气,是有多么的显赫了!
这房子是我太婆手里建成的。据说,我太公原是个穷苦的农夫,娶了我太祖母吴氏后,家境才渐渐好了起来。
我太婆吴氏,贤淑聪慧,进了张门以后,勤俭持家,苦心经营家业;加上我太公勤劳苦干,几年下来,就在当时刚从象山港边围垦起来的大生塘,添置了好几亩深水薄田。
那里的田,水有一尺多深,种的全是单季“淮白”,插秧时,秧苗需要半人高;种田的人要脱去上衣的一只袖子,裸右肩单臂才能插种。这时田里的水不但深,而且还带有咸味。田里多有鱼、蟹、虾、鳖等水生动物。
说起我太公勤劳吃苦的程度,当今村上的老辈人,还在传说着他务农的故事:
据说他在耘田时,起早下田到天黑,双腿跪在稻丛里从不站起来;给他送饭去时,不管送饭的人怎么叫他,他都不理不闻。
那里的田条幅特别长,一般都由两条幅起亩的(每六株稻的宽度为幅;从一头的田岸到另一头的田岸的长度为条。当地人俗称“汏头”)。“一汏”田耘到头,起码要好几个小时。送饭去的人一直要等到他耘到田横头,才能把饭交到他手里。
吃饭时,他也不站起来,就跪在田里,只把手在田水里汰一下,接过饭就匆匆的吃起来。吃好后,把碗筷交给送饭的人,自己掉头又耘起他的田来!
更传奇的是,据说他每次雇短工耘田,他总耘在最前头,一旦摸到鱼、蟹等,他可以一声不响的将其掐死,葬在稻株旁的泥里。
有一次有十几个短工一起耘田,他的作为被旁边的人发现了。回到家里,这人问他:为什么不把摸到鱼、蟹拿回家里?他却说:“耘田时,每天都会摸到无数次的鱼、蟹,如果我摸到时一声张,这许多人都会停下手里的活,朝着我观望。这要耽误掉多少工夫?”
接着,他反问人家:“你说,我是把这些东西拿回家来吃上算,还是葬在田里上算?葬在田里到还能肥田,要是耽误了这许多人的工夫,那这些鱼、蟹比买着吃,不知还要贵多少倍呢!”
他就是这样精打细算的来经营农活的。
由于我太公在经营农业生产上如此精细,再加上我胡氐太婆治家有方,不几年,家境就越来越好,成了当地一家很富有实力的“财主”。不但家里的田地越买越多,而且还建造起三道桅的大船,做起了南北的海运生意。钱多了,自然不安居于原来低矮简陋的小屋,我太婆就筹划起建造新屋的行动:她用自家的大船,从福建购来了大批杉木,准备要在龙屿建起一座最大、最好、最气派的楼房。
龙屿是个古村,村里早有几座明代的大宅。但这些房子虽然大,可都是式样陈旧的古朴平屋,无法可借鉴;只有当时刚落成没几年的一座楼房――“下院”(有人也叫“下园”),它“月洞门”,前后天井,一正二横,造形新颖,尚可借鉴。
那时的人也是很会攀比的,特别是后富之家,因长期处在先富之人的藐视之下,一旦富了,就产生一种非得超过人家的逆反心理。我太婆也是如此,为展示她“巾帼当家、不逊须眉”的那种气魄,就暗中使劲,一定要把房子建得比“下院”还要富丽堂皇。
可是,她没有想到,在选择地基时,却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
当时我家在这里有三个紧邻的菜园,可三个园子被一条“L”形的村上公走的路间隔着,无法连成一片。她去村上找管事的人商量,要求把路从前园前边拉直,做成“╗”形状,让三个园子连成一片,使建新屋有足够的地基。可村上的人不答应,说:这要破坏村里的风水,路是绝对不能动的。
她在村里这条路没走通,就去走另一条路:找菜园后边一家住草屋的住户商量;提出:择一个与其同样大的地方,造五间瓦屋来调换他家的屋基;或者由他家开价,用钱卖下这块地基。可这家人嫉妒她家有钱,就是不肯将地基转让给她。在后来动工建房时,甚至连筑墙的脚手架和出水沟都不允许在他家的空地上暂置。以至为搭砌墙的脚手架,使得原本就小的屋基,又向内退进三尺,使屋基更加捉襟见肘。
这户住草屋的人家,由于他家的无知和嫉妒,不但限制了“新屋”的建筑规模,也让他子孙的几代人,在这低矮的草屋里,整整的住了近一个世纪;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才由他们的后代丢弃这破烂的草屋,另择地方去建了五间平瓦房。
这就是那个时代,一个没有社会背景,又是女人当家的后富之家的无奈!否则这座房子将会比我们现在看到的更为壮观!
地基调不拢,只好在自己家的园子里建造了。由于屋基限制,其规模只能缩小,所以建成后的房子,主建筑虽不比“下院”小,但却少了前后天井和重门。外观上就成了现在照片上那样。
由于地基原因,房子没法按原计划的规模建造了,到房屋落成后,就多出了大批的木材等建筑物资。我太婆就用这些剩余的材料,在原来居住的老屋基上,又造了正屋七间,横屋各三间;一正二横的四合院平瓦房一座,送给当时帮她管理船运和家业的沈姓姑表外孙一家。据说她的大外孙沈大如,就是因为那艘大船在吕泗洋触礁时罹难的。所以在后来的岁月里,都把这一家人当作是自己家的亲人。直到我祖父手里,他家的一切大事、如婚嫁等,都由我家的上代作主操办;在我幼小时,一直有他家的子女与我作伴,我把她们看作是自家的亲哥、亲姐。
我太婆虽是女流,却也是个不服输的人:由于地基限制,整体建筑的规模比“下院”要少了前后天井的空间;但她不气馁,决心要在用材和精工上超过“下院”。就请来当时各地的名工巧匠,进行数年的精雕细镂,把整座房子的内外装饰得错彩镂金、光彩陆离。
房子建成后,那富丽堂皇的气魄,惊动了当时象山的整个东乡;整座房子用的全部是从福建购来的“建杉”;内外的彩绘雕刻,堪称为当时象山的一绝,当时的人称之其为“新屋”。100多年来,“新屋”这个名称一直延续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