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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又一村>连载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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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张为礼 发表于 2012-11-1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章 柳暗花明



随着处暑气节的离去,盛夏酷暑的势头也就逐渐消退,那种闷热得汗流如雨、窒息得几乎透不过气来的那种难受滋味恐怕是再也不会出现了,特别是在早晨、傍晚期间就特别显得凉爽起来,使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舒坦。不过,在此前的大饥荒日月里,无论是哪种凉爽的气候里,人也是舒坦不起来的。自从早稻收割以后,人们的肚子总算才有了“饱”的感觉,脸上的菜色也渐渐地消失,变得红润了起来,这才会有真正的舒坦。
每当落日的余晖在西边山头上向人们挥手告别时,瀛海村的村民们都会不约而同地拿着凳子,摇着芭蕉扇到院落的天井中来乘凉。顿时,天井立刻就被来自院子里各家各户的男女老少们熙熙攘攘地坐满了。尽管酷暑已经在消退,但此时留在屋子里的酷暑余威还是赖在屋子里不肯轻易地撤走,如果你坐在屋子里的话,还是感觉到相当闷热的,这与天井里的凉爽相比,显然是有天壤之别,那谁还不喜欢坐到天井里来享受一下难得的凉爽,藉以消除一天中干活所带来的劳累呢。其实,坐到天井里来的好处还远远不仅仅只是享受到一阵难得的凉爽,还可以听到一些使你高兴得乐开了怀的趣闻、轶事,也可以听到一些引人入胜的奇妙的故事,其中有形形色色的、来自道听途说并经过加油加醋的男女风流逸事,以及各种各样的来自本地和外地、甚至远至地球上另一方的世界传播出来的有趣的新闻,再加上一些出自外村或本村的婆媳之间的纠葛和妯娌之间矛盾及由此而产生的勾心斗角纷争,还有某些风流家庭中的小叔与大嫂、姐夫与小姨之间的偷情的风流逸事,再加上传说中的诸如“田螺姑娘”、“狐狸精”等妖魔鬼怪荒诞神话,你听了能不感到兴趣盎然吗?每天都有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说料”,由于“说角”能把这些“说料”说得绘声绘色、妙趣横生、活灵活现,所以听者就引人入胜、痴心入迷了。有些“说角”会按照故事中的情节,像演员一样地表现出潇洒、超脱,或者是义愤填膺、豪情满怀,所以就很自然地感染了听者的情感,他们也就如痴如呆跟着“说角”的情绪“起落”,忽而潸然泪下、为之动容,忽而义愤填膺地急切拔刀相助似的。每当这些“故事”落幕,天井里的欢笑声、揶揄声、唏嘘声就不绝于耳,熙熙攘攘地混沌一片。浑然间,人们把残留在脑子里的一切苦闷、烦恼和忧愁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是瀛海乡里普遍存在着的这样一种“院落乘凉文化”。
江家大院是瀛海乡里“算得起”的一座大院落,这座院子原来是在土地改革时划为“工商地主”的江满潮的私宅,在土改后期被没收了,除了留起大房大灶间两间屋给江满潮家人居住以外,其他的所有房子全部分配给了贫下中农居住。
江满潮在解放前拥有一艘捕鱼的大渔船和网具,也开着一家大黄鱼鲞加工厂,又有二三十亩水田,家中还雇佣二个长工和一个牧牛的童工。他家的主要收入是在于渔船、渔网及大黄鱼鲞加工厂,农田中的收益对于他家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在瀛海乡里,江满潮可算得上一户顶呱呱的人家。在刚解放时,他由于害怕被共产党捉去枪毙,所以他就带着几粒“金段”逃往大都市上海,改名换姓地隐匿了下来,并混进一家“手套厂”里做挡车工,以为这样一来,共产党就发现不了他的真实身分。谁知在“肃反运动”开展后不久,他的狐狸尾巴就被露了出来,其结果当然是判了徒刑,然后送往苏北去劳动改造,十年后刑满释放回家。
江家这座大院“一正两横”,正屋朝南。正屋的中间是一间厅堂间,宽敞而明亮。厅堂间的东西两旁是两间大房,与它毗邻的是各自一间大灶间,面积足足有四十多平方米,除了可供给办大喜酒时给厨师烹饪用的一座大灶头、一口大水缸以外,还可以十分宽敞地排下三四张大圆桌供家人吃饭。正屋是两层的楼房,它两旁各有三间东、西厢房,其中西首三间厢房中的中间这间作为朝西大门的通道。东厢房和西厢房的南首外墙之间有一道四米高的围墙相联,它围成这个大天井的面积足足有百把平方米,全部用淡青色的“蛇蟠石”石板铺成,显得十分气派。朝西的大门用厚实的柚木制成,两扇大门上有一对对称的铁门杯,颇有点像猛兽的双眼注视着前方,显得十分威严,似乎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随着这座大院身分的改变,大门上的黑漆已经剥落,这对像猛兽眼睛似的大铁环在前几年的“大办钢铁”时被挖去作为炼铁的原料,早已不复存在。这对大门自从被挖走眼睛以后,就没有一丝生气了,自然就谈不上什么威严。
这座大院里已经住着十多户的人家,都是在土地改革时搬进来的,自然都是穷苦的贫下中农人家。按照土地改革的一般“规则”,地主家大院的东大房及毗邻的大灶间一般都留给原户主自己居住,厅堂西首的大房及毗邻的大灶间都分配给该家的原长工所有。如果地主家的大院被征用为政府机关所用则另当别论。江家大院的“分配模式”就是这样,江家的家人住在原来他们自己居住的东大房,西首的大房则分配给原来是他家的长工蒋应良所有。住在大院的十多户人家,他们之中有的喜欢趁早,有的习惯于摸黑,这座大门就很难关闭。为了大家彼此进出方便起见,这座大门后来就干脆不用了。其实,关不关大门对于院内的住户来说实在是没啥关系,因为农业合作化以后这几年社会极其安宁,盗贼近乎绝迹。再说啦,住在里面的这些穷困户家里实在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会引起小偷的兴趣,他们完全不必担心窃贼光临,正由于此,这道大门自然就失去了它原来的防卫作用了。
随着夜幕的降临,东面的山头上已经显露出乳白色的一个弧形的光环,月亮正在攀登青黛色的山头。清凉的夜风轻轻地从屋顶上漫游下来,在天井里渐渐散开,慢慢地驱赶那些仍然想赖在天井不走的残存热气,给在天井里乘凉的人带来了无比的凉爽和舒适。
在江家大院里,每天乘凉的人群都挤满了整个天井。他们有的用一块旧门板搁在两条板凳上架起一付简易板床,就可以在床上舒舒服服地躺着,手里拿着一把芭蕉扇,不时地在身上拍着,既可以拍打蚁子,又可以驱散热气,一拍两用;有的拿出几条板凳,放在板床旁边坐着,他们当然也都捏着扇子,不时地摇扇着。躺在板床上的人大多数是某一家的户主,是壮年人或是老年人;围坐在他旁边的自然是他的家人,以这样的“模式”组成一个“单元”,在天井里很有模范地排列在整个天井。这是多年来自然形成的“俗习”,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循规蹈矩而遵守不误。胡友泉家住在大院的东厢房,他的五女儿胡招弟是一个十分招人喜爱的十来岁的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长有一双乌黑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头上有一对羊角辫。她走路时欢喜蹦蹦跳跳、摇头晃脑地,所以她头上的这对羊角辫就像货郎鼓上的两只打鼓槌,不时地在“打鼓”,更惹人喜爱。她还十分机灵,特别喜欢替人做一些力所能及小“差事”,这样一来,大院的人就更加欢喜她了。每当晚上乘凉时,她就会主动地拿着一只系着一条细绳的竹筒子到水井里去吊来井水,然后携来给大家解渴。那时候,村民们并没有像现在人那样的“卫生意识”,对于那些甘甜而冰凉的水井水,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天然冷饮“饮料”了。说来也奇怪,那时候的村民们并没有像现在人那样娇贵,一旦喝下一些生水就会犯病,那时候的人啊,每天喝井水,照样不会拉肚子,所以当时的村民根本用不着担心晚上喝井水存在什么卫生不卫生的问题。由于刚从水井里提上来的水十分阴凉,比气温要低十来度,喝到肚子里去就会感到无比的凉爽,所以大家就都争先恐后地抢着喝胡招弟从水井里刚刚提来的井水。那时候农村里的人“孤陋寡闻”,根本就不知道世上还有诸如“棒冰”这类冷饮东西。再说啦,后来即使在县城里看到了棒冰,他们也根本拿不出钱来去享受这些“奢侈品”,所以他们的心里就压根儿也不想享受这些“高级消费品”,因为他们当时连家中必须要买的酱油、食盐之类东西的都发生困难,他们哪会有这种奢望啊。不过,如果你认为当时他们的生活因为物质生活的极端贫乏而感到索然无味的话,或者你担心他们喝了井水而会马上生病的,那你真的是有点“杞人忧天”了。其实啊,当时的村民们的身体可没有像现代人哪般“娇贵”,他们身体的抵抗力强着呢,他们从来没有因为喝了井水而生病的,而担心他们在生活中没有乐趣也当然是大可不必,因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活法”,他们都会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找到乐趣的。他们晚上在天井里乘凉时,既有可称谓是不折不扣的“免费的午餐”的胡招弟提供的“冷饮”,又有蒋应良为大家无偿提供的用点燃艾蒿来驱散蚊子而营造出一个安静的环境,你说,这些村民难道不会觉得这是他们一天中最愉快、最舒心的时刻吗?他们大口大口地争着喝冰凉的井水,喝足以后就交谈那些发生在村内村外喜闻乐见的奇事怪闻,真是其乐融融的啊,这种特殊的乐趣是你现在无论如何想象不出、也是无法再去体验得到的。
住在大院西边大房的蒋应良是一个厚道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人。他在解放前当长工的时候,长年累月地起早摸黑地为江满潮家干活,从无半句怨言,尽管他身体疲乏,可是他的脸上总是露出一付笑眯眯的神情,从来没有表现出过苦闷或烦恼的样子。他也从来不计较老板给他薪酬的厚薄,也不参与横向的比较,始终保持一付知足的憨厚。事实上,江家也没有扣压过他的薪金,给他的薪酬标准也不会比别人家低多少。过年时,老板娘郑香菱出于他对江家的忠诚和卖力,总是要送给他一个额外的红包——“压岁钱”。每逢此时,他总是用颤抖着的双手去接这包“压岁钱”,表现出一付感激涕零的神色,甚至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浑然不知这是他为江家付出辛勤劳动一年应该得到的回报,好像是郑香菱“恩赐”给他似的。其实,精明的郑香菱倒也不是出于什么特别的“关爱”或“怜惜”之心,她这样做完全是出于她的一种“本分”。她觉得古人说的这句话有道理:敬重丈夫敬重屋,敬重长工敬重谷(稻谷)。你“敬重”长工一分,长工必将会回敬你三分,她深信“酒泼在地上是不会酸的”。在江家,一贯来是奉行男人(江满潮)“主外”,女人(郑香菱)“主内”的原则,所以她有全权处理家事的权力。所以,蒋应良与江家的关系一直很好,甚至于在土地改革前后也都是一样。
蒋应良与江家在解放前是“主仆”关系,这种“融洽”关系好像是有一些“因果关系”的因素所致,其实,蒋应良与任何人相处时,都是用与人为善的态度对待人家,热心热肠的,从不占别人家的一点儿便宜,所以他的人缘极好。在土地改革时,由于他与江家人划不清“阶级界线”,对郑香菱的态度依然如故,所以就被人家戏谑地称为“扶不起的阿斗”,也有人说他是一个“教不会的呆大”。因为在土地改革刚开始时,农会主任鼓励他勇敢地站出来去斗争老板娘郑香菱(地主江满潮此时已经出逃在外,这个要被挨斗的角色自然就落到郑香菱的身上),揭露她用花言巧语、笼络人心的手段对待长工,实则是在实施欺诈、剥削、压迫长工的一种罪恶的、卑劣的勾当。他听后却笑嘻嘻说,你们怎么能这样瞎扯呢,她明明是因为知道我为她家干活卖力,她识好歹,就对我回报,每年送给我“压岁钱”也可算是一种赏赐行为,我怎么能抹着良心去反咬人家一口,说人家坏话呢?别人家的地主为什么不给他们家长工的“压岁钱”?他在当时竟会说出这样“懵懂”的话,人家自然会说他是一个“教不会的呆大”了。其实,蒋应良虽然是一个粗人,但他做人有他自己的一套“理念”:他认为,做人,做人,就是叫你要去“做”的,“做”是做人的本分。我出力去换取地主家给我的薪金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不存在什么剥削不剥削的问题,谁叫我的爹、爷没有留下家产给我?我如果有江家那样家产的话,我也会去雇长工来为我干活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
当时一般当过长工的人,都是担任村干部的,至少是有一个民兵队长、治安委员什么的“职务”,但蒋应良却一点儿村干部的职务也没有。在后来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时,人家都当起生产队长,他照样是一个“白身人”,什么“职务”也轮不到他的身上。不过,说实在的,你就是叫他去担任生产队长的话,他也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因为他不习惯指点别人。不过,他绝不是一个像别人所说的“呆大”,他有他自己的盘算。在土地改革后期,土改工作队长准备把江家的东首的大房、大灶间这两间房子分配给他,并找他谈话征求他的意见时,他倒是毫不推却,欣然地接受下来,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倒是一点儿也不“懵懂”。因为他知道,在土地改革时,地主家的田地和房屋都有被没收,这是“天意”,因为目前是改朝换代的时刻,这些富有人家的“气数”已尽,当该要给穷人了。江家的房子是一定要分配出去的,这是任何人改变不了的。他记得在小时候听老人说起过,“扒平王”已经出世了,待到他出道时,世上的贫富就要被统统“扒平”,不再有穷人和富人之别了。由此看来,现在的共产党就是“扒平王”罗。所以,他分到江家的房子决没有侵占江家财产的意图,这是符合“天意”,因为他如果不接受的话,这房子就肯定要分配给别人了,这对江家来说是同样的结果。他想,这房子如果分配给别人家的话,倒还是分配给他蒋应良好。他与江家相处已经有十多年了,虽然以前是“主仆”关系,但彼此之间的关系是相当融洽的。如果被分配给别人的话,那倒是不一定会相处得和谐。邻里关系是十分重要的,邻居相处如果不和睦的话,那就终日不得安宁了。他自己住在这里,今后也好有一个互相照顾。再说,他已经三十出头了,迟早总归要成家的,如果没有房子住的话,哪个女人肯嫁给你?打光棍孤单寂寞不好受不说,还要断了蒋家的香火,这样一来,我将对不起爹妈、对不起上代祖宗,死了到阴间去也无法向他们交代,所以他对于要分给他房子的决定是相当坚决的。由此看来,他也还蛮会“算计”的,也不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啊。过了半年光景,他果然结婚了,女人是他曾经在江家朝夕相处的在江家当女佣的吴嫂。她是一个寡妇,土地改革后,江家自然再也不能雇佣她当帮嫂了,她回家去又无立足之地,怎么生活啊。郑香菱出于好心,就把蒋应良和吴嫂凑合成了,蒋应良和吴嫂为此都感恩不尽。婚后第二年,他们生了一个白胖胖的儿子,他俩都笑得合不拢嘴,心里面总是热呼呼的。不过,后来还是有人说,蒋应良是一个喝了“迷魂汤”的人,头脑里一点儿阶级斗争的觉悟都没有!

春华秋实 发表于 2012-11-1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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