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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县城一分为三收取买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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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根 发表于 2011-11-9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1-11-10 06: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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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县城一分为三收取买路钱
                                 



      一个县城设立两个收费站,并且实行双向收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的两个收费站因此屡遭诟病。不仅如此,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象山的两个收费站,可能还存在“身份”上的“移花接木”以及所收费用被挪用的情况
                 
      “一个小县城怎么就设了两个收费站呢?”在浙江象山旅游的小林对此非常不解。
      前段时间,小林跟一群好友组成了一个车队去象山自驾游。短短两天时间,在象山一地就经过了两个收费站,来回一共4次,一次一辆车就要收15元钱。车队5辆车,交了300元。
      “象山的两个收费站,把象山这样一个小县城一分为三,在中国的版图上估计就只有这里了。“从莲花到丹城不到20分钟的车程,中间那收费站可是双向收费,一个来回就是30块,没天理呀。”一些曾经来过象山的人也在网络上抱怨。
      与此同时,象山一名人大代表连续5年上交提案,要求撤销乱收费的收费站,却一直没有结果。
      
“身份”可疑的收费站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象山境内的两个收费站,一是甬台温高速象山连接线象山收费站,自2000年开始收费;另一个是沿海南线象山收费站,自2004年开始收费。
      今年6月份,宁波本地媒体对沿海南线象山收费站问题进行了曝光,指出该收费站涉嫌“移花接木”、乱收费。
      近日,有知情人士也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象山县两处收费站中,一处涉嫌伪造省政府文件;另一处则涉嫌挪用专款专项资金。该知情人士透露,两个收费站都是不合法的,应该予以撤销。
      根据相关法律,公路收费站的设立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收费站的相关收入、支出也会经相关部门审计核查。今年6月底,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开始,第一阶段的摸底调查已于8月底结束。
      据知情人反映,象山收费站却存在收费地段与审批不符的情况,涉嫌伪造省政府文件进行“移花接木”。
      象山的一位黄姓司机也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我每次经过这里能逃则逃。他们一般也不敢追,因为这个收费站本身就不合法。节假日有时候都不收费。上次开渔节,很多记者来采访,他们就没收费。”
        
                   收费是否确有依据?


       在收费站边上的蓝色告示牌上,赫然写明:根据浙政办函【2004】47号文件,省政府同意自2004年8月12日起,对通过71省道象山至茅洋段和80省道茅洋至石浦段的机动车收取通行费。
      而地图上则显示这条路名为“沿海南线”,告示牌上的“71、80省道”又从何而来呢?
黄姓司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以前这里的告示牌写的就是对沿海南线进行收费,自从电视台曝光后,这里便换了块牌子,改成了“对71、80省道收取通行费”。
      在知情人士提供的举报材料上,记者也看到一张之前拍的告示牌照片,上面标示:根据浙政办函【2004】47号文件,省政府同意自2004年8月12日起,对通过宁波市沿海南线象山收费站的机动车双向收取通行费
      前后两块截然不同的告示牌,不禁让人疑惑,到底省政府批的是哪一条路呢?
      记者查阅了《浙江省政府浙政办函(2004)47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省政府同意自2004年8月12日起,对通过71省道象山至茅洋段和80省道茅洋至石浦段的机动车收取通行费。在80省道K11+960处设立71、80省道象山收费站,在71省道K77+885处设立71、80省道收费站沙岗补票点。
      “根据该文件,省政府只字未提沿海南线设立收费站。71省道和80省道经过的地方是茅洋至石浦,在茅洋乡。沿海南线路段为沙石线,在东陈乡,完全是两条不相关的路。”知情人告诉记者。
      象山县人大代表史其凯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象山有关部门以改建71省道象山至茅洋段和80省道茅洋至石浦段的名义,争取补助资金。因为只有省道能获得资金补助,沿海南线是县道,是没法获得补助的。”随后,当地政府获得了交通部5000万元的资金补助,这笔钱投入到了象山沿海南线。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象山沿海南线共投入资金4.6亿元,其中,除交通部补助5000万元和县财政拨款596万元外,其余均为银行贷款。
      在71、80省,记者发现来往车辆非常少,道路大多处于山林或贯穿于村落中。
      “这一带都是以前的老路,因为路况不好很少有人走这里了,一般都是往新修的沿海南线走。”
      象山县四自公路管理所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并不存在伪造省政府文件的情况,沿海南线其实是71、80省道的支线。“以前71、80省道都是山路,弯来弯去,现在的沿海南线就是一条直线把路拉直了。现在这条路长约50公里,还有5公里正在修建。”
      该负责人还拿出了一份浙江省交通厅的复函,上面写着:现在实施的宁波市沿海南线象山段即为省政府批准的“四自”工程71省道象山至茅洋及80省道茅洋至石浦段项目;其所设立的71、80省道象山收费站和补票点相应更名为宁波市沿海南线象山收费站和补票点。
      公路管理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交通厅的复函也是“经省政府批准的”。      
      对此,知情人却认为省交通厅的复函不能作为收费依据,只有省政府才有权力批准和撤销收费站,但至今省政府也没有出台文件撤销71、80省道收费站,更没有下达文件批准沿海南线为71、80省道。
         
是挪用还是借用?


    除了沿海南线收费是否有据外,知情人士还向记者透露,另外一条象山连接线收费站的车辆通行费可能被挪用。
      据知情人士提供的材料,记者了解到,象山连接线收费站和沿海南线收费站自2000年到2009年合计收取车辆通行费3亿元左右。其中,象山连接线2.3亿元左右,沿海南线6000多万元,扣除相关营运经费和公路养护费用,实际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车辆通行费为1.8亿元左右。
      事实是,实际还本付息合计2.8亿元,其中象山连接线1.9亿元(贷款1.2亿元,利息7000万元左右),沿海南线近9000万元(贷款3600万元,利息5300万元左右)。
      该知情人士表示,两个收费站都存在还贷与实际收费收入不相配比,存有不少猫儿腻。“一个收得多,却还得少,一个收得少,却还得多。”
      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四自公路管理所收取车辆通行费合计5700多万元,其中象山连接线收入3600多万元,沿海南线收入2000多万元。但当年实际用于归还沿海南线主干道象山连接线贷款本息1300多万元,沿海南线工程本息4800多万元。“只收了2000万元,还了4800多万元。两条公路每一条公路的还本付息金额明显与通行费收入不匹配。”
      另一名知情人告诉记者,车辆通行费收入用于还本付息的金额,直接影响到公路终止收费时间的确定。
      截至2009年年底,象山连接线账面尚有贷款余额3200万元,沿海南线尚有贷款余额1.88亿元。      
      “象山连接线的贷款早该还清了,这个收费站也早该撤销了,但他们私下把收来的钱挪作他用了。”神秘人士一针见血地说。

这笔钱用到了哪里?

   
      这名知情人透露,象山连接线收费站收来的钱,一方面用于帮助沿海南线收费站进行还贷;另一方面还用于其他道路隧道养护等。“一个收费站养活象山其他道路!”
      根据相关规定,四自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只能专款专用、用于还贷,不能挪作他用。事后,《法治周末》记者要求象山县四自公路管理所相关负责人提供收费站的审计材料。
      该负责人一再表示“要请示上级领导”,最终,记者只拿到了一份缺了页的象山县审计局《审计报告》。至于缺页部分,该负责人表示其余材料与收费站无关。
      事后,记者翻看了《审计报告》,材料中明确写道:“两条收费公路中每条公路的还本付息金额明显与其通行费收入不相配比。”材料中的数据与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吻合。
      对于车辆通行费挪用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这笔钱并没有放到其他人的口袋,同样都是用于建设了。比如说,沿海南线亏损比较大,暂时付一下,但是整个账额是一样的。”“是借用,不是挪用。”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去年两个收费站收入合计有6000多万元。因为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一年的收费总额能递增600万元。
      事后,该负责人表示会让财政局委派到交通局的会计过来解释具体的财务问题,但截至记者离开,也没有见到。
                                    
                                  [来源:《法治周末》(北京)记者谢台选  实习生祝优优]
                                                                   2011.11.8.

      
      链接:      
      聚焦沙岗[连载]  http://www.54xsr.com/bbs/thread-67568-1-1.html
      一路畅通到荔港[回乡随记之五] http://www.54xsr.com/bbs/thread-70210-1-1.html
竹影清风 发表于 2011-11-9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nk 发表于 2011-11-9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站也是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11-11-9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费站堵住了前来石浦旅游的回头客
焦外 发表于 2011-11-9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收费站
miascx 发表于 2011-1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报纸发表啊
小枫0367 发表于 2011-11-9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阻碍象山的经济发展,西周好多人都跑宁海去买东西也不愿意去丹城,收费站早应该撤了.
4015年的未来 发表于 2011-11-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成老大!
象山的这两个收费站和宁海那个收费站,一开始我是付的,不过我很不情愿的,
每次付掉后,接过发票,我是当着收费员的面撕碎扔掉的
后来我听我朋友说他是每次都冲的,说跟着大车容易冲,那我说如果正好没大车怎么办,
他说他就在收费站旁边先等下,等有大车来了就跟。
有了这些技术指导后,我后来每次都是冲的,从来没付过。

说起亭溪收费站,当初94年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彭佬岭隧道开通当天,
学校奴役我们学生,让我们在亭溪端的隧道口在烈日下站了整整一个上午,
每人拿着个呼啦圈,以一定频率举起来高喊“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老师突然还说“领导来了!快喊!”(让我想起来了乌鲁木齐几百名被烧死的学生)
通车仪式完毕后,学校也没组织我们回去,就这样散了,我们学生是穿过隧道自己走
回家的,根本不管你安全问题,辛苦了一上午,不管饭也给口水喝啊!
顺便说下,我们学校是“象山县实验小学”,臭名昭著的乱收费学校。
秋蚕的丝 发表于 2011-11-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还没拆
马甲 发表于 2011-1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独裁和霸道  权大于法的社会。认命吧!
砍了收费站你叫它们喝什么吃什么。
白松 发表于 2011-11-10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山港大桥通车后,这两个家伙还要存在 ?没天理啊
比丘撑伞 发表于 2011-11-10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衙门=邪门!
浪潮 发表于 2011-11-1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法制日报 》的《法治周末》记者来象山深入有关部门作了二天调查。   
        对于车辆通行费挪用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是借用,不是挪用。”
        “借用”?!借到何年何月何日?!把所谓“借用”的钱如数追回来,连接线早就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公路应停止收费!
        亭溪收费站早就该停止收费!
浪潮 发表于 2011-11-10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山县四自公路管理所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并不存在伪造省政府文件的情况,沿海南线其实是71、80省道的支线。“以前71、80省道都是山路,弯来弯去,现在的沿海南线就是一条直线把路拉直了。现在这条路长约50公里,还有5公里正在修建。”
  
        这条路哪来50公里?丹城至沙岗收费站的11公里为非四自收费公路。沙岗至台宁全线建成只三十多公里;更何况还在建造。国家规定,在建公路不得设站收费。
        这位象山县四自公路管理所负责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还有5公里正在修建。”这5公里指蒋家湾至金星段。金星至台宁段尚未列入建设计划中。
        未建好、未验收、连续里程不足50公里、省政府未批准的收费公路,均在这次公路乱收费清理范围。非法设置的沙岗收费站应立即关闭!
戒慧 发表于 2011-11-1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冷饭值得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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