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 发表于 2009-5-31 14:00

原帖由 翁泡 于 2009-5-31 13:46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没经验啊,早知道小保你要传上来,我说话应该更艺术些,更幽默些,让同乡网的兄弟姐妹们至少看了不会扫兴而归。
呵呵,玩笑,其实有问题很好,小保,你让我更重视和群里的交流,包括用词,也算谢谢你!

:se :s5 :s2 :s5 :se

逝星尘 发表于 2009-5-31 14:00

2个人:s2 下手,希望以后看到大家相见都是充满笑容的

翁泡 发表于 2009-5-31 14:02

回妮妮,当然希望没什么,我也是不想多事,既然有事了,就勇敢的去面对他,解决他。

暖暖的风 发表于 2009-5-31 14:08

群主要宽容一点,
群友要理解一点.
那样矛盾就可以少很多点.

[ 本帖最后由 暖暖的风 于 2009-5-31 14:11 编辑 ]

み岆\棈ゞ 发表于 2009-5-31 14:10

那到也是哦,就像上次我、眼泪、坏蛋的事情,搞到最后好像都是我的错了,那时个郁闷啊,都快气死了!后来想想我又没错,让他们说好了!
了解情况的人会知道的,不用多想

月儿 发表于 2009-5-31 14:10

翻了好久才找到笔记本里的同乡用户名和密码
呵呵,都是我惹起的祸端。我向两位当事人道歉......
俗话说,瞌瞌碰碰难免都会有差错......没有过不了的坎,没有过不去的事......中国提倡以和为贵......以后的路才是真正要走的路:s5

依情 发表于 2009-5-31 14:11

管理一个群还真是不容易的啦 大家都互相谅解一下 说话都彼此注意点我们都是一家人嘛 :s2

莲花开 发表于 2009-5-31 14:36

有摩擦是正常的,换位思考,把大化小,把小化无。

翁泡 发表于 2009-5-31 14:36

我相信,目前群里留下来的素质都是可以的,当然,小保人品和为人大家也都是公认的。我们也认识很久了,虽然谈不上密切,但也应该算熟了。可是,熟归熟,公众场合(群也是公众场合)这个度的拿捏问题很难掌控,“相敬如宾,方能长久”。群里我看很多时候都是:两个熟识度不够的人一方说话太熟,另一方却没到那个高度,接受不了!一而再再而三的话就会造成误解和矛盾。所以我建议相互客气尊重还是第一个法则。

翁泡 发表于 2009-5-31 14:48

原帖由 み岆\棈ゞ 于 2009-5-31 14:10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到也是哦,就像上次我、眼泪、坏蛋的事情,搞到最后好像都是我的错了,那时个郁闷啊,都快气死了!后来想想我又没错,让他们说好了!
了解情况的人会知道的,不用多想
:strong :strong :strong 妮妮,都过去了。你处理的不错

E缘 发表于 2009-5-31 15:11

这么小的事没必要又跑到同乡网发个帖吧~~~~
大家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算了
不论在什么场合,大家还是要相敬如宾,以诚待人!
用心去感应别人,别人也会用心来感应你的···

可人 发表于 2009-5-31 16:30

原帖由 翁泡 于 2009-5-31 14:36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相信,目前群里留下来的素质都是可以的,当然,小保人品和为人大家也都是公认的。我们也认识很久了,虽然谈不上密切,但也应该算熟了。可是,熟归熟,公众场合(群也是公众场合)这个度的拿捏问题很难掌控,“相敬 ...


赞同翁泡的这个说法,有些会员对群内会员了解甚少,却只以自己个人性格随意玩笑。 有句话说的好“玩笑玩笑,开的好的是玩笑,开过头了就不叫玩笑了。”所以哪怕再有个性的人,在一个群体大家庭,我们需要的是相互容纳,而非让其他人去迁就你,容忍你的个性。大家也是因为都是性情中人才聚在一起。(这是我对会员间相处之道的想法)

雾隐黑子 发表于 2009-5-31 16:37

路过打酱油的,竟然聊天记录里有我这个    :strong

み岆\棈ゞ 发表于 2009-5-31 17:27

回复 25# 翁泡 的帖子

嗯嗯嗯:) :) :)

毛毛 发表于 2009-5-31 17:28

相信我们都会处理事情!好好处理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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