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2-12-25 15:26 编辑
公路一年罚款3000亿,这钱哪去了?
12月22日,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等几乎全国各大网站,均报道了一条消息,标题为《全国公路一年罚款近三千亿为创收纵容超载》。读完报道,令人怒不可遏。
近年来,在一些城市的交通事故调查中,超载成为了新的“马路杀手”。然而,作为我国主要交通运输干线的公路竟然纵容超载,公路部门应该如何向超载事故中的死者和伤者交代?特别是纵容超载居然为的是创收,钱成为公路部门的唯一追求,人的生命在公路部门的眼中可有可无,这叫世人情何以堪?
公路“三乱”治理了18年,“三乱”现象依然怵目惊心。全国公路一年罚款近3000亿,这3000亿到哪儿去了,有多少钱进了单位的小金库,有多少钱进了私人的腰包?这么多年来一共有多少乱罚款,这些罚款又到哪儿去了?一连串的问题,公众需要一个清楚的答案。
2009年,四川司机李杰峰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函,要求公开2008年度车辆交通违法罚款收入。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三个部门的回复都说,此信息他们并不掌握。由是观之,所有的乱罚款真是一个“乱”字了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罚款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同时,任何人不准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收入任务,地方财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执法部门返还罚款。国家这些规定为啥形同虚设?执法部门的罚款帐本为啥藏着掖着?监管哪里去了?阳光哪里去了?政务公务、路务公开哪里去了?
整治公路“三乱”,不能仅靠发文件,必须彻底切断基层执法部门与罚款之间的利益纽带。只有让公权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路“三乱”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来源:《毛开云的博客》]http://blog.ifeng.com/article/220268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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