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草了《关于先期建造象山县文物库房的建议》,下面是建议的部分内容:
我县的文物陈列室设在县图书馆3楼已有10余年,陈列室作为象山对外宣传窗口,接待了一批又一批国内外客人和中央以及省市县领导的参观,对宣传象山悠久文明史、提高象山在外知名度,起到一定的作用。今年4月,因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需要,文物陈列室关闭后移交图书馆使用。近几年来,随着对塔山遗址的进一步发掘、各类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库藏文物不断增加,原有的馆藏面积、设施已远远不能达到现有库藏品保管的需求,矛盾比较突出。
文物的独特性决定了它必须按金属、陶瓷、竹木、书画等不同种类分类贮藏,并控制不同的温度、湿度、避光等条件来妥善保存,防止文物腐蚀、损坏;而现有的库房不是按专用仓库设计的,况且现在也没有场地可分类贮藏,只得将所有文物藏品统一集中保管。由于保存条件差,这些年来有些藏品已遭不同程度的损坏。
文物的安全性要放在首位,目前的代用库房很难达到安全要求。公安部门曾多次指出不安全因素,但就目前的条件无法较好地解决安全问题,只能作简单的处置。因此,不安全的隐患依旧存在。
文物陈列室的关闭,文物仓库的陈旧、简陋、面积狭小,已给我县文物实现自身价值带来了许多不利,建象山博物馆已显得很为迫切。由于我县目前财政确有困难,博物馆投入较大,今年要建博物馆不太现实。我个人认为,可以将博物馆的附属设施——文物库房先建起来,解决我县馆藏文物实际要求,为文物藏品创造良好的保存条件。
县第10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宏伟目标,因此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相应地发展文化事业,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文化档次,从而提高城市化水平。文物库房投资款需120万元,建了文物库房后,博物馆可缓建。它的设计要符合博物馆的整体布局,留足土地日后建造博物馆主体建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这一建议考虑到当前财政资金紧缺、博物馆缓建,但又能解决文物保存的实际问题,而且建库房的投入只需100多万元,想必财政也能解决。
我尽到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县人大常委办公室于1999年5月20日刊登在《代表反映》第3期中,此期《代表反映》报送给县领导的同时,增发县府办、县计委、文化局、城乡建委等部门。这期《代表反映》支持了人大代表的呼吁、增强了我对保护文物的信心。我想领导们看了后,一定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事实如何呢?建议发出后,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我自己问自己:“建设博物馆的好事,到底还磨多久?”
建设博物馆的机缘又一次来临。
2000年6月16日,《象山报》刊登象山市民广场(暂名)设计方案简介,并登有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广场筹建办将设计方案向社会公示,恳请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此广场由5个功能区组成,其中一个功能区为历史文化广场:缅怀历史,增进修养。
当我看到这段内容,心里热血沸腾,脑海里自然地闪出“博物馆”三字;立即拨通广场筹建办电话,询问历史文化广场的具体要求,筹建办小李回答干脆:“象山历史悠久,历史文化广场中设计一幢两层楼陈列馆,其用途就是宣传象山的塔山文化。我们整个广场的设计思路,就是要体现象山的‘塔山文化’的悠久历史。”
“那太好了,太好了。”我听了高兴得跳起来:“我是县文管会的、又是县人大代表,我有义务协助你们把历史文化广场中的缅怀历史的文章做好。我马上过来与你们详细谈谈。”
小李说:“我们筹建办谢局长今天不在,等谢局长在时再过来谈好吗?”
“好!”这次通话收获不小,我久久地握着话机。
6月21日,广场筹建办谢局长在办公室,我即去广场筹建办。谢局长和小李接待我。我向谢局长表述了个人想法:县里计划建博物馆,通过博物馆展示象山“塔山文化”,宣传象山灿烂的文明史,教育世人。而市民广场中历史文化广场的设计意图也是宣传象山的历史。塔山遗址发掘出的许多实物,由我单位保存着。县财政很紧张,为不搞重复建设,我建议将广场中缅怀历史的陈列馆改建成博物馆,博物馆的建设资金问题能解决,陈列馆的宣传效果也能更好。
谢局长说:“广场的构思就是要体现‘塔山文化’,所以广场设计的主轴线就指向塔山。你的想法很好。我把你们的想法向县领导汇报。”
6月27日,我与文物办郑松才主任向董也琴副县长汇报,建议将广场中的陈列馆功能完善一下、改建成博物馆,既节省投资,又便于今后管理。因市民广场工程项目不属文化副县长分管,而是常务副县长胡剑辉分管,具体工作由县城乡建委实施。董县长因不了解市民广场的具体设计方案,表示听取我们汇报后、再向有关领导请示。
6月29日,广场筹建办谢局长和小李主动来到县文化局,将广场中的陈列馆设计方案详细地向我们交了底。陈列馆总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 ,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510 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1173 平方米,层高4.5米。
设计方案中的陈列馆如果在功能布局上作适当调整改建成博物馆,是一个少花钱、办实事的项目,有多好啊!但是,县府个别领导不同意将陈列馆的功能作适当调整,压根儿就不同意改建成博物馆。我作为人大代表,为促成这件好事,积极地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
8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一次城镇建设的议题接待代表日活动。县人大胡锡海主任、胡剑辉常务副县长等接待了14位县人大代表。趁这次接待代表日活动的机会,我阐述了广场中的陈列馆改建成博物馆的意义和可能。胡锡海主任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对于历史文化广场中的陈列馆改建成博物馆的事,我同意史其凯代表的意见。我已同董县长、金县长讲过。金县长说同意这方案,少花钱、办实事。我也同欧俊杰主任讲过。这个建议要落实,人大代表工委要加强督办。”
8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第9期《代表反映》,将8月18日接待代表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刊登出来,请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这期《代表反映》发至县委、人大、县府领导及县委办、县府办、政协办、城乡建委、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土管局、丹城镇等单位。
《代表反映》的第3部分写道:“加快我县文化设施建设,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文化大县的需要。正在兴建的市民广场、体育中心等项目很有必要。考虑到建造博物馆也是本届政府的实事工程,将市民广场的历史文化角设计作适当调整,以适应文物保护和县级博物馆的需要,这样既可以增加市民广场的文化内涵,又可以节约建造博物馆的费用。许多同志赞同这个意见,但由于县政府没有结论,设计单位仍按原方案设计。建议县政府及时调整决策,以免被动。在城镇建设中,要重视塔山遗址的保护。”
第9期《代表反映》的内容,是经过县人大的认真审核发出的。对于将陈列馆的设计作适当调整、改建成博物馆的建议,县人大的态度明确,并建议县政府及时调整决策。我想建议一定能得到落实,盼望多年的博物馆实事工程也能完成;但是,这一愿望并不能如愿。
城乡建委对陈列馆改建成博物馆的方案,不是乐意接受。从有关人士得知消息,城乡建委认为这个广场的建设资金由他们筹集,而文化部门不出一分钱,现成地建成博物馆好象太便宜了文化部门。
我认为,城乡建委自己印不出人民币,广场建设资金的筹措是县府有城建配套费政策才得以筹集,这也是县政府的收费项目;而博物馆的建设资金也是由县财政拨款。政府性的投资项目有什么占不占便宜可讲。便直接找金县长,向他汇报陈列馆改建成博物馆的事宜;金县长表态会做好协调工作。
从广场筹建办得到消息,他们准备将改建的方案交浙大建筑设计院修改。我们期待着修改后方案的消息。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0-20 21:4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