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怀 发表于 2009-11-27 15:27

黑户们的家园啊;P ;P ;P 我做了将近5年黑户,今年才弄好!

蓝色的破屋顶 发表于 2009-11-27 15:57

:strong :strong :strong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7 15:58


      现将《关于部分返乡大学生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需要补充的内容可以写在帖子上。    县人大代表 史其凯                   
                  

                           
    关于部分返乡大学生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2003年前就读大中专的原农业户口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他们毕业后回家乡时,将户口和档案都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这些回乡毕业生,好多无稳定工作单位和住宅。有的至今关系还在人才交流中心;有的将其户口迁到居民区;有的大学生配偶是外地人,因本人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结婚后配偶户口无法迁入象山。他们没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由于户口从原农村迁出,农村也分配不了建房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2年3月2日转发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中第七条写道:“超过二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台州、温州等地已这么办了。
      这些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参加建设,我们在欢迎他们的同时,也出台了不少鼓励他们回乡就业的政策。我们认为这些扶持回乡就业政策也应包括户籍政策。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原农村迁出户口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将他们的户口迁回入学前原户籍所在地,使他们安心为家乡建设作出贡献!
    请我县户籍管理部门,能认真按照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县返乡大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为这批大学生办件实事,为象山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7 16:02 编辑 ]

真正闲人 发表于 2009-11-27 16:38

“扶持回乡就业政策也应包括户籍政策”对头,政府有关部门理应作出政策规定,实实在在解决问题。:s2 :s2 :s2

雾隐黑子 发表于 2009-11-27 17:36

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zqw7030 发表于 2009-11-28 08:34

每天顶几下.

新知青 发表于 2009-11-28 11:51

由于教育、人事体制改革与户籍制度政策的到位不一致,导致了1994年至2003年期间从农村入学而在城市找不到工作的我们,在政治、经济权利上遭受不公平的待遇。我们在城市不能享受城镇职工应有的医疗、住房、养老等社会保障,回乡在农村又不能享受农村村民有关村委会选举、村级集体资产分配、新型合作医疗、宅基地申请、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计生二胎申请等政治经济权利,游离于城镇职工与农村村民群体之外,生活保障低微,生存环境脆弱,人身尊严受到极大的伤害。
为此,强烈要求象山县尽早解决我们的切身问题!!

格桑花开 发表于 2009-11-28 15:22

高高兴兴上学去,学成归来回家转。自从户口迁出后,村中一切和自己无瓜葛,享受不到所有的待遇,就这样飘着。国家说着发展三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这批曾经是响当当农民的权益谁来保证?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但是相应的法律体制没有与时俱进,遍布民生的各个角落,于是乎产生了相应的盲点、漏洞。在当前的情况下我们就毫无疑问成了这些法律盲点的牺牲品。不是说国家有相应的文件,省厅有也类似的补充文件吗,为什么我们市里、县里却迟迟不见行动呢?我们不要做牺牲品,不想生活在农村却因为没有户口而游离于农村这个大家庭之外,我们要得到自己相应权利,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问题难道说政府不知情吗?难道说无视此等民生大事吗?我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让我们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我想不会让我们没地种,没户口吧!还请看到此贴的朋友们支持,政府领导多为老百姓办事!

晴紫 发表于 2009-11-28 21:23

我姐姐也是其中的一员,当了好几年的黑户口,最后还是我爸跑了好几趟,其结果还是放在了瑶琳区当了非农,无奈!:(

新知青 发表于 2009-11-30 08:28

我不想孩子跟着我一起成为黑户!!

浪潮 发表于 2009-11-30 12:21

返乡大学生要求解决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建议不仅合理,而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台州市已经在执行了。我对此建议内容已作了充实,年初的人大会议上我一定递交上去,并为他们大声疾呼。
                  关于部分返乡大中专学生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建议(征求意见稿)
      2003年前就读大中专的原农业户口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他们毕业后回家乡,好多无稳定工作单位和住宅,有的至今户口关系和档案还在人才交流中心;有的将其户口迁到居民区;有的大学生配偶是外地人,因本人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结婚后配偶户口无法迁入象山。他们没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由于户口从原农村迁出,农村也分配不了建房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2年3月2日转发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中第七条写道:“超过二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台州、温州等地已这么办了。
      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参加建设,我们出台过鼓励他们回乡就业的政策。我们认为扶持回乡就业政策也应包括户籍政策。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台州市的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在2006年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非转农”符合三个条件: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等企业正式录用;迁出时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原籍农村。允许将他们的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使他们安心为家乡建设作出贡献!台州市三个区当年有5000名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非转农”手续。
      我县应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参照台州市的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政策,尽早落实我县“非转农”政策。

新知青 发表于 2009-11-30 14:30

:s2 :s2

木又寸 发表于 2009-11-30 17:13

不会吧~~看村里是怎么安排的喽~~~
我有很多哥哥姐姐都是那个时候出去读书的,但是分到的钱也照样不少。。。
饿。。。堵领导的家门撒~~~

新知青 发表于 2009-12-2 08:34

台州那边早就可以非转农了,听说宁波慈溪也可以非转农了,那么我们象山就有希望啰!

zqw7030 发表于 2009-12-4 14:11

希望是有,但同志们不去争取就一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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