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根 发表于 2009-11-20 17:39


       现将《关于制止石浦港海域倾倒废弃物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发在帖子上,请补充意见。


                           
                         关于制止石浦港海域倾倒废弃物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自开渔节以来,我们始终高喊“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口号,但是碰到具体问题,与这一口号的宗旨还有较大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
      《海洋环境保护法》自2000年起施行,有十年时间,但石浦港海域的环境保护却越来越差。石浦港为国家级中心渔港,全国各地每年来石浦的游客越来越多,游客们对石浦港的印象:脏!
       居民和渔民将废弃物随意倾倒于石浦港,尤其是每年休鱼期,大批渔船停泊在石浦港畔修船,每天倾倒于港中的废弃物的量非常大。特别是废油、废保温泡沫塑料等大批量漂浮在水面,看到此情景者都在议论:严重地污染海域环境的行为怎么就没人管?
       对石浦港污染的防治,我们认为,要加大对广大渔民和居民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如果宣传工作到家,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一定有所改观。像每年海钓比赛的参与者,由于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做到位,把这项工作当作海钓活动的一项工作来抓,参钓者环境保护意识较强,他们能自觉地将废弃物带回陆地处理。
       我们认为,对海洋环境保护做深入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对海洋污染物的收集和清理工作也应跟上。就像我们对道路保洁做宣传工作的同时,也配备环卫所工作人员专门清理,道路才能保持清洁。并不是说做思想工作了,就不需清扫。所以,海域环境的清洁,也应该象岸上一样,应设置专人收集污染物和清理垃圾。海域污染物和垃圾的收集、清除费用应该在海洋环境保护专项费用中列支。沈家门港就备有专门清理船只。
       对海洋环境保护,我们认为要严格执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倾倒费”。但是这项工作目前有法不依,导致违法行为增多。所以,有关执法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抓好石浦港的海域环境保护工作。
       其实抓这项工作也是落实我们天天在喊“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一项具体工作。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0 17:41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0 17:45


                            浪潮在1609楼的回帖


      我把这只帖子转到这儿,给广大网友一阅。
      Quote:引用第27楼看不愁于2009-11-13 13:14发表的 Re:强烈建议聘用“”为《我说象山》总版主 :
      浪潮有所耳闻人比较会冲动理解能力有限当代表是争取

      首先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代表工作的支持。我在12楼中已经说了,当论坛版主是不可能的。我年岁已高,精力也不够,电脑刚学,而且是自己一个人在摸索,有时电脑操作出问题,是好心的朋友帮助才调试好,我当不了论坛版主。谢谢大家好意。
      不过我借此机会说几句,说我会冲动也好,理解能力有限也好,我都不在意。当人大代表二十多年来,打击我的话听得多了,有一部分人是不喜欢我当代表,这个很正常。我敢于与这些腐朽势力斗,如果他们也支持我当代表,那才不正常,说明我与这些人同流合污。
       不过这位网友说,“当代表是争取”这句话,我在此严正声明,这是损害我的名誉。如果不了解情况已说了,也就罢了;等我在这个帖子上把情况讲了,如果再说这句话,咱们法庭上见,我要告你损害我名誉。
       2003年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首先按照户籍所在地登记选民和推选候选人。因我的户籍在石浦,家也在石浦,所以以前五次选代表,都在石浦。03年换届时,在石浦已公布我选民名单和推选为候选人。县里个别领导为了不让我选上,一定要将我放到丹城工作地选举。县人大请示省人大,认为在户籍所在地选或工作所在地选都可以;如在工作所在地选,须将户籍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转到工作所在地。当时没办这些手续,就将我的选民名单放在县级机关选区。
       按照法律规定,选区中十名选民联名可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我们文化系统有七张推荐表推荐我为候选人,合计推荐人数超过一百人。但是,他们违法地在第一轮候选人未公布前,就以“协商”名义拿掉我的候选人。为此,选民告到省人大和全国人大。等这件事情处理结果下来,已过1月8日选举日。
       县里领导找我谈话,选举中不妥之处请谅解,选举日已过,不能再补选;下届换届,如果本人愿意继续当代表,选民又能推选你为候选人,我们不会再将你的候选人拿掉。因此,2006年底换届选举时,将我的候选人放在我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石浦老城区选,是兑现上次的承诺。
       说心里话,经过上次事件,我已打消了再当代表念头。我老婆是宁波人,我们下放黑龙江农场时结婚,女儿也在宁波工作,我也准备退休后去宁波。06年12月28日选举那天,我还在丹城上班;因为事业单位的退休,要在生日过后二个月才办理。28日晚上八点多钟,总监票人老干部陈祥法给我来电话,“6000多张选票,你得票5963票,恭喜你高票当选”。我真想哭,但没哭。我知道当代表不是好差使,我又得苦干五年了。
       我的家人都住宁波 ,为了感激家乡人民对我的信任,我退休后,一人留在石浦,为象山人民服务。我一个六十多岁老人还求什么?我什么时候去“争取”过要当代表。请你拿出证据!退休三年来,我跑上奔下没报销过一分车旅费,没拿过一分补贴费,我反而还要掏出钱给困难人。你们有几个共产党员能做到?我为老百姓讲公道话,还要时时防着卑鄙小人的暗算!
      当代表苦点累点我都无所谓,就恨这些不做光明事的小人。你敢公开站出来,我们可以在人民广场面对面辩论!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0 17:49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2 20:45


      今将《关于削减渔港古城入口广场房屋建筑面积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有补充的请写在帖子上。
               


                      关于削减渔港古城入口广场房屋建筑面积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石浦渔港古城入口广场的开标工作已完成,设计方案中的一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仍然不变,使人痛心入骨。
      入口广场项目是渔港古城的历史街区保护和古城旅游开发的配套工程。1991年10月7日,石浦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公布的十五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之一。
      1999年7月2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我县着手石浦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制订,并于2000年7月18日,对《石浦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总体保护规划》通过专家初评。2002年8月14日,石浦历史街区详细保护规划组织专家初评。2003年1月14日,石浦历史街区详细保护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每次初评和评审,我都参加。
      参加石浦历史街区详细保护规划评审的专家级别非常高,有浙江大学的历史系教授、省文物局资深文博研究员、省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省规划局总规划师等等。我省近七十岁高龄的高资历的文物保护专家和建筑规划专家基本上都请到石浦。他们对石浦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高度负责,提出许多建设性建议。
      要求拆除入口广场现代建筑,是专家们提出来的。当时我们力度不大,不敢将大批已建房屋拆除。专家们说,石浦是具有渔港特色的古城,在全国很难再找到;现在入口广场的现代化建筑将渔港与古城隔离开,不协调,也不雅观;拆除现代建筑,使古城与渔港连成一起,成为名符其实的渔港古城;况且旅游业的发展,游客流量的增加,需要较大的停车场地和游客集散场地,石浦百姓也需要休闲活动场地。因此,专家们一致提出将入口广场位置的现代建筑拆除。
      县政协白主席时任常务副县长,重视石浦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从他分管的旅游口子拿出经费制订保护规划,还成立了石浦渔港旅游开发管委会,兼任管委会主任。从2003年开始,启动入口广场的拆迁工作。
      在漫长的拆迁过程中,多数群众支持尽快拆迁,都认为古城入口需要一个休闲集散广场;我们人大代表协助做思想工作时,也苦口婆心地动员拆迁户,请大家顾全大局,拆迁是为了给老百姓和游客建设休闲广场需要。
      当第一次方案公示时,群众看到的广场设计方案不是以休闲集散为主,房屋建筑太多;当时设计的建筑面积还不到8000平方米,大家的意见就很大。我们向周鹤利主任反馈,他表示减少建筑面积。等到周鹤利不主持工作时,第二次公布的方案,建筑面积反而增加到一万多平方米。老百姓看了方案后很生气,大呼受骗!“把我们的房屋拆了不建广场,你们自己建房子”!
      所谓休闲和游客集散广场,就必须要有一定面积的寛阔场地和停车场地。地下车库建成后,小型车辆的停泊能基本得到解决,而大型客车的停泊位置只能解决二十多辆,随着石浦旅游业的发展,停车难又将成为一个问题。为此,必须减少房屋建筑面积,增加车位。
      将这个广场建设成休闲式广场,对广大拆迁户也好交代;如果建设成商业为主的广场,将永远被石浦人民唾骂。
      如果在入口广场上,搞大面积建筑,也对不起省里的老专家对石浦的期望,对不起广大积极支持拆迁的拆迁户。
      为此,我们再一次呼吁,减少古城入口广场的建筑面积。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2 20:47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2 20:47


      现将大家较关注的《关于规范和治理我县旅游景区乱收费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有补充的可写在帖子上。
               

                     关于规范和治理我县旅游景区乱收费行为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我县的旅游业近几年蓬勃发展,给旅游富民带来了商机。景区周边的村民,趁旅游业发展之际,增加点收入,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旅游景区周边的村民,漫天叫价,破坏了我县旅游景区的形象,成为各地游客投诉的热点。
      游客到象山沙滩,遇上游泳季节,免不了下海去感受大海的波涛。但是沙滩上的各项收费奇高,尤其是松兰山景区,乱收费现象相当严重;免费的公共厕所,却强行收费,引起公愤;寄存费要15元、淋浴费也要15元、淋脚费却高得惊人,淋一次脚要收一吨水的价钱。石浦皇城沙滩上的各项收费,据反映同样也较高。
      据来过象山旅游的外地游客反馈,这种宰客行为,使人觉得来象山休闲旅游不舒服;本来是高高兴兴来象山赏海休闲,碰上这些不愉快的事,今后再也不来了。
      各沙滩周边村民将沙滩作为他们己有,是造成乱收费的原因之一。下余村再将沙滩的经营权,以每年上缴承包费275万元转包给个人,致使承包者向游客漫天开价。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沙滩是不属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
      要从根本上将沙滩景区的乱收费现象杜绝了,国家必须依法实施海域的管理,对那些无理取闹者绳之以法。
      同时,沙滩是公共资源,应免费供市民休闲、赏海。全国各地好多公共资源都已免费开放。我县为在国内外树立良好的休闲旅游形象,应高姿态地开放公共资源。
      石浦老街的门票收费规定虽然经过县物价部门的审批,我们认为参观十二个景点收60元,在街路中经过也收60元,不合理,不公平,也没有依据;应予调整。
      旅游是象山的朝阳产业,要想在激烈竞争的旅游市场站稳脚跟,必须改善旅游环境。为改善象山的旅游环境,政府部门必须狠下决心,狠抓落实。
      规范和治理我县旅游景区乱收费行为已经不能再等待了!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2 20:49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2 20:50


      现将《关于整治和规范无牌照机动三轮车营运秩序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需要补充的请写在帖子上。
                  


                     关于整治和规范无牌照机动三轮车营运秩序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我县各镇乡的农户和私营业主,为方便运输,近几年大力购置电瓶三轮车、摩托三轮车等,目前全县拥有量已超过5000辆,而且上升势头不减。这些机动三轮车因其不在国家允许上牌的产品目录中,造成不能上牌,致使管理失控,车辆随意发展,对安全管理和营运管理都产生较大难度。
      鉴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力车逐渐淘汰,以小型机动车为主的货运业的兴起和各私营业主以及企业自备小型机动车辆的增多;尤其是农村,来城区路途遥远,发展的趋势是机动车。这就是说,随着社会发展,需要发展小型机动车。
         电动和摩托型的三轮客货机动车的车速较快,安全隐患大。由于没有牌照,不仅交警无法管束,出事后目击者也无法说清是什么人肇事。但是,农村需要小型机动车。所以,在管理与需求发生矛盾时,我们不能回避矛盾。堵是堵不死的,我们政府部门只能引导,要正确地引导小型机动车营运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要挑选符合国家产品目录可以上牌的小型机动车进入象山市场。这个工作要极早启动,不然话,不能上牌的机动车再增加,今后的整治难度更大。目前,一部分先期购入的小型机动三轮车使用期限已到,可以用合格的车辆去替换更新。今后,小型机动车必须上牌行驶。
         要对小型机动车的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和经考试合格后发给驾驶证。今后,驾车者必须持证上岗。
         国家虽对小型货的营运许可证的办理放开,但并不是说不需办理营运许可证,而是符合国家规范的小型机动车都可办理营运许可证。营运市场也需规范有序。
         对于载客的机动车,无论是车型或驾驶人员的要求,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总之,这项整治工作难度较大,只要我们规范操作,对小型机动车坚持上牌行驶、持证上岗、规范营运,我县的机动车营运市场一定会走上正轨。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2 20:51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2 20:52


      现将《关于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加强我县软环境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有补充的可写在帖子上。
                  

                      关于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
                        加强我县软环境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
                                             (征求意见稿)

         象山县人民政府近几年为改善我县的投资硬环境,在公路、电力、海堤加固、跨海大桥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确化了精力和财力,尤其是投资70亿元的象山港大桥已动建,使世人看到这几届政府加强硬环境建设的决心和成效。在与硬环境建设的显赫成绩相比较,软环境方面接二连三地出现问题,暴露出我县对软环境建设的不够重视。有了最好的硬环境,没有良好的软环境,最好的投资硬环境也等于零。
      我县无论大大小小项目的土地征用,多多少少都要闹一闹;就像昌国的废盐田,已经领去征用补偿费,还要再大闹一番。投资者的资金早就抛出去,迟迟不能开工,谁还愿意在象山发展!政府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放在征用土地的说服工作上。
      这几年,为发展象山商贸流通市场,改善群众购物环境,引进一家家大型超市在象山落户。所谓超市,就是综合性的购物场所,方便顾客购物。全国各地超市都按国家法律法规在超市内切割销售散装猪肉,唯独象山,因个体经营户的闹市,为维护个体经营户的利益,政府有关部门竟然不顾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各家超市停售猪肉;农贸市场猪肉销售价格猛涨,百姓怨声载道。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非法转让海域。但是,我县的沙滩海域搞旅游开发后,海域竟成为个人和村集体的发财之地,随意乱收游客费用,成为旅游投诉热点,损坏了象山刚刚塑造的旅游形象和环境,影响了象山旅游事业发展。
      更为气愤的是,村民为个人经济利益,竟然将松兰山国家水上运动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的帆船码头大门用砖块砌上,阻碍他们的训练。省、市、县政府好不容易引进的体育运动基地,却因个别私利者的影响,逼使他们迁址,把象山人的脸都丢尽。
      象山软环境存在的问题各个领域都有。这些年我们在审批制度的改革方面,有所改观,为什么见效不明显呢?把各职能部门搬到一起办公,把审批项目减少一些,办事是方便一些。但是有权者的腐败现象为什么越来越严重呢?
      要改变我县目前软环境差的现状,首先是领导们的思想要重视。决策者不能只注重硬环境的投入,不能认为投入硬环境建设见效明显,尤其是那些形象工程,在任期内就能立竿见影。我们要像抓硬环境建设一样,重视抓软环境建设。
      征用土地是难题,依法行政是关键。征用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公开,程序要到位,方案要透明,补偿要公正;我们的工作人员不能把自己当作政策和法律的化身,要倾听各方意见,形成合理方案。对个别无理取闹者,必须严厉打击。
      对损坏象山旅游环境的人员,必须依法行政,决不手软。
      从欧俊杰、韩振富、黄驰远、王军扬等利用手中的权力而腐败的例子告诉我们,仅仅简化办事程序还远远不够,要从体制上改革,既要防止腐败,又要改善办事环境。有的领域,存在“官商勾结”,形成垄断局面,导致平民百姓办事难。所以说,深化体制改革非常重要。
      为使象山能持续地发展,必须要重视软环境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必须依法监督政府部门做好软环境建设工作。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2 20:54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2 20:55


      现将《关于对中国开渔节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网友意见,需要补充的内容可写在帖子上。
               


                        关于对中国开渔节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中国开渔节自1998年至2009年已举办了十二届,规模越来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内容越来越丰富,,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开渔节已经成为象山对外一张精美名片。
      在象山港论坛的网上征集人大代表建议的帖子中,我县网民非常关注开渔节,在赞扬开渔节为宣传象山,尤其是宣传弘扬象山渔文化作出贡献的同时,提出对中国开渔节资金筹集和运作情况进行审计的建议。
      中国开渔节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十二届,从政府承办为主,逐步转向政府承办、市场化运作模式。它的资金来源,有财政拨款,有广告收入,还有赞助款项等。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它的每年支出情况,尤其是明星演员的支出和个人所得税缴纳是否符合程序和规定,一些接待费用的开支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每项重大支出的审核手续是否齐全等等。
      老百姓关心开渔节也是对开渔节的爱护,也是盼望开渔节能更健康发展。百年难遇的北京奥运会的巨额收入支出,也在奥运会闭幕一周年内审计完毕,公布于世。也希望我县今后对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的资金运作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使我县的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为此,请象山县审计部门对我县开渔节的资金筹集和资金运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将审计结果像奥运会一样,在媒体公布。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2 20:57


      现将《关于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劳动法〉的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有补充内容的可写在帖子上。
                        

                      关于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
                           贯彻执行《劳动法》的专项工作报告
                                                (征求意见稿)

      《劳动法》自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施行,已十五周年。
      《劳动法》就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争议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劳动法》已实施十五年,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企业经营者,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一部分事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尤其是只领取最低工资待遇的人员,用人单位还要克扣加班工资报酬。在《劳动法》已实施十五周年之际,用人单位还要于《劳动法》而不顾,给这个和谐社会制造了不和谐一幕。
      《劳动法》明确规定:“安排劳动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但是从劳动者反映的情况来看,我县尚有一些用人单位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差距不小;延时劳动没支付百分之一百五十工资报酬,休息日没支付百分之二百工资报酬,法定休息日没支付百分之三百工资报酬,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用人单位不多,等等。总之,我县贯彻落实《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还有较大差距。
      请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劳动法》专项报告,监督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劳动法》,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抓落实,抓出成效。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2 20:58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2 20:58


      现将《关于部分返乡大学生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建议》(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需要补充的内容可以写在帖子上。


                  
                      关于部分返乡大学生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2003年前就读大中专的原农业户口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他们毕业后回家乡时,将户口和档案都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这些回乡毕业生,好多无稳定工作单位和住宅。有的至今关系还在人才交流中心;有的将其户口迁到居民区;有的大学生配偶是外地人,因本人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结婚后配偶户口无法迁入象山。他们没经济实力购买商品房。由于户口从原农村迁出,农村也分配不了建房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2年3月2日转发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2〕19号)中第七条写道:“超过二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台州、温州等地已这么办了。
      这些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参加建设,我们在欢迎他们的同时,也出台了不少鼓励他们回乡就业的政策。我们认为这些扶持回乡就业政策也应包括户籍政策。按照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原农村迁出户口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将他们的户口迁回入学前原户籍所在地,使他们安心为家乡建设作出贡献!
    请我县户籍管理部门,能认真按照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县返乡大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为这批大学生办件实事,为象山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阿卢 发表于 2009-11-22 21:53

先顶:s5 有空闲下来再看:s2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4 15:52


      今在帖子上公布《关于完善寄住外地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就诊办法的建议》征求意见稿,请提出补充意见。
                                       


             关于完善寄住外地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就诊办法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近几年退休的人员,他们的子女为数不少的大学毕业后在全国各地择业。退休人员去子女居住地寄住者逐年增加。而这批人员,象山还有年迈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他们还要经常返回象山,一句话:他们的根在象山。他们在选择异地就医和回象山就医时碰到的问题,成为这些退休人员目前难选择的问题。
      细细思考,这并不是难解决的问题。寄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在寄住地选择三个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他们在寄住地的就诊并不刷卡,只是把象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当作病历卡使用。所以,当这些人员选择寄住地三家定点医院后,他们是凭当地医院的发票来象山报销,我们象山没有必要在电脑上终止他们的象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卡的刷卡功能。当他们回到家乡时,就可以随时随地在象山各家定点医院就诊。
      另外,外省市医疗保险联网目前有难度,而退休人员寄住在省内较多,解决省内联网就医是医疗保险部门今后要攻克的课题。省内联网解决了,不仅退休人员不需要再办理麻烦的报销手续,也方便在省内择业的就业者的就医问题。
      宁波市区是我县退休人员寄住最集中的地方,而且也是我县老百姓经常就医的地方,况且象山的医疗保险很快就要纳入宁波大市范围的统筹。所以,要求在宁波市区内再增加几家医疗保险就医定点医院,方便象山百姓到宁波就医。请县医疗保险部门在近期能够实施这项建议。
      我们建议,在宁波113医院已经联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院、二院、六院、李惠利医院、中医医院、妇女儿童医院等的联网刷卡就医功能。
      联网刷卡就医,需一笔网络线路投入费用和网络的经常性运行费用,目前未列入我县医疗保险的正常性预算。因这个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医疗保险今后工作的重心,建议应列入经常性的预算编制中。请象山县人民政府为象山百姓办件实事!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4 15:54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4 15:54


      今在帖子上公布《关于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建议》征求意见稿,请补充意见。
                     


                     关于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建议
                                          (征求意见稿)


      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在象山半岛蓬勃开展,真正体现毛泽东主席所提倡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宗旨。
      与群众性文体活动迅猛发展不相适应的是,我县对公众开放的体育场馆少得可怜,尤其是各乡镇几乎没有。石浦十多万人口的城镇,却没有一处公共体育场馆。石浦的老百姓每天早晨将镇政府大院子里的行车道路当作早锻练的跑道。到了傍晚,石浦镇政府大院里的空地,成为舞蹈爱好者的活动场所。我县的多数乡镇也都如此吧!
       象山县人民政府象政发〔2008〕129号文件《关于创建体育强县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指出 :   “加快推进‘十五分钟文体活动圈’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参与体育健身锻练。同时,提高体育场馆资源利用率,70%以上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这项要求也是上级政府为实现体育强县而制定的硬指标。
      我县的中小学校,大部分建成塑胶体育场和体艺馆,如果对社会开放,就能解决群众就近参与体育锻练的要求,有效地提高学校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尤其是节假日和暑假寒假,学校体育场馆包括篮球场,不仅不向社会开放,连本校学生都不开放,家长和学生意见很大。
      我们人大代表要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已呼吁多次。象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开放的文件在去年九月份就发了,已过去了一年多时间,为什么实施不了呢?究其原因,是管理措施没及时跟上。
      学校领导担心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后,塑胶跑道易损坏怎么办?在节假日开放时学生负伤由谁承担责任?节假日开放由谁来管理?这些问题上级部门一直没有明确答复学校,致使学校迟迟没向社会开放。
      学校领导的担忧也有一定道理,其实这些具体操作只要列出几条规定,并不难解决。
      比如说,开放管理人员的经费由政府落实,由专人负责各学校的场馆管理;规定每天早上5:00~7:00和晚上6:00~8:00为开放时间,特殊日子比如比赛等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开放时间;节假日和暑假寒假应从早上到晚上全天开放。
      公立学校的场馆建设是政府出资建设,属于公共资源,在使用中绝对不损坏是不可能的;比如,塑胶跑道的磨损在合理的磨损范围内属正常现象,这说明它为象山人民的体育事业作出贡献。如果体育设施放着不用,那才是不正常现象。塑胶跑道使用者多,磨损得快,县政府可以再拨款维修。
      有人提出来,穿高跟鞋进入塑胶跑道,容易损坏跑道;这个很好办,可以作出规定,进入学校体育场馆的人员,一律穿运动鞋入内。
      还有,可以明文规定,进入学校者一律禁止吸烟。
      制度靠人去制订,只要向社会开放的思想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迎刃而解。
      请县人民政府尽快落实学校70%以上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这一利民便民措施。创建省级体育强县,不是口号,要有行动;落实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不是停留在纸上,要有行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不是为了应付省里的检查,要有持之以恒的行动!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11-24 15:55 编辑 ]

成根 发表于 2009-11-24 15:56

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在网上征集民意二个多月来,广大网友对我代表工作的全力支持,再次深表谢意!
      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此帖点击数超过53100多人次,说明大家关注民生事业。此帖能有1700多楼,平均每天达二十多楼,是因为大家在热烈讨论民生话题的同时,为使此帖始终保留在首页,一次又一次地人工置顶,顶、顶、顶,饭前一顶,睡前一顶。大家支持代表工作的热情,激励我更好地履行代表职务,为象山人民服务!
      这次征集民意工作,取得比预期还要好的效果,可以说圆满成功!我将搜集到的一百多条建议、意见,进行归类,列出三十多个调研提纲。一部分的征求意见稿我已在帖子上公布,根据大家的意见,再充实内容。还有部分建议,还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实施的可行性调研。比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题,有的提出限时燃放,有的认为目前条件不成熟。我还将听取意见后再定是否递交上去。
      这次征集工作到今天暂告段落,我要集中精力搞调研和研究法律法规。如果还有建议和意见要反映上去,请拨打我的小灵通,号码:81776100
         我递交上去的议案和建议,各承办部门会在答复前一一与代表面商,然后书面答复代表。我会根据答复的先后顺序,在象山港论坛上反馈给大家。根据法定程序,全国人大从大会结束这天起计算建议交办日期;而浙江省还是按照原来规定,从建议交办会这天起,计算交办日期,要求三个月内办理完结。我县有二月份交办的,多数在三月份甚至三月底交办,办事效率低了些。所以多数承办单位拖到六月底才办理。明年我在网上公布办理情况,大家来监督,到底哪几个部门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再次感谢大家对代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谢谢大家!

阿卢 发表于 2009-1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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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k 发表于 2010-1-13 20:02

希望政府选个象山网人大代表,然后网友们通过网上大家选定问题,通过人大代表向政府反应我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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