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离婚成了时尚、不再羞涩;不知什么时候,分手成了骄傲、不再斟酌。
大概、好像分离时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是“感情不合”、就是“没了感觉”。只是不知道,当初接纳对方时,是否也有感情不合的苦涩?是否也是没有感觉的无奈?
纵观离异现象,当为男人主动、女人被动(男人是进攻型动物,当然是要主动了)。分手后,一般情况下,男人很快就有了“心欢”;而女人则是顾虑重重、犹豫再三。因为孩子多为女人所有、她要考虑孩子的感受,也要顾忌孩子的影响。由此就出现了公平分手、合法分离后的不平等、不公平。
记得马列主义有经典: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那么,没有感情的婚姻更是不道德的。看来,没有感觉的分手是无可厚非的。
好像先人们还说过:爱情是自私的,为了追求真爱,哪怕是背信弃义。呵呵,我想到这些,真的是热血沸腾,跃跃欲试,更是用欣赏的眼光好羡慕好羡慕那些“心欢”的快乐。
可是,我是比较迂腐、也是不肖世故的,我的心里只有责任、只有不忍;所以,至今没有迈出那勇敢的一步。是啊,一个女人含辛茹苦的操持着家、任劳任怨的守着自己的温馨,为了自己、为了孩子,奉献了全部的爱,付出了比自己多出几十倍的辛勤;当她从美丽变为平常、甚至平庸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她苍老的心和对自己的依恋,感到的是她琐碎中的伟大和不一般。这时,爱的情愫已经从美丽浪漫的当初、转化为相互呵护和扶持的深厚情意,守着这份感动,哪怕它不是爱,我也是宁静的、温暖的。
人之初,性本善,对待家庭、配偶、孩子也需要一颗善良的心。既然接纳了“家”,就要负责、就要道德;面对着自己的责任,没有理由不珍重、更没有理由去伤害。因为爱情本身就是责任的凝重美,没有责任心,那就是亵渎了爱情,不管理由多么的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