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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情妇、二奶谁最该合法【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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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根 发表于 2007-11-3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议妓女合法化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随便说说就算的昙花一现念头,而是基于目前社会现状所做出的一个理性判断,就是说,我仅是站在一个相对客观的立场,审慎的观察到一些普遍的社会现象,试图用较低的成本缓解一下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不免有一些骂声及反对的意见,剔除不理性的骂街之后,反对方主要观点是:妓女合法化会颠覆我们社会伦理、道德,鼓励妓女这个“反动腐朽”的行业,破坏了社会主义风气,甚至会破坏到家庭的和谐融洽。
  是啊,如果有朝一日,妓女真成合法,是否会成为瓦解社会道德的一把利剑,将我们的社会引入万劫不覆之深渊?这种担心自然有道理,应该做为一个课题进行研究,并验证结果是否准确,是否成为推翻提议的有力证据。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看一下妓女行业的发展历程。
  做为人类最古老二个行业之一,妓女走过了一条充满荆棘的坎坷路,似乎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妓女就会出现,特别是流动性人口较多的地方,也是妓女行业较发达的场所。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妓女都是一个合法的行业,例如荷兰等许多国家地区。显然,我们不可以说这些地方的道德沦丧、家庭不和谐,在红灯区内,性交易(合法)并不构成对整个社会道德的体系的严重威胁。实际上,一夜性满足的仅是感官的原始需求,而这低级的基本生理满足远远不足以对一夫一妻制的社会赞成巨大冲击——有谁看到妓女上门挑战原配夫人,敢出来的往往是情妇、二奶,他们才是欲壑难平的不稳定因素。一夜性比起一夜情档次上差多了,前者仅是身体的正常需求,后者已经升华感情,已经凌驾于生理需求之上,变成了心理诉求,而这种心理诉求是随时随地,无法估量的啊!所以,我的结论是,妓女对家庭造成的威胁,比起情妇、二奶小多了。假如真的要维护家庭和睦,应该首当其中去抓二奶、情妇,她们才是真正的祸害——很遗憾的,我们看到的情形都相反,视包二奶情妇为荣,视嫖娼为耻。我相信这一定和虚荣心有关,在大众的心理,包二奶情妇意味着有钱有权,是在社会上混得开的表现,而嫖娼则低级趣味且要背上破坏家庭和睦社会道德的罪名,这难道就是反对妓女合法化站得住脚的有力证明吗?
  事实上,我想说的是妓女的存在有它的道理,原因很简单,每个成年正常人都有性的需要,但不是每个人都有效的得到性的满足。证据是中国男尊女卑的最新社会成果:成年男性比女性多30000000人。在一夫一妻制的中国,谁能够解决这些光棍们的生理需求?无顾这个严峻事实可能带来的可怕后果。在舒适的办公室里高谈维护社会伦理道德,是残忍的虚伪,是无知的愚昧,是在犯罪!因为那多出来的30000000光棍,不出意外的话,一定是生活在这个社会最底层的贫困的家庭,是悬在这个社会的达摩克利剑,是巨大的不定时炸弹!假如有更好的办法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个社会隐患,我一定毫不犹豫的收回关于妓女合法化的建议。
  在我看来,妓女合法化可以有效满足一部分人在正常条件下无法得到的性需要。可以消除掉多余的荷尔蒙滞留在体内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例如强暴——如果50块钱可以解决需要,谁愿意冒险去犯罪。用合法的方式解决基本的性需要,难道不是一条简单有效的途径?
  还有一个问题,谁愿意当妓女?我想,这似乎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因为众所周知,妓女的现实存在已经证明我们的“扫黄打非”工作是多么的失败,至于为什么会失败?为什么有人愿意当妓女?我相信一定有家庭、经济上的各种深刻的原因,但已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我愿意留给有关部门自己去检讨一下,因为他们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回到反对的意见上,妓女合法化会造成社会道德沦落吗?让我们假设一下,一个有美满家庭的成年男性,在一次出差外地,经不住诱惑,尝试了“一夜性”——非法射精一次。那么,回来后,他会和他的老婆离婚并且遗弃他的儿女吗?我想假如他没疯掉的话,一定不会如此愚蠢!那么,又是什么会造成道德沦丧呢?一次“异地遗精”会让这个社会道德沦丧一定是个冠冕堂皇伪命题,经不起一丝一毫的推敲。
  承认妓女合法化,我们所要做的,仅仅是转变观念,用法律的形式保护合理的性交易。当然有人说,公安会少了抓嫖客的收入。这好办,我们可以从合法性交易的纳税收入划出一部分给公安,弥补他们隐形的损失造成办案经费的缺口。同时也避免了罚款收入不入账可能引发的问题,可谓两全齐美。
  再一次地郑重呼吁,妓女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应该得到公正的法律保护!
  尊重妓女,也是尊重自己!
空子 发表于 2007-11-3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哥从哪里转过来的?看看还是蛮有道理的。
其实很多城市,公安对妓女这行相当了解,但是他们不抓,因为可以收“保护费”。辖区里的妓女每月要孝敬公安无数大洋,数目之大,恐怕大家无法想象。
琼楼 发表于 2007-11-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海 发表于 2007-11-3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空子 于 2007-11-3 08:56 AM 发表
老哥从哪里转过来的?看看还是蛮有道理的。
其实很多城市,公安对妓女这行相当了解,但是他们不抓,因为可以收“保护费”。辖区里的妓女每月要孝敬公安无数大洋,数目之大,恐怕大家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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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要。这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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