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改正通知
就在我从衢县会议(省文艺座谈会)结束回到大队时,我看到在我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封信,原来是县委“摘帽办公室”寄来的。于是我立即拆开信封,只见信函上这样写着:
改正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精神,对于张为礼同志在1958年 月 日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应予以改正。
以上通知请向本人宣布,并存入档案材料。
中共象山县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印)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送:爵溪公社党委、县公安局、内务局、水电局
抄送:县委组织部
至此,我的错案在经历了二十年的风风雨雨后终于澄清,历史还了我本来的面目。但是,此时我已步入中年,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青春年华被葬送在凄风苦雨之中。
正是:梦断西子漫天雷,负荆廿载永不悔;
人到中年风雨歇,抬头却见日西归。
我毕竟还是荣幸的。我想起那些看不到自己平反而含冤离开人世的人,他们是多么不幸啊!我作为一个最普通的受害者,比起那些错划右派的为数众多的受屈的共和国的功臣、文坛骄子、科技界精英来,我又算得了什么?我虽然痛失了二十年的宝贵年华,但最后还是看到了党内的“极左路线”的基本结束,我终于获得了政治上的新生。此时此刻,我衷心地感激那些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党员,是他们本着从实事求是的马列主义态度出发,以大无畏的精神终于战胜了“两个凡是”的精神枷锁,挽救了我们党,拨乱反正地平反了历史上的冤假错案,结束了错误的“阶级斗争”理论,把我们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转移到经济建设的轨道上来。我虽然已经失去了宝贵的二十年,但眼前还有一段很长的人生道路要走。我一定要珍惜今后的这一段宝贵的人生路程,我应当尽力去实现、追求未竟的理想。
收到“改正”通知时,由于大队正值核算年终分配方案,我没有时间去“摘办”联系有关安置工作事宜,只是向“摘办”打了一个电话,他们没有作出明确的答复。
直到1979年1月8日,我才抽空到县委“摘办”去要求落实政策,给予安排我适当工作。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这位“摘办”人员告诉我,他们是按照“以农民身份”给予我“改正”的,所以不能给我安排工作。
看来,我又一次遇到了“不可少看‘极左思潮’的余威”,不给我安排工作,这张“改正”通知岂不是变成为一张空头支票?此时的我,已经不再是几个月前的“不知是汉,还是魏、晋”的“桃花源”中人了,我已经是一个头脑十分清醒之人,我再也不允许有“极左”思潮的人再向我施展淫威。
我板着一付十分严肃的神情问他:“我是在当农民的时候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吗?”
“我们当然知道你是在学校里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我们按照党的政策不是给你‘改正’了吗?”
“你们既然按照党的政策给我‘改正’,就应当按照党的政策给我安置工作。”我理直气壮地回答他。
“你的个人档案不在我们县里,我们无法给你安置工作。”他无动于衷地告诉我。
我觉得没有必要再与这个人周旋下去。看来,我的工作安置问题肯定是不会一帆风顺的,我应当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当然,我也绝不会从此罢休,我有信心、也有决心和勇气,与有“极左”思想流毒的人作坚决地抗争!
从县委回来的当天晚上,我挥笔直书,一口气写了三千多字的《还我前程,还我青春》申诉信。信中详尽地叙述了我在杭州水力发电学校读书时遭到褚河随等人蓄意制造的、并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的事件经过。写好后我立即又刻了腊纸,几个财会人员主动地来帮助我油印。我们一共印了二十多份,分别装进信封后寄给“浙江大学”、“浙江日报”、“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二十多个单位。这时,一只挂在办公室的时钟刚好堂堂地敲了十二下------
大约过了一个多月,我收到“浙江大学”人事处的一封来信,信中称“你的个人档案已经找到,并已经寄给象山县委。有关你的工作安置问题可与县委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我立即打电话给县委“摘办”。在电话接通后,“摘办”人告诉我说:“你的个人档案已经由‘浙江大学’人事处寄转到我们办公室。至于你的工作安置问题我们已经向县委作了汇报,在作出决定后我们会通知你的。”听口气,他们的态度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此后,我一直以焦急的心情等待着“摘办”的回音,但是他们一直没有给我答复。三月初,我又收到一封“浙江大学”组织部的来信:
张为礼同志:
你在一月八日来信已收悉,我们按党的政策与有关部门研究后复你,认为你县委的“改正”是符合中发《78》55号文件“关于改正问题”和补充说明第五条的规定之精神的。有关适当安排工作问题,待以后县劳动部门研究,请向有关部门反映。
致
礼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落实政策办公室
(浙江大学革命委员会 政治工作组 代印)
一九七九年三月二日
我收到信后,立刻拿着这封信到县委“摘办”去联系有关我的安置工作问题。这次是一个姓欧的同志接待我,他的态度很热情,与上次那个人的态度大相径定。欧同志十分明确地告诉我,县委对你的安置工作问题已经作出决定,至于在什么时候安排、安排在哪一个单位工作则还需全盘考虑后才能通知你。不过,请你放心好了,时间是肯定不会很长。
我听后感到很欣慰,悬在心头上的一桩大事总算落地。我向欧同志致谢后就离开了县“摘办”,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此后,我与杨明星一道又去过一次县委大院------
几天后,我收到了杨明星的来信。杨明星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之一,他与我是同乡、同学,少年时又做过邻居,彼此的关系亲密无间。他在初中毕业后曾经在爵溪渔业队工作过一段时期,后来调去学习放映电影(在杭州黄龙洞附近的“电影放映培训学校”)。那时正好我还在杭州水力发电学校读书,所以在星期天时,我们常常约到西湖边去谈心。“反右”后我回到家乡劳动时,绝大多数的象中读书时的同学都对我“敬而远之”,只有极少数几个同学例外,杨明星就是其中之一。他一往情深地仍然与我保持密切的朋友关系,前后没有丝毫差异,可见他的为人非同一般。由于他此时在县电影放映公司工作,接触的人肯定比较广泛,所以那天我去县委“摘办”时就约他与我同去。他与欧同志认识,所以谈起来也自然就比较融洽。他在信中说,我的工作安置问题已经有些面目,据说可能安排在县文化馆,因为县文化馆已经向有关方面要求把你安排在他们那里去。
同一天,我又接到县文化馆史奇山的电话,他告诉我几乎与杨明星同样内容的消息。
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感到相当矛盾。我虽然爱好文学创作,但如果要把文学作为我今后的职业来说却不是我的最佳选择,我在学校读书期间的理想是在机械、电气方面。何况我在文学方面并不存在优势,这点我自己最清楚。再加从事文学方面工作容易“祸从口出”,历史上的“文字狱”每朝都有发生,这也可算是我们中国的“土特产”,我不能在这样的“是非之地”去工作,我自己的惨痛的教训绝对不能忘记,所以我不想去文化馆工作。于是,我又与杨明星、钱遐龄(我在初中时的同学,此时他在县文教局工作)同去县“摘办”反映我不想去县文化馆工作的意向。欧同志倒也十分通情达理,他说可以考虑我的愿望。于是,钱遐龄就向欧同志建议是否可以考虑把我分配到县水电局去工作,因为这很符合我所学的专业。他说可以考虑。于是,我们三人就离开了县“摘办”。
四月中旬,我接到县“摘办”一个姓毛的同志的电话,他约我立即去“摘办”,商谈有关安排我的工作问题。于是,我立即骑自行车去丹城。他向我提出二个问题。一个是关于参加工作后的待遇问题。按照党的政策,我的工资级别是参照中专毕业生待遇;另外一个问题是征求我个人的意见,希望分配在哪个部门工作。我当时没有经过考虑就回答他:“关于工资待遇问题我不能提出异议,因为有政策规定。至于我未来的工作部门当然希望能分配到适合我所学专长的地方,也就是县水电局。”
他听后就对我说:“那好,我马上向有关领导汇报,决定后我会马上通知你的。”
直到六月十一日,县“摘办”才通知我说,县委已经决定安排我去县水电局工作,并叫我马上去县“摘办”办理有关手续。
欧同志很热情地接待我,并给我一些表格,到县劳动局去办理迁移户口及劳动指标等有关招工手续。想不到在县劳动局办理手续时打了一个“趔趄”:招工指标不是“全民”的,而是“县属集体”;“农转非”没有办理,我仍然是农业户口。这个县劳动局的工作人员板着一付冷冰冰的“铁面无私”的面孔,好像我是他仇敌似的,闭口不回答我提出的问题。我只好又回到欧同志那里,说明我刚才在县劳动局里遇到的情况。他考虑了一下回答我说,劳动指标由劳动局决定,“全民”与“县属集体”都是正式工,关系不大。至于户口问题是有规定的,应当给予办理“农转非”有关手续。接着他摇了摇头说:“这人真是------。”于是,他就写一张纸条,叫我再去一趟劳动局。
我只好拿着欧同志这张纸条又去了劳动局。这人看了看纸条,一声不响地才为我写了同意办理“农转非”手续。我当时想,这个人的血液也许是处于“冷冻”状态,他心肝可能是榆木做成的,而他的脑袋也许早已变成了“化石”了。只要稍有一点同情心的人,都会对像我这样经历了二十年不白之冤的人产生体谅之情,看他这付样子,倒好象是我欠他二十年冤债似的。啊,真是这个奇特的时代造就出一类奇特的人!
我当时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县属集体”的招工指标以后会给我造成一个新的“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我后来在县电力公司办理“转干”手续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碍;在晋升工资时又遇到了“麻烦”,使我丧失了两次晋升工资的机会。最终使我不得不拿起这支“饱经风霜”的笔再次向上级申诉,我为此一直抗争了十多年,最后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协调下,直到1990年才最终获得圆满解决,我才如愿以偿地补办了“转干”手续,具有一个国家干部身份的人。但是,我却为此而耗尽了十多年的精力和心血!当然,这是后话。
六月二十三日,我到县水电局报到。县水电局庄副局长接待我。他在询问了我的有关情况后,他说局里对我的工作问题已经作了研究,叫我先到基层去工作一段时期再说,具体的工作地点是在仓岙水库管理处。他还说了一些鼓励我的话,希望我能在基层锻炼时做出好成绩。我很感激庄副局长对我的鼓励,我说我不会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的。
六月二十六日,我在农业大队办理了移交手续。当我要离开大队办公室的时刻,我的心中不禁流露出依依不舍的心情------
次日,我就动身去仓岙水库管理区报到,管理处领导安排我在水库发电站工作。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共青团杭州市委组织部的来函:
关于撤消张为礼同志开除团籍处分的决定
团杭组纪字《79》15号
张为礼,原系浙江电力专科学校学生。1958年整风反右期间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被开除团籍。
根据中央《78》55号文件和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统发文《1979》第143号文件精神,鉴于中共象山县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于一九七八年二月十二日对张为礼1958年2月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已予改正。经研究,决定撤销团市委学校工作部1958年9月24日团杭学纪(58)字第231号《关于开除张为礼团籍的决定》,恢复其团籍,并办理超龄离团手续。
共青团杭州市委组织部(印)
一九七八年七月十三日
抄送:象山县委摘帽办公室、象山县团委、爵溪公社党委、爵溪公社团委、张为礼同志。
至此,泼在我身上、致使我“臭”达二十年之久的“污水”终于沏底洗刷干净,还我以做人应有的尊严。从此,我将挺起胸膛、昂首阔步地迈向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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