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丹城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保证蓬莱菜场周边道路的交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蓬莱菜场周边道路实行单向交通组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全天禁止机动车在丹峰西路24弄(锦河路—丹峰西路)自南向北行驶;
(2)全天禁止机动车在锦河路[河北侧](来薰路—丹峰西路24弄)自西向东行驶;
(3)全天禁止机动车在顺达路(丹峰西路—锦河路)自北向南行驶;
(4)同时在单行道路配套高清摄像头电子警察,对各类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请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安排好工作和生活,选择好出行线路,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执行。同时,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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