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自行车运动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象山县自行车运动协会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协会会员快速增加,协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大大提高。为了加强组织,真正使协会成为广大会员为主人翁的组织,从有利于发挥会员作用,有利于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出发,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依据协会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拥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独立行为能力,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爱好自行车运动并参加其中的活动; 象山县范围内的居民、机关单位、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均可申请加入。
二、会员入会程序:个人申请入会先要向协会下属的任何一个车队(或俱乐部,以下均称为车队)填写入会申请表,签署免责申明,上交会费100元/年.人,该车队将入会申请资料、会费交协会秘书处,经秘书处审核备案后,入会成功。
团体申请入会:团体入会可以单位(企业)名称贯名。任何单位、企业可提出团体入会,并与协会签订《团体入会协议》。团体会员的会费每年不少于5000元,其内部成员由团体会员负责人自主管理,不作为协会的正式会员。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协会。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会员登记:会员采用车队的方式管理,即每个会员只能隶属于某一个车队,每个会员都有唯一的会员编号,会员编号由5位数字组成,前二位代表车队的编号,后三位代表会员在该车队内的编号。
五、会员有自主选择车队的权力:会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提出加入某个车队,经该车队同意,即可加入。原所属车队应将其除名。每个会员每年最多变更一次车队。
六、按照不同的人群、活动爱好,在协会章程的框架内成立车队,车队的名称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反映该车队的特色,积极向上,不产生歧义。统一冠名为:象山县自行车运动协会XX车队。
七、30人以上会员的车队,可以申请协会授牌,名称为“象山县自行车运动协会会员单位”。
八、各车队有统一骑行服装的,服装上必须印上协会的会标。
九、鼓励车队积极组织骑行活动,活动前在协会网站上公告,说明活动的难度、级别、同时说明线路、时间、装备要求等内容,便于参加人员选择,其他车队人员也可以有选择地参加。10人以上参加的活动应做好台帐,包括时间、路线、参加人员、活动组织人等。
十、每个会员必须以保护环境为己任,每次活动将所有垃圾带回有人区,保护自然。爱护环境,不伤害野生动物,不破坏植被;
十一、协会组织的活动、比赛,各车队必须服从协会的统一安排,派出参加人员和服务人员。
象山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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