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北京老K 于 2013-2-20 15:31 编辑
日前,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入库税收年增长8%。县财政在2013年继续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建筑业发展,以后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
为强化企业管理,有效防范市场风险,鼓励企业以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组建企业集团,壮大规模,推动企业按照特级资质标准要求,向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发展,采用“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方式,通过现代化的制造、运输、安装和科学管理,促使建筑设计标准化、构配件生产基地化、施工机械化、组织管理科学化,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走新型建筑工业化道路,做强做专现代建筑产业。
同时,为支持总部经济建设,我县将全力推进建筑大厦建设,确保在2015年前顺利入驻。对于引进并在我县注册的二级资质以上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自落户之日起,其三年内实缴所得税县财政可得部分的5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程序报税务部门依法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给予全额减免。
根据《意见》,年实缴本县所得税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可享受“一企一策”,在县内有经营办公用地要求的,优先解决用地指标,并在规划、立项、土地报批、建设等方面视项目性质和用地区域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年实缴本县所得税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建立企业重大事项协商解决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事一议”,不定期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各类问题。
我县还将继续实施建筑业突出贡献企业、重点骨干企业、新星企业等评选活动。对资质提升、上市发展、市场拓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创优夺杯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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