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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新规定<<风险警示板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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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 发表于 2013-1-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布衣 于 2013-1-4 10:49 编辑

根据上交《风险警示板暂行办法》:于2013年1月4日始,ST公司、*ST公司以及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均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投资者只有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才能购买该类股票。目前光大证券仅光大证券金阳光卓越版和金阳光智胜版交易系统支持该功能,请进入http://www.ebscn.com下载更新,详情可咨询95525或6577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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