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浪儿闷死谈美国儿童保障
这些天看到贵州毕节5名男孩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新闻,心情很沉重,这5名男孩有4名辍学流浪儿童,年龄从9岁到13岁。
同样是这些天,纽约的博友让我转发了一篇关于一华裔母亲因为儿子四次骨折,美国儿童机构把孩子带走,母亲悲痛欲绝寻求帮助要回孩子的文章,
一个是政府“过度关心”,一个是“关心不够”,这2个故事都让人揪心,纠结。
美国也有流浪儿童,很多是离家出走的,也有一些是孤儿,但是美国有完整的法制来帮助这些儿童。
美国法律要求任何人员如果见到虐待或者被忽视的儿童,必须向警察报告。
在纽约,如果见到街头流浪儿童,可以打电话311(市民综合服务电话)或者911(报警电话),就会有关人员来救助和处理。
美国政府对流浪人群的救助包括很多层面,尤其是儿童,城市里面都设置有庇护所给他们晚上住。
政府、教堂和各类慈善组织每天都会发放各种食品和生活用品给低收入者和无家可归者。
纽约飓风过后,政府和慈善机构组织了很多食品给灾民,电视不断播放食品发放地点,让人们去领取。
播音员有一句话让大家都很感动:“孩子们,你们还小,你们绝对不能挨饿.”
美国的媒体报道过这样的数据:2010年一年,美国政府就收到360多万份(涉及六百万儿童)报告,其中 60%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大约有70万儿童被认定是虐待或忽视的受害者。
这些儿童,政府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干预。最严重的由政府出面把儿童接走,但是不太会送孤儿院了,美国人觉得孩子需要在家庭中成长,所以会给孩子找一家 foster care(寄养)家庭。寄养家庭每年按寄养孩子的个数从政府领取一定的补贴。政府定期派人到寄养家庭查看儿童的状况,保证他们得到良好的待遇。
法律也规定有关人员,包括老师、医生、和其它经常与儿童接触的职业人员,看到处于危险的儿童,都可以向政府报告。一美国家庭的女儿上小学时荡秋千不小心摔下来,擦破了额头。第二天在学校,就被老师仔细问了半天,问清楚是她自己摔的才没事。这是法律规定的老师的责任。如果老师不管不问,就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美国法律对家长都有严格的约束。美国在1974年就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1984年通过了《儿童保护法案》。如果发现有人,比如老师虐待儿童,都会受到重刑处理;如果家长虐待孩子,孩子会立即被儿童虐待防止机构接走,送到寄养家庭,家长会受到公诉部门起诉 (家长把孩子交给了学校,学校就要负债
我们来说,前面转发博文里孩子被儿童中心带走的事情,抛开家庭对孩子是否尽到责任不说,只说美国的这种儿童监管制度,虽然不是尽善尽美,有时候在我们的眼里对孩子好得有点过分,不过谁也不能否认,美国是孩子的天堂。
孩子做错事了,不能惩罚他,也不能骂他,否则马上会有“热心人”举报你虐待儿童。
还有一些我们也许司空见惯的事情,在美国人看来,就是违法的,比如:
家长在厨房里忙,才几个月的孩子自己爬到门外,如果邻居看到报告警察,警察很可能会把孩子带走,送到儿童局,家长被通知接受教育,拿到学习“改造”的证书以后,才能接孩子回家。从此以后,这家父母经常受到监督。
还有,如果孩子身上有伤痕,不管是被家长打的,还是不小心摔的碰的,家长都很小心,生怕孩子到学校以后,老师或者同学去报告警察,去医院也一定会跟医生说清楚,孩子是怎么受伤的,怕医生误会以为是家长打的。比如以前的电影《刮痧》中国的土办法刮痧,在美国人眼里是虐待
还有一个比较有名的案例,发生在纽约的布碌仑区八大道,第三大华人居住区,涉案的是一名30岁的年轻母亲,一个5岁的孩子调皮,母亲大动干戈式,拿一根竹竿抽打孩子,打了孩子的手臂、小手、腿和后背,导致孩子多处被打伤而出血。随后有人报警,当场逮捕了母亲,控告她攻击罪和虐待孩子罪。
类似的华裔父母虐待儿童案件,我们在纽约经常听到,其中大部分是华裔孩子在家中遭到家长打骂而引来市儿童局的介入,其中也有因孩子在家中没有得到父母的很好照顾,例如在孩子行为或心理上出现怪异或有不上学问题时,家长拒绝让孩子去看医生接受治疗等引发。
美国人常说,想让孩子避免惨剧,最根本的是整个社会对孩子的观念是否正确:孩子不是某个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整个社会的未来和希望,要保障孩子们不受虐待和厄运,必须依靠健全的儿童权益保障机制。
人们常说美国是孩子的天堂,我到美国十几年,这种感觉也越来越深。
美国的物质条件是优越,但是,儿童的快乐主要并不是来自物质享受,而是来自全力保护他们、让他们自由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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