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克思《资本论》的注释中读到,“一个人不能以同一个罪行判处两次”,可是那是资产阶级法律,无产阶级法律好像不是这样,不但可以将人的同一罪行判处两次,还可以因政治的需要在后面一次的判处中将人罪加一等。在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我的罪名从“右派分子”升成“反革命分子”,判刑三年,在临近春节时,被一辆吉普车从南梁农场又押回西湖农场劳动改造。其实,对这样的判处我还是很庆幸的。因为1958年在西湖农场第一次劳改三年,至1961年释放到南梁农场就业以后,我仍是以一个被管制的“右派分子”身份和普通农工一起劳动的。像一只羊和一群狼、至少是一群狗一起在荒原上觅食一样,时时刻刻的提心吊胆可想而知。在劳改队里面,大家都是羊或大家都是狼或狗,谁也别说谁。你是羊我也是羊,你是狼我也是狼,你是狗我也是狗,我有一种用别人对我的态度来对待别人的本能,因而送我进劳改队我倒仿佛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能应付自如了。是的,劳改队已成了我的家,或说是我天生就应该生活在劳改队里面,就像蜗牛就应该生活在它的壳里。
我记得1966年夏天,劳改队外的社会上文化大革命闹得很凶的时候,一天,我正在稻田里薅草,劳改队长在田埂上慢慢踱到我身边说:“你在这里真走运!你知不知道银川的‘文化大革命成就展’里还贴着你的《大风歌》哩。你要是在外面的话,非把你拉出去挂大牌子游街不可!”我立起腰心存感激地朝他嘻嘻笑。我确实感到很幸运。后来我才知道那次的所谓“文化大革命成就展”是宁夏“走资派”举办的,展出我的《大风歌》,为的是企图证明“文化革命”在宁夏已经进行过并取得“成就”了,以此来抵制这次由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当时倘若我在社会上,肯定会受到“走资派”和“造反派”交叉火力的攻击。
可是我在劳改队的好景不长,遗憾的是只判了三年,1968年春节前到期,我第二次劳改释放后又回到南梁农场。果然如劳改队长说的不走运,一回南梁农场我就被“群专”,等于没有释放。
“群专”是“无产阶级革命群众专政”的简称。“文革”中,每一个机关单位工矿学校都把各自内部的“阶级异己分子”集中起来管制劳动。劳动改造成了全民必修课,全国遍地都设有大大小小的劳改队,俗称“牛棚”。听来似乎是全国养殖业大繁荣,其实是杂七杂八的“牛鬼蛇神”统统关在一起,每天由革命造反派带出去无休止地劳动。
劳改生活我早已习惯了,进了“牛棚”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劳动而已。但这种“牛棚”对我来说真感新鲜。1965年将我送进劳改队的农场党委书记、场长及一些队长、政工人员等等也跟我在一座“牛棚”里,天天被拿枪的造反派押着劳动。这里必须补充一句,我1965年从南梁农场押走的时候,南梁还是属于农垦部门管理的国营农场,1968年回来,它已经改制为军垦单位,成了兰州军区下辖的农建十三师第五团,生产队组都改成连、排、班的军事编制。我所在的生产队是武装连,革命群众都配备有枪枝弹药,男男女女人人一套绿军装。原来被管的管人了,原来管人的被人管,而且是被很神气的挎枪的武装战士管。孔夫子的古训整个颠倒过来,成了劳力者治人,劳心者治于人,确实是“天翻地覆慨而慷”!
让我诧异的还有,被看管的干部劳动起来比我认真踏实得多。我早已在劳改队里练就了一身磨洋工的本事,他们不,他们比革命群众劳动还积极,人人都可评为劳动模范。认罪的态度也比我好。从革命群众对他们的批斗和大字报上来看,他们的罪名好像比我还重。经过1960年全国范围的大饥馑和《资本论》的启发,我的思想已开始有所觉悟,饿死了上千万老百姓的社会叫什么“社会主义”?!认识到错的不是我而是当局,这点我已写进了小说《我的菩提树》。而这些“走资派”不论在批斗他们的会上或会下,个个都低头认罪。尽管他们的罪在我看是不能认的,因为那可是“反对毛主席”的罪!文化大革命的一大特点是人们犯的任何罪错都直接与“反对毛主席”挂钩,哪怕在街上撒泡尿都能和“反对毛主席”联系起来。我的“右派”罪行虽然很重,所幸是“文革”前犯的,没有涉及到毛主席老人家。而听听他们罪名下的罪行,不过是执行了农业生产的一般性正常管理而已,但种种正常的生产管理今天被视为是“资产阶级管、卡、压”,当然等于反对毛主席了。更让我长见识的是,只要他们低头承认“反对毛主席”这项重罪,革命群众好像就心满意足了,并不会根据他本人承认的罪名给予判决,立即拉出去枪毙。在批斗会上呼叫得震天响的各种令人惊心动魄的血腥口号,表现出革命群众获得胜利的欢快心情。每次批斗会的内容都一样,并不能批出什么新鲜材料来。可是尽管如此,也不厌其烦地隔几天来一次,聚聚散散,散散聚聚。然而我内心里也感到不公:我并没有反对毛主席,却劳改三年再三年,他们反对了毛主席,只是拉到台上斗一斗,顶多挂挂牌子坐坐土飞机。这叫什么“大革命”?倒好像是在玩游戏!
但是,在南梁农场的“牛棚”又名“群专队”里,我跟当初把我送进劳改队的农场场长、书记、干部们居然能称兄道弟,相互称呼老张、老王、老李。夜里睡觉前,我们还会聊些与政治无关的话题,在吃喝拉撒睡方面彼此交流经验,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还会争论一番,颇不寂寞。原先整人的人和曾被他整的人混到了一起,不分大小高低,重新洗牌,这时我仿佛也有了革命的快感,正如当时流行的革命歌曲唱的那样: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在时移事移、干部遭殃的时候,在“牛棚”里我还感受到一种暗暗的尊重。1965年我被送进劳改队前,我在南梁农场的绰号是“老右”——“右派分子”;1968年从劳改队又回到南梁农场的“牛棚”时,绰号变成了“老修”,即“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公安局给我定的正式罪名仅仅是“反革命分子”,怎么多了“修正”二字呢?原来,在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把我再次送进劳改队之前,农场领导(就是现在跟我关在一起的干部)曾命令我写一份思想检查,交代自己对右派罪行的认识。我一方面为了表现思想交代得彻底,一方面也是因爱写作的坏习气,何况纸和笔都免费提供,更有一种发泄不满的心理作怪,竟洋洋洒洒写了份近万字的《思想检查》,远远超出了领导的要求。结果,《思想检查》成了我的“反革命纲领”。这份“反革命纲领”的要点在宣判我的公审大会上曾向干部农工宣读过,等于替我做了一次反革命宣传,搞得南梁农场人人皆知。谁知,三年后,闹起了文化大革命,全国揭发刘少奇邓小平,干部农工们发现我的“反革命纲领”竟然和这些大“走资派”不谋而合:对内主张承认农户家庭在集体经济中的地位,开放城市农贸市场,允许包产到户甚至单干;对外主张与所有国家包括西方国家和平共处,少支援第三世界的不发达国家。这种主张在“文革”中被概括为刘邓路线的“三自一包”和“三和一少”。我在一个偏僻闭塞的农场底层日日夜夜劳动,思想上居然和最上层的“走资派”相通,这不能不让人侧目而视,觉得我“不简单”。正好,“牛棚”里地、富、反、坏、右、走资派都有了,还差个“修正主义分子”,我就顶了这个位置,平时以“老修”称之。
每天出工,到了劳动场地,先进行“雷打不动”的“班前学习会”。大家围坐在田边地头,通常是读一篇报纸上的重要社论,没有重要社论就读毛主席著作,多半是从《老三篇》中选出一篇来念。每个人都板起面孔听:“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班前学习会”一般十分钟就结束了,一起身拿起工具,娱乐活动就开始了。
最常见的娱乐是谈性交、性骚扰和打扑克。每个人都有夜间的故事,聊起来不仅眉飞色舞、手舞足蹈,还带露骨的表演。我不由得暗笑,“学习会”上与会后的反差和背离,达到了登峰造极的荒诞无稽。那年我刚过三十二岁,但还是一个处男,我却在这时获得了丰富的性知识。我才知道,那事不止在床上,男女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可以交媾,而且交媾的姿势千奇百怪,交媾时发出的声音和话语无比丰富,没有一个作家能想象得出来。在政治话语取得绝对霸权的社会里,留给个人的仅有一条狭窄的宣泄渠道,就是谈性和性交,于是这条渠道便汹涌澎湃,一泄千里,不可收拾。诚然,这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但这部分的恶性膨胀势必挤占了伦理道德升华的空间,我和我的民族正是在大力号召要做“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时全部低俗化了。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朝代、一种机制能把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场所变成群体性的娱乐场所,而且在这种场所中如果正常谈论社会、时事、人生、友情,甚至自我发挥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心得,都可能有“传播小道消息”、“拉帮结派”、“散布反动言论”、“诋毁毛泽东思想”之嫌而招来麻烦,只有谈论性交最安全。越下流就离政治越远、越保险。性,有着广阔的空间和无比的深度,谈之不尽,诉之不完,能让人作最大限度的探讨和挖掘,又何乐而不为?
性骚扰不止男性对女性,竟然以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居多。女性在这时充分展现出“半边天”的风采,世界女权主义的追求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达到了最理想的境界。常常是几个女农工追打一个调皮的男农工,捉到了就把他摁倒在地,扒下裤子扯出他的生殖器,用黄土、泥沙、碎草叶在那个部位狠命地乱抹乱揉。女的爱抹,男的更喜欢让她们揉,一直到双方尽兴,笑得趴在地上滚成一团才算罢休。这种娱乐一天要演出好几场,又对男人有极大的吸引力,使原来老老实实只用扑克牌“争上游”、“打百分”为乐的男农工,一个个也都调皮起来。性骚扰有非常强烈的感召力,露天的田间俱乐部极具开放性和参与性。
女农工极少对我性骚扰,并非歧视我是个特殊身份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而是对“识文抓字”的“老修”还保持一点敬意。但不止一个女农工可怜我“老大不小了”还没尝过女人的滋味,暗示我可以找个地方跟她“干一下”。一次,还有一位女农工在旁边没人的时候,身子左一扭右一扭地掀起她的绿军装,敞开她说的“白格森森的大奶子”叫我摸一把“过过瘾”。对这种佛陀式“舍身饲虎”的“高尚的人”,我感激不尽,但我还是掂量到头上“帽子”的分量不敢轻举妄动。然而,因为在劳改农场长期接触不到女性,她们的善举像雷管似的猛地引爆了我体内类似青春期的骚动,一对“白格森森的大奶子”总是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搞得我一天到晚神不守舍,心智恍惚。
(《旧闻新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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