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了解到,我县相继出台注册资本“零首付”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融资贴息支持降低创业成本,落实税费优惠,提供创业培训等措施,鼓励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军人和高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积极开展自主创业。
据了解,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象山工商分局出台的《象山县创业场租补贴实施细则》、《象山县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规定,首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本县户籍创业人员可享受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场租补贴;年营业收入(或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从业人数在30人以上300人以下,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可申请贷款贴息;人民银行象山支行代拟的《象山县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也在9月底出台。
原来只有城镇失业人员可以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适合新政策中提到的创业人员,金额为5—25万元不等,增加了贷款模式,而且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还本付息后,可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申请贴息。
目前,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正对我县已贷款的创业人员进行梳理汇总。(记者 陈晓波 通讯员 薛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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