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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披上“跨国公司风投”外衣 市民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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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宇成 发表于 2012-10-23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网络为平台的非法传销由于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危害。最近,余姚工商、公安联手查获一起打着上市跨国公司风投名义的网络传销案件。

  14个月后利润200%?

  “只要资金投入购买其公司项目和套餐,14个月后就有200%的利润,如果介绍下线还能直接抽取10%的分红。”

  面对如此的诱惑,很多人按捺不住了。2012年3月,市民潘某在他一朋友曹某的介绍和鼓动下,参与了这个名为美国MAL公司的投资分红计划,并先后购买了两个价格为1030美元的账号,随后又购买了4个7600美元的套餐,共花了人民币20.5万。

  对于投资的回报,公司承诺给投资者3个好处:在旗下6家公司消费即可获同等价值的购物分,并获赠2倍股息,分别以每天0.2%,每周一0.3%,每月1日0.4%发放,如不领取,则以复利滚存,直到2倍结束;同时赠送2倍的等值股权。按照上面的规则计算,潘某实际上每天就能净获至少400元的利润。

  巨额利润只是一个大“画饼”

  事实上,短短三个月时间,潘某账面上的钱也确实累计达到了26万元。那么,是否这笔钱就完全归潘某所有了呢?

  其实不然。按照该公司规定,要取得这笔分红就需要发展其他人加入该公司的投资项目计划,不然就无法把账户里的钱取出。潘某只有在购买第二个账户的时候取得了1万多元的分红,后来就再也取不出钱了。无奈,潘某只好打电话进行了举报。随后,在工商、公安的联合调查之下,一起网络传销案也初现端倪。

  经查,该“美国MAL公司”和其旗下的亚太联合基因、省多多拍卖网、Q乐鸡国际快餐连锁、MIL白银交易平台、嘉宝瑞集团、思恩基金国际慈善机构等六家公司,除一家在深圳外,其余都在国外。

  “该案虽然没有商品,也不限制人身自由,但其本质上完全符合非法传销的法律界定。”参加调查的余姚工商分局经办人员告诉记者,从调查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所有购买该公司账号的投资者,没有一个人从该公司完整取出过现金。也就是说,参与者账户里的钱看得见却无法转现或使用。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年内已查处2起网络传销案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开展违法传销活动的案例不断出现,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今年已立案查处的6件传销案中与网络相关的就有2件。与传统传销案相比,这种利用互联网而进行的新型传销行为,不但更隐蔽,而且发展速度更快,涉及人员范围更广,社会危害也更大。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所谓天上掉馅饼的事往往只是诱饵罢了,切勿相信任何高额返利的承诺,否则很可能是大额财产的损失。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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