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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非正规游泳场所莫“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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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网小编 发表于 2012-8-22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6日17时43分,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案:西周某村有个小孩不见了。接到报警后,西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的民警迅速组织村民下水寻找,经过20多分钟的寻找后,在水中发现2名失踪女孩,2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初步调查,2名女孩的年龄分别为14岁和15岁,西周人,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当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这2个女孩和1个男孩约好一起到某村路边的溪坑游泳。14时左右,男孩因水太深自行回家,剩下2人继续游泳,后发生溺水。
    7月6日《今日象山》曾刊登《警惕夏季“杀手”》的预防游泳溺水的警示文章。在此,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暑假期间,家长一定要管好未成年孩子,别让孩子单独外出游泳,尤其是非正规游泳场所。(通讯员 胡黛虹)



来源:中国象山港   2012年08月22日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2-8-22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哦孩子一个人在家上班都没心思,就怕孩子跑出去玩水,为什么就不让老师办补习班呢。这样让家长也安心工作哟
子虚 发表于 2012-8-23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孩子一路走好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2-8-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人家外国小孩子的寒暑假是怎么过的。
BAOMAMA 发表于 2012-8-2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男孩会觉得水太深,一个人先回家?不太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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