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会所要停业,消费者只能拿回消费卡内余额的70%?”近日,石浦消费者陈先生拿着某美容美发会所的VIP消费卡,来到县石浦消保分会投诉。
据陈先生介绍,该美容美发会所因经营不善将停止营业,值得肯定的是他们给所有会员消费者发出消费卡余额在三日内办理退款事宜的短信。不过在办理过程中,却被告知使用过的消费卡只能退余额的70%。大家表示不能接受,于是,退款现场发生了争议,引发了集体消费纠纷。
陈先生说,他所在单位给员工统一发放的该会所面值200元VIP消费卡近四百余张,费用高达八万余元,其中大部分都未完全消费,加上其他个人购买的消费者,涉及数额很大。
接到投诉后,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会所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退款分未使用卡和已使用卡,其中,未使用VIP消费卡可以全额退款,已使用卡只能退余额的70%,原因是消费者在使用VIP卡时,已经享有比较高的优惠折扣,对店家来说已经亏本。
对此,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另外,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该会所未履行约定并试图扣除预付款的金额,已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该会所负责人最终同意退回消费卡内全部余款。
石浦消保分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办理此类预付费款消费卡前,应充分了解各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促销条件的诱惑。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尤其对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更换业主后的消费者权益做出明确约定,交款后要开具票据,并加盖与经营机构名称一致的公章。在使用中,应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适度消费,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记者 金旭 通讯员 吕晓琼)
来源:中国象山港 2012年07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