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快讯:央行宣布自7月21日起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小幅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7年7月21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06%提高到3.3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57%提高到6.84%;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本次利率调整有利于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的合理增长;有利于调节和稳定通货膨胀预期,维护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单位: %)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调整幅度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72 0.81 0.09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2.07 2.34 0.27
半 年 2.61 2.88 0.27
一 年 3.06 3.33 0.27
二 年 3.69 3.96 0.27
三 年 4.41 4.68 0.27
五 年 4.95 5.22 0.27
二、各项贷款
六个月 5.85 6.03 0.18
一 年 6.57 6.84 0.27
一至三年 6.75 7.02 0.27
三至五年 6.93 7.20 0.27
五年以上 7.20 7.38 0.18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41 4.50 0.09
五年以上 4.86 4.95 0.09
[ 本帖最后由 wuxingbo 于 2007-7-20 20:0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