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适龄智力残疾少年儿童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从今年秋季起象山县培智学校开始招生:
一、招生对象
具有象山户籍,年满6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至未满15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经《韦氏智力量表测试》专业鉴定为智力障碍,无法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环境,身体健康,生活基本能自理的儿童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招收9个班,每年级1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2人。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适龄智力残疾少年儿童来报名,请携带户口簿、残疾证或医院开具的智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病史检查材料与本年度体检健康证明、接种卡等。
2.面试:对报名儿童进行基本的动手操作、语言表达等有关项目的测试。
3.录取: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面试结果录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或者通过电话告知。对未录取的儿童,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生要求
1.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等病史学生,家长应如实告知。如有意隐瞒,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自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可以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拟由普通学校推荐转入培智学校就读的学生,培智学校应严格标准,按规范程序操作,凡未被批准入学的学生一律回原校就读,原校不得拒收。试读学生在试读期间,若发现确实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仍回原校就读,原校不应拒收。经培智学校教育,学生智力有所提升,可以转到户籍所在的普通学校就读,学校不能拒收。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0日—2011年7月20日
地点:教育局旁港市宾馆内
联系电话:13780072984吴老师 13968392181励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