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今日表决通过行政强制法。该法的出台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一个告诫:公权力行使应当有边界,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使必须谨慎。该法对行政强制进行诸多限制,例如规定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2011年06月30日21: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杨维汉、陈菲、余晓洁)行政强制,关系到公民的自由、尊严和财产权利。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行政强制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一个告诫:公权力行使应当有边界,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使必须谨慎。
法律开宗明义指出立法目的: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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