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象山县石浦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建议》回复代表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递交的《关于设置象山县石浦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建议》(第182号),由象山县委政策研究室 办理。我们提出设置石浦港经济区,发展的特色和重点不是很明确,因为经济区全国到处有;县委县政府从对台经贸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建设环石浦港区域海洋经济核心区建设,在深入学习借鉴浙江舟山、福建平潭等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浙台经贸合作石浦综合实验区”(暂名)的规划构想,我们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明确,有利于石浦港区域发展,也有利于得到国家、省、市的支持!现将答复摘录如下:
石浦港区域区位条件独特,海洋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良好,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提出的“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功能框架中“一核”、“多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甬台温沿海高速复线的建成,还将成为连接“两翼”乃至长三角与海西区的重要节点。
近年来,石浦港区域依托良好的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海洋经济快速崛起,社会事业较快发展,城市建设初具规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港口、渔业、旅游、商贸等生产服务保障体系,已经成为象山南部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商贸和滨海休闲中心,作为该区域核心城镇的石浦镇,已成功列入宁波市首批卫星城市建设试点镇和浙江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石浦港区域及石浦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在谋划实施对接大桥转型跨越三年行动计划、构筑2246县域新型城镇体系、加快建设宁波卫星城市等重大战略中,对推动石浦港区域及石浦镇实现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相关政策意见,必将有力促进石浦港区域及石浦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当前,我县紧紧抓住《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精心谋划海洋经济发展,编制申报《象山海洋(海岛)综合试验区规划》,提出了“一核两港三区四城多岛”的战略布局(“一核”即指石浦港区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规划》已正式进入报批程序,预计在今年9月份之前可获得省政府批复,成为全省唯一的县级海洋(海岛)发展试验区。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象山海洋(海岛)综合试验区规划》,谋求海洋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建设环石浦港区域海洋经济核心区建设,在深入学习借鉴浙江舟山、福建平潭等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浙台经贸合作石浦综合实验区”(暂名)的规划构想,并向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作了汇报沟通,得到初步认可和大力支持。
实验区的初步构想如下:
一是关于规划范围。包括环石浦港的石浦镇、鹤浦镇、高塘岛乡、晓塘乡等二镇二乡的行政区域和新桥盐场,陆域面积32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人口18.4万人。辐射范围涵盖整个象山半岛及环三门湾区域。
二是关于发展定位。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台政策和省、市海洋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石浦对台交流和小额贸易试点口岸优势,以做大作强对台小额贸易为抓手,积极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两岸同胞“协力开发建设,共同经营管理、实现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发展,逐步把环石浦港区域建设成为两岸人民共建共享的生活创业幸福家园。重点打造国家级两岸文化交流示范区、国家级对台经贸合作试验区、浙江沿海宜居宜业环港新城。
三是关于功能布局。主要是建设五大基地。即建设两岸同胞文化交流基地、长三角台湾商品交易物流基地、大陆台资企业服务基地、国家级特色农渔业合作基地和台商投资产业集聚基地。
四是关于政策体制。在建设浙台经贸合作石浦综合实验区的体制机制、用地保障、税费优惠、基础投入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快批准设立浙台经贸合作石浦综合实验区,作为对台开发开放新区,并要求参照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模式和做法,给予类似政策措施支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启动国家级实验区申报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