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小说《磨炼》连载之十二

[复制链接]
象山张为礼 发表于 2011-6-16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二

胡秀明想借此“演出”在村里亮相一下,可在村民中(实际上是给她母亲)造成了一个她与江云瑾的关系已经“木已成舟”的事实,这个目标倒是实现了,但问题可不是那么简单,这就像揭开了“潘多拉盒子”一样,许多“魔鬼”也随机被放了出来。那天晚上,由于有不少的村民看到江云瑾与胡秀明坐在沙滩上谈恋爱,对于这样的“破天荒”的“新鲜事”自然都会感到特别兴趣,要知道,凡是人们感兴趣的东西,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地扩散开来,这个“新生事物”在第二天就像“春风吹绿江南岸”一样很快地传遍了整个瀛海村,很快地成为了一条家喻户晓的新闻。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在当时这样极端缺乏文化生活现状的农村来说,传播这样带有点“刺激性”的“新闻”也算是一种“调味品”,用它来调剂一下处于极端枯燥乏味状态下的生活也都是大家所需要的。众所周知,在这些故事的传播过程中,都往往会添油加醋地加入了一些传播者自己的“创作意向”,充分地发挥了他们的创作灵感,像作家写小说那样地巧妙构思出不少无中生有的离奇的“故事情节”来,渗入到他们在沙滩上谈情说爱的“情节”之中,说什么他们在刚开始时确是在沙滩上坐着谈的,后来觉得坐着谈不够“意思”,就站起来边走边谈。由于沙滩的南面行人比较多,他们就往北走,一直走到沙滩最北面,最后就索性鬼鬼祟祟地钻进到“乌龟岩”下的空洞里去了……由于他们描述得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又离奇曲折,所以也就更加引人入胜,使这个故事更加富有神奇的色彩了……
在村子里出现了如此的“轰动新闻”是胡秀明当初所没有想到的。这个“新闻”流传的最初几天,胡秀明和江云瑾以及他们的家人当然是听不到的,但没过了几天,这个消息就很快地传到了他们的家里。
胡秀明得知这个“新闻”后,还是心平气和的,虽然觉得有点意外,倒也并不觉得惊奇,她对此是有思想准备的,既然要在沙滩上“亮相”,就难免会出一些流言蜚语,这是不足为怪的。不过,她对于这些传播者竟会无中生有地捏造出她与江云瑾到“乌龟岩”下去“野合”倒是有点意想不到。这些人的头脑真的是灵巧得太过分了,他们怎么能捕风捉影地编出如此离奇的“情节”来?这也太离谱了吧。她想,既然已经“放”出来了,那就随它去吧,你急了也没用,你难道能把人家的嘴巴蒙住不成?古人说得好:“千虚”难敌“一实”。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她忽然想到,那天晚上幸亏周厂长叫他们一起回村,否则的话也真是说不清楚了。有周厂长和杨正道这两人一道作证,就不怕澄不清事实,这种捕风捉影的谣言终究会像兔子的尾巴一样,长不了!她想,虽然这谣言有点可恶,但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因为这个“谣言”反倒会促使她母亲在思想上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她看到自己的女儿与江云瑾的关系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了,她就无法再去扭转这个“木已成舟”的事实了,这就叫做“坏事可以变成好事”,难道不是这样吗?喔,对啰,我还得把这个“新闻”立即去告诉江云瑾,他现在可能还蒙在鼓里呢,如果没有作好思想准备的话,一旦突然听到这个“新闻”以,肯定要手忙脚乱的。
冯兰英是一个泼辣而精明的人,她心里面始终装有一个“小算盘”,善于对每一件事的利弊得失盘算得清清楚楚,她从来不会去做“麻雀抓不着,反蚀一把米”这样的亏本“生意”。当她得知这个“新闻”后,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地暴跳如雷。她想,此刻的女儿已不是前几年的小丫头了,对她发号施令显然已经不灵了,她现在是不会再听我的,而江云瑾呢,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的地主尾巴了,他现在也是纺织厂里算得上的“大红人”,是周厂长的得力助手,也是厂里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看来啊,她是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俩亲密地在一起也奈何不得他们了。既然她女儿迟早是江云瑾的人,现在“生米煮成熟饭”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当然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地去寻衅辱骂郑香菱,因为这次是自己的女儿主动去找她儿子到沙滩上去的,她怎么能迁怒于她啊?我如果再去怪罪于她,我不但得不到别人的支持,反而还要遭人家白眼,受人耻笑,她何必这样傻呢,还是任其自然吧。
成根 发表于 2011-6-1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多磨!
布衣 发表于 2011-6-16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大的缺点是不能完完全全把一件事情讲清楚,所以也写不了小说,短的也不行,只能欣赏了!
燕子飞时 发表于 2011-6-1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爷子别骂我,议论一下你的所谓"小说"
没有几个人顶帖说明不是受欢迎,看到现在才有了个感觉,好象是长篇的"忆苦思甜"报告,或者是冗长的"思想汇报",不象小说,连个对话什么的都没有、、、、、你很辛苦的写,我们很轻松的看,不过还是什么“冰”、“花树”们写得好看
小拉 发表于 2011-6-1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1-27 12:59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