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蔡启发 于 2011-4-10 00:07 编辑
孙中山先生《建国方略》中提到石浦
在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物质建设)中的第三计划第四部(建设沿海商埠及渔业港)中提到了石浦。文中提到了象山的石浦。
原文:东部江苏、浙江、福建三省之海岸,应建六渔业港如下:
(6)新洋港 在江苏省东陲,旧黄河口南方。
(7)吕四港 在杨子江口北边一点。
(8)长涂港 在舟山列岛之中央。
(9)石浦 浙江之东,三门湾之北。
(10)福宁 在福建之东,介于福州与温州之间。
(11)湄洲港 福州与厦门之间,湄洲岛之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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