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新用户注册
搜索

厦门市民可凭购小票或发票 退高价盐

[复制链接]
宁波一刀 发表于 2011-3-2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峡导报讯 (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李生林 高碧芬)在经历了抢购盐风波之后,这几天,厦门出现不少买高价盐的市民纷纷到店家要求退货的现象。

  据市物价局披露,厦门12358价格举报中心3月19日、20日24小时安排人员值守,及时疏导化解各种价格纠纷,共接到举报电话27个,其中,要求退还高价盐的电话达15个,占举报电话的56%。

  就此,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耐心向要求退货的市民解析相关政策,明确告知盐巴价格以政府统一定价为准,市民可以凭购物小票或有关购货发票到店家退货。
勿忘天堂 发表于 2011-3-22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象山没有关系
江海 发表于 2011-3-22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买了又退、、、、、、:sleepy: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1-3-2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吃‘咸’了没事瞎折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新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象山同乡网 ( 京ICP备10005750号 )

GMT+8, 2024-11-24 14: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by 54xsr.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