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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喊“禁”的政策,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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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落成泥 发表于 2011-3-1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只会喊“禁”的政策,令人失望!

深圳新闻网评论员  风林
     
       电单车深受市民喜爱,可因为电单车带来的一系列交通隐患,如:车速快、与机动车混行、不遵守交通秩序等等,导致政府部门对其很不感冒。近日,深圳市交警局向媒体透露,深圳将会在公交配套充足的地区率先禁止电单车上路。
      深圳继禁止摩托车以后,现在又拿电单车开刀,理由不新鲜:不安全;方法也还是老一套:禁!似乎这些政府部门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只要是有隐患有问题存在,懒得去思考怎么扬长避短,一律禁止,省时省力。摩托车,禁;电单车,禁;黑的,禁;黑大巴,禁。你们倒是省事了,威风凛凛地一声令下:禁。可有没有人考虑过在你们禁令背后的市民的需求?
      那些政策制定者如果需要每天骑着电单车出行,如果需要每天用电单车拉客维持生活,他们还会这么轻易的对电单车喊“禁”吗?如果是那样,他们可能会千方百计研究怎么让电单车既方便又安全,提高电单车的优先级。但可惜的是,这些终究只是如果,不是现实,他们的生活中不需要电单车。当电单车触犯到他们的利益,带给他们麻烦时,他们只好拿市民的一点便利开刀。再说了,什么地区才算“公交配套充足”?谁来判定?
      不是每一个市民都有私家车,也不是每一个市民都有公务车。有些人出行是走路,有些人是骑自行车和电单车,有些人是坐公交车,可我们的道路规划和交通规划给他们提供方便了吗?自行车道一直没有普及,总以各种理由表示困难很大;正规公交拥挤,黑巴又不安全,市民呼吁多年却始终未得到解决;的士起步价好不容易开个听证会降两块,没过几天又以燃油附加费的名义上涨;地铁听证会在一片反对声中选择最贵的调价方案。面对这些市民反映多年的问题时,政府部门为什么就只能以“历史遗留问题”的理由搪塞市民,而不能果断地喊“禁”?难道为市民提供一点便利就那么难?
      肯尼迪在总统就职演说讲:“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是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对政府部门来说,这句话应该改成这样:不要问市民为你做了什么,而是问你为市民做了什么?多考虑市民的需求,多考虑市民的利益,多想想方便市民。如果遇到问题只会一味的喊“禁”,那样只会令人失望!
纨绔 发表于 2011-3-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对政府部门说:不要问市民为你做了什么,而是问你为市民做了什么?
浪潮 发表于 2011-3-1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但现在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大都超过了这个标准,高的甚至可达60公里。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一样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允许电动自行车快速行驶,就会带来安全隐患。
    自行车装上电瓶省力气可以,但是却与机动车比速度,事故不多才怪!制造商为求经济利益,擅自改变设计;要禁就禁超速电动自行车。
艳过无声 发表于 2011-3-1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不好哪一天他们说机动车道不够宽,为缓解交通压力,需占用自行车道拓宽。市民出行有公交车和出租车,自行车出行效率低,浪费时间,以后禁止自行车上路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1-3-1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ZKP1957


    你当人人都是自行车运动员啊?一般自行车的速度也就10公里左右吧,电瓶车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省力。
海天渔歌 发表于 2011-3-18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为而为【源】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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