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7%的人认为征地补偿太低,38%表示征地没征求农民意见……”
这是24日公布的一份来自17个农业大省的调查数据。这份调查是由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联合中国人民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开展的,这17个省的农业人口占中国农业总人口的83%,调查报告的分量可想而知。
三成村集体未对承包土地确权
调研发现,63.1%的村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书,52.6%的村发放了承包合同。但只有44.4%的村同时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承包合同,且在每10个村中有将近3个村两证皆无。
调研发现,大部分已发放到农民手中的证书和合同是有效的,但其中仅有17.4%的合同与37.6%的证书真正严格符合法规政策要求。
此外,发放的证书和合同还存在重大缺陷——妇女土地权利并未落实。调研结果显示,只有15.8%的合同和31.1%的证书里登记有妻子的名字。
对农民最大威胁是违法征地
调研发现,36.9%的村在二轮承包后经历了征地。调查的1564个村子每年征地发生的次数急剧上升,从1997年不足20次上升至2010年的近180次。
调研还发现,60%经历了征地的村庄,农民对补偿都不满意,69.7%的人认为补偿太低,38%的人表示没征求农民意见,35.8%的人认为补偿不足以维持长期生活,24%的人认为市场价格远高于补偿水平,还有23.4%的人表示大量补偿款被截留及挪用,16.4%的人表示没有任何补偿,9%的人称补偿被拖欠至今。
此外,28.8%的农民事先未得到任何通知,58.2%未就补偿额征求农民任何意见。数据表明,若事先得到通知,农民的满意度会提高两倍,征求农民意见的话,农民满意度也会提高一倍。
企业租地35.2%改变土地用途
调研发现,23.9%的村存在公司企业、外地老板、开发商等(以下简称工商企业)租地经营的现象。2008年,工商企业在农村租地的占29.8%,2010年增长到39.1%,工商企业成为目前农村包地的主力。
其中,2/3的租地合同期限为10年或10年以上,1/4的租地期限为20年或20年以上。按照法律规定,超过20年的租地合同基本上是违法的。统计还显示,工商企业租地规模的中位数为100亩,平均数为560亩。调研组表示,这说明有不少租地规模非常巨大。
按照法律规定,土地出租后不得改变其农业用途。但实际上,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租地用于非农用途。与2008年相比,2010年企业租地用于工厂或商业用途的比例上升3.2%,达到30.1%,住宅楼增加至5.1%,粮食生产的比例反而降低4.3%,至24.8%,用于蔬菜养殖等副业占47.9%。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工商企业45.4%的租地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其中15.9%的租地,干部声称上面有指令,农民只能同意;29.5%的租地是因为干部给农民做思想工作或施加压力才达成。
中国耕地价值10.44万亿元
调研发现,最近3年12.6%的农户参与了土地流转。过去10年,土地流转始终处于上升趋势,其中2009年和2010年是流转次数最多的两年。
据调研组测算,2010年农地整体租金水平是每亩每年290元(2008年是245元),初步推算中国所有耕地的价值为10.44万亿元(假设5%的平均收益率)。
建议限制工商企业到农村租地
调研报告建议:首先继续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与农村土地登记试点,改革当前的征地制度,保护农民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废除行政强拆等规定,都应适用于农村土地征收。
再次,应严格限制工商企业进入农村租地。租地不仅影响了国家粮食安全,还可能造成社会不公等问题,而工商企业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与小家庭农场相比并没有优势。
最后,应该对“长久不变”给予具体法律定义。调研组认为,要实现“长久不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对目前30年承包期自动、无偿地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