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颁布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国八条”后不到一个月,昨晚7点,宁波市本地的落地政策《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出台。
宁波也成了浙江省第一个出台“国八条”落地政策的城市。
新细则要求,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县(市)市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限定三类人暂停买房
新政规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宁波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定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对本市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宁波向其售房。
购房不足5年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
新政规定,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比如,你购买了一套5年以内的二手住房,总价为100万元,现在以150万元卖出,原来只需要征收差额营业税(差额50万元×5.5%),即2.75万元;现在则要征收全额营业税(150万元×5.5%)8.25万元,税费增加了5.5万元。
此外,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力度,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重点清算和稽查。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六成
按照新细则的规定,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也就是说,第二套商品房的价格是150万元的话,首付就要90万元。
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可适当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在去年的政策中,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