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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绕开公务员养老问题 待遇差别尚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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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香 发表于 2011-2-20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要]有记者问及“此次的立法对于公务员、公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时,胡晓义表示,社保法已经确立了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的总体框架,“本法没有刻意回避任何问题。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所有的劳动者和公民都能够平等享受这种权利。”…

  待遇差别:社保被指加大城乡收入鸿沟 对公务员保护过度

  公务员与非公务员之间的社保待遇差别有多大?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提供的资料,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双轨制”,待遇差距问题越来越突出,到2006年底,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平均高出企业两倍多,随着津补贴改革的到位,差距还将进一步扩大。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网络对2070人的在线调查显示,60.9%人认为在我国社保最急需消除公务员与非公务员之间的社保待遇差别。难怪有职工发出这样的感慨,“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几倍,何以论公平。”

  分歧大:难达共识 社保法立法被迫绕行

  除养老保险覆盖面的争议外,在享受养老金的条件、待遇支付、费率等细节上分歧较大,难成共识。

  按规定只有缴费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在社保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时,这一问题反映较大。有的反映,有些地方滥用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不管是否失业都要求须15年连续缴费,一旦中断,之前缴费年限就算作废,这让很多失业人员左右为难;有的建议“降低最低缴费年限,让社会保险的阳光能照到更多人身上”。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1-2-2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是缴了3年后来失业没继续交,现在想要续交就补交的差额太大。
伊人 发表于 2011-2-2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伊人 于 2011-2-21 09:49 编辑

唉,什么都是老百姓最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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