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旅游强县、打造休闲象山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全方位鼓励和引导我县休闲旅游业做大做强。
为实现到2011年年接待游客40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40亿元以上的目标,今后五年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规划、设施配套、项目启动、市场促销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休闲象山建设上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同时,还就鼓励项目开发、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优惠政策和指导意见。
在提升产业素质方面,我县将大力扶持景区上等级和酒店品牌经营,对景区创建5A级、4A级、3A级和酒店新评上五星、四星、三星,均分别给与50、20、10万元的奖励。鼓励发展上规模的经济型宾馆项目,扶持做大做强本地旅行社和引进外地优秀旅行社。鼓励发展乡村游,大力扶持省、市级农(渔)家乐特色村和示范点等创建。此外,还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人才培养、旅游工作考核等方面明确了奖励措施。
优惠政策出台的背后有潜在的背景。据分析,休闲时代正在到来,我县旅游业正处在非常关键的黄金机遇期、产业转型期和品牌提升期,必须要突破常规思维,制定倾斜性的政策,强力推进景区建设,打造品牌,完善配套和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我县旅游业发展目标,到2011年,我县将基本建成半边山旅游度假区、中国渔村二期、石浦渔港古城、象山海洋旅游剧场、白沙湾度假村等一批景区,“一带四区”旅游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滨海休闲目的地,建成全国旅游强县和最佳人居环境。 (记者 方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