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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革命烈士还是不良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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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飛雲 发表于 2011-1-17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尽管深知生存之如草芥般渺小,但我依然坚持用自己的声音,呵斥强加于民众的无礼和不义)
    我们没有理由指责情人同床背弃丈夫,也没有理由指责小姐卖身以此谋生,因为她们作为成年人,应该有足够的理性和判断力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甚至,我们可以把这称为一种丰富的人生,她们因为更多的体验而换得了更完整的生活感受——然而,假如一个成年男人,在午夜的电梯里用一颗口香糖诱骗一个14岁的少女,那么,这就不是丰富,而只能称之为下作。在尚未有独立判断能力和足够理性来为自己的未来做出选择的时候,她的所谓自愿参与成年人的政治游戏,只能是一种更可鄙视的拐骗。

    我是这样来理解那个死在铡刀下的少女的。

几十年过去了,我们的教育始终都在用这样的案例来映衬国民政府的残忍和无情,煽动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学生对那个已经成为历史的政府的仇恨,刘胡兰的故事被写成书、编为话剧、电影、进入学生的课本,在中国广为流传,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可是,没有人告诉我们,是谁让一个无辜的少女被她的政府处死,她究竟做了什么罪恶滔天的坏事?另外,她当时能不能不死?她是一个英雄还是一个悲剧人物?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开始查阅许多关于刘胡兰的文字资料,对把她认定为英雄的说法越来越不敢苟同。

  就刘胡兰的遭遇来看,她的罹难的过程是不是我们今天所听说的那样令人感动和振奋,有没有被人英雄化,这并不重要,也没有必要再去证伪。关键是我们如何理解英雄的意义。一个仅仅15岁的女孩子能坚强不屈,从容就死,确实是值得人敬佩的,可是一个人仅仅能够坚强不屈,从容就死,并不能说明她就是英雄。能够说明她是英雄的,是要看她为了什么才坚强不屈并从容就死的。

英雄是能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是具有较为恒定的内涵和普适的价值的。人类历史上出现过许多声名显赫的人物,可这些人物并不一定就是英雄,有些人当时是英雄,可是他所控制的那个时代一旦成为历史,他就不再是英雄,有可能是人类的罪人,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了;还有一些人,他一时被人们认为是英雄,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逐渐证明他所代表的理念是有问题的,是一种错误的价值取向,甚至与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向违悖,所以,他也就会从英雄的神坛上滚落下来。

  我之所以说刘胡兰不是英雄,并非想否定她在面临死亡威胁时的坚强不屈,即使她是被死亡吓得痛哭流涕而不是传说中的以大义凛然,已经都无关紧要。我是要说明,她的死,是两种她个人无法抵御的强大的社会力量对她的利用、欺骗和无情的侵犯造成的。她并不知道她在做什么,她所坚信并为之献出生命的理念,事业,并没有她所看到或是听到那样伟大。

    1932年10月8日,刘富兰生在山西省文水县农村。她的父亲被共产党划分为中农阶级,应该属于拥有少量私有土地,以自己耕种为主,忙时雇佣几个短工帮忙的家庭。性格忠厚憨直,沉默少语。他的原配,即刘富兰的生母去世很早,而父亲又不擅表达沟通,刘富兰应该是生活在一个这样一个缺乏母爱氛围的不幸家庭。也许是衣食足够温饱,但毫无疑问,刘富兰在割草喂猪之余,只能跑到街上找伙伴玩耍,几乎是个野孩子。她缺乏一个温和的母亲,让她更具有柔和的性格特征。

     刘富兰的父亲后来续弦,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遂将“刘富兰”改名为“刘胡兰”。这是个意味深长的细节,可以帮助我们透过重重时光迷雾探究历史真相。我们知道,姓氏对于中国传统百姓生活的重要性,乃是“香火之延续,家族之命脉”。而中国历来都是遵循妇随夫姓的原则。当然,有些女权主义者认为这是对女性的歧视——我并不认为改个姓就是歧视了——实际上,妇随夫姓的原则更体现的是经济学原则,即一个家庭的长子继承制度。在自由平等已经深入人心的当今中国社会,尽管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在实际生活中,随父姓的则居绝对多数,除非有特别偶然的情况。有些夫妻为了表达爱情,或者妻子为了表达自己的某些个性意志,会在子女的姓名中加上自己的姓氏——比如,张某娶了杨某,他们的儿子取名“张杨”。

     刘富兰成了刘胡兰,其中蕴藏着她的这位继母的强硬意志,在那样一个民间尚未沾染西风的时代,胡文秀坚持要把“刘富兰”改成“刘胡兰”,至少可以说明她是一个明确的女权主义、强硬的主妇和敢于对抗传统的女人。事实上正是如此。胡文秀这个人在党史中的寥寥记载说明,她是个妇女救国会的积极分子,而且在其中担任某些重要职位。刘胡兰后来成为革命的积极分子,胡文秀就是她的人生导师。

    那么,这个担任刘胡兰人生导师的胡文秀,又是个什么人?

    胡文秀1921年出生在农民家庭,7岁入学,颇读书,11岁父亲去世,家境凄惨,于是嫁给了比自己大17岁的刘景谦——即刘胡兰的生父,这是1941年的事。她的年龄,仅仅比刘胡兰大11岁,与其说是母亲,不如说是个姐姐。胡文秀为什么要嫁给一个性格木讷老实巴交的刘景谦呢?显然不可能是爱情。我们刚才已经说了,刘景谦是个中农,家境颇好。嫁给刘景谦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景遇,对于胡文秀孤儿寡母来说,无疑都是上好的选择。然而,胡文秀并非一个屈从传统的人,她早在1938年,17岁,就已经成为当地妇女救国会的积极分子。她不仅给刘景谦的家庭带来了一个主妇,还带来了危险的思想。

   老革命曾志夫人曾在晚年醒悟到革命的荒谬,不无枯涩地在自述中这样描述:
   “当时郴州有一批热血青年投身革命,……这些男女学生白天走上街头巷尾或深入农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晚上回来却又是又唱又闹,疯疯癫癫的。夜间男女也不分,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深更半夜还吵吵闹闹的。……他们以为现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

   并不带任何恶意,我揣测这些“吵吵闹闹”的热血青年,晚上一定有普遍的、混乱的和引以为自豪的滥性行为。革命犹如大海,对于贝壳而言,是个甜蜜的家,对于泰坦尼克而言,却是阴森的坟墓。每个人都从自己的角度去理解革命,毫无疑问,有些人就是从充分的、极端的、绝对的性自由来理解革命的。能够自由地和任何人上床,并且挥霍自己的青春,在革命的外衣下,已经成为一件可以付出性命来换取的快乐。对于那些20岁上下,胸脯挺得高高,经常和革命战友耳鬓厮磨、春意盎然的妇女救国会的窈窕会员来说,哪里还有比一张大床更能体现革命理想的呢?

   假如有人认为革命如此之神圣事物,竟然被我这样解释,乃是大逆不道——看看云南丽江就可以了。清朝时期,政府认为走婚制有碍风化,强令民众改为订婚成亲,建立稳定家庭——因此而爆发冲突,很多青年宁肯走上玉龙雪山吞毒自尽以示抗议,床之威力可谓大矣。

    这个胡文秀,就是这样一个人。尽管没有资料显示她曾在追求性解放性自由方面有所成就,但作为大时代的气氛,她一定是深受感染的。事实上,也正是在胡文秀这个继母的默许甚至积极推动下,年仅14岁的刘胡兰跟在本村养伤的解放军十二团三营三连连长王本固产生了所谓的“爱情”。直到今天,少女在优厚生活环境下成长,我们依然会认为一个14岁的少女属于心智尚未健全的幼女范围,是不宜恋爱的。而这位胡文秀,却把自己的解放理想寄托给了自己未谙世事的幼女。这里要插一个趣话:刘胡兰并没有留下照片,她后来的雕塑是由王朝闻根据家属描述制作的。但王朝闻由于突患疾病而返回北京,指定自己的学生继续完成。过了很多年之后,王朝闻重返故地,看到由自己学生最后完成的雕塑,不仅勃然大怒。记者这样描述道:

    良久,他连声自言自语:“这不是我的作品!这不是我的作品!”同行的侯克捷看出了王朝闻的异常表现。小心地提醒:“王老,在这里留个影吧?”王朝闻连连摆手:“不能。我不能承认这个作品是用我的原作放大的。如果照了像,就等于我承认了这个作品。不能。不能。”那么,这尊雕像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著名版画家力群曾写过如下文字评说此事:“我第一次看到刘胡兰之石像就非常生气,因大异王朝闻之原作了。王之原作在强调少女之英勇就义,而石像则强调女性之肉感,实大异其趣了。王之原作不显奶部,而石像却故意把奶刻得丰满肥大,有如少妇,既不合15岁少女之身躯,更背叛原作主题,有污辱英雄之罪。”此后,王朝闻一直放心不下这件事,一想到刘胡兰塑像,他心里就不愉快。

    那么,刘胡兰究竟有没有“肉感”,她是否是“丰满肥大”呢?事实表明,恰恰如此。王朝闻大可不必为此愤怒。刘胡兰的确青春早熟,她在追求王本固连长的时候,心情迫切,远胜于一般的14岁的少女。后来,官至解放军中校的王本固回忆证明,因为年龄悬殊,王本固本人倒是颇为踌躇,刘胡兰反而表现得急不可耐。回忆说:

    在当时的环境里,王本固和刘胡兰的亲密关系,曾引起人们一些非议。但刘胡兰敢做敢当,不顾风言风语,更加热心关照王连长。刘胡兰的伙伴金仙看出了其中的奥妙,对他俩 说:“你们俩很好,是不是谈一谈婚姻问题!”王本固说:“大敌当前,战争环境险恶,我怕连累了胡兰,不能这样做。”刘胡兰则表示:“这没有什么,一两年以后,也可以。我现在年纪小,也不需要马上结婚。”之后,他俩的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王本固把一条毛毯、一支钢笔和一副石头眼镜,送给刘胡兰家,算是订亲的礼物。

    既然暂时“不需要马上结婚”,那么刘胡兰和这位王本固连长有没有床第之欢呢?史料没有记载,我不能妄自揣测,试引用当时的革命作家胡也频(后来这个以同居为乐的青年才俊被迅速地斩首于上海龙华。)关于这种流行时尚的记载:

    妇女们更快乐更活泼得利害。她们从前都没有出息地关在贫苦的家庭里弄饭,洗衣,养小孩,喂猪,像犯人关在监狱里一样,看不见她们自己的光明,现在她们好象是在天上飞的鸟儿了。她们的生活自由了,没有压迫没有负担。并且不害怕丈夫了。她们可以随自己的意思和男子们结识。她们还可以自由地和一个\'同志\'跑到县苏维埃去签字,便合适地同居起来。

   在继母胡文秀的教导下,14岁的刘胡兰已经成为一个激素分泌过多、心情激动的暴走少女。而革命,则成为她宣泄青春躁动的恰当渠道。她不仅拥有一个14岁少女所不可想象的性自由解放的前卫思想,更有着街头骑着摩托车横冲直撞的光头党的暴力倾向。她不仅敢于同居(是否付诸实践不可考),而且敢于杀人。1946年12月,在刘胡兰的指引配合下,当地武装工作队将国民党村长石佩龙处决。这个事件,恰恰是刘胡兰被处死的原因,因为正是这次挑衅,激怒了阎锡山的地方政府。我们知道,那时阎锡山是国民政府山西省主席,也相当于现在的山西省长,只是当时他把持着山西的军政大权。当时的山西,治安良好,民众生活相对平静,商业继续繁荣,军队纪律严明,被报界和中央政府誉为模范省。即便在如此兵荒马乱的时代,山西的票号依然以强大的信誉和宁静的山西地方而获得认可,全国畅通无阻。这个村长为阎锡山的军队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所以就要杀死他。1949年后的几十年中,村长或是村支书、乡长等,也都是要派公粮、派民工、派税的,这是地方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在大跃进和文革中,因为派公粮、派民工而大批逼死农民、逼迫农民背井离乡的村长、乡长,应该并不比1949年前少,也并不比1949年前更善良,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难道农民或是某个其他的党派就可以私下处死村长吗?刘胡兰死难时,已经不是抗日战争之时,而是内战之中,中国的内战,无论是从当时还是从现在来看,都是一场没有必要的战争,它不是进步与落后之间的战争,比如国民政府与大清朝之间的战争,就是一场进步与落后之间不得不进行的战争,也不是抵御外辱的战争,而是一场纯粹是夺取权力的战争,战争之前的国民政府,是有非常多的必须要改变的缺点,但是并非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政府,因为这个政府还具有基本的民主素质,至少它拥有在中国全部历史中,更彻底的选举制和宪法制度,中国人唯有在这个阶段拥有过言论、结社和游行的自由,共产党也是得益于这个自由制度下才得以产生的,共产党的报纸、电台等也就是在这个制度下才得以发行运转的,据一本《历史的先声》的书披露,在共产党1949年获得政权前,曾经许诺要在中国实现比中华民国更加民主的政治制度,而广大民众之所有能够拥护并跟随中共浴血奋战而推翻中华民国,就是因为热切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自由和民主权力,希望在中国建立一个更加进步的政府。

刘胡兰就是在这种思想下,替共产党敌后武工队的武装力量出力,并最终走上了杀人之路。我们很难说刘胡兰是在反抗压迫,她协助共产党敌后武工队处决国民党的村长。从这一点来说,她不仅不是英雄,还是一个有罪的人。作为政府,需要追究杀人者的罪过和有关人的责任,本来是天经地义的,刘胡兰等人参与了杀害村长的犯罪行为,自然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我们看到的是,在那个时代,没有人想到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一个方面利用法律的保护,钻法律的空子,实行暴力推翻政府的行为,另外一个方面,利用手中的权力,不经过合法的审判,就大肆屠杀相关人员,甚至对一个少女也没有起码的同情和人道,虽然双方很难认定谁为因谁为果,可是这样的残酷现实是我们不愿意再看到的。

    无论如何,死亡都是恐怖的。无论如何,被杀都是不幸的,刘胡兰也是如此。面对铡刀,她的口号是“怕死不是共产党员”——不可考。有的版本说,她没有说这句话,有的版本则把这个神圣的荣誉给了已经尸骨无觅的她,无论她有没有说过,相信她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她早已经把自己溶在一个可怕的熔炉,铸造成一个可怕的怪物。这个怪物认为自己不怕死,充满了殉教的神圣快感。在这种神圣的快感下,掩藏的却是东西却只能是无知、狂热和暴躁。她一生都没有走出过自己附近的村落,她甚至没见过城市,也没见过工人——就是自己为之奋斗的无产阶级。我们看到刘胡兰的可悲之处,失去了对自己生命的珍视,也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她的英勇和坚强,不是为了一个崇高的人类普适的目的,也不能体现人类本质的价值,而是为了自己一群人的私利的执著;她的从容就死,不是为了更加崇高的自由和社会的进步,所以,这个少女的死是可悲的,而不是英雄式的。

    距刘胡兰被处死之外的两千里外,那个为她题词的渐渐富态的中年人正在发出新的指示,他希望把更多的年轻学生——无论他们是20岁、十八岁还是十四岁——推到政治斗争的第一线,这份电报说:

    “此次平、津、京、沪学生的反美示威,成绩甚好,影响甚大。”“我党在蒋管区的工作,应尽量利用这次学运的成果,扩大民族爱国主义的宣传与活动。”“经过学生活动与报章揭露,要将这些宣传深入到工人、店员、妇女、城市贫民、工商业家、自由职业者乃至华侨中去,引起他们的响应,以扩大这一运动。”

    每个人都会分泌荷尔蒙——假如我的科学常识是正确的——由于这些荷尔蒙分泌而导致的各种后果,都是常人理解范围之内。寂寞的成年男人会在这个时候寻觅女,而可能沾染性病的结果,他自行承担,毫无怨言。这个成年男人也许会谈到风流倜傥的含义,谈到古代的名士都有狎*的习惯——依然无法改变荷尔蒙这一基本的科学基础。问题是,未成年人在对自己的分泌以及分泌之后的结果尚未明确知晓的时候,社会所承担的,是让他们把这种结果尽力后延,等待他们有了足够心智和判断力之后再做选择。

    刘胡兰毫无选择余地地死去了。成年人的游戏,她玩不起。

    尽管不忍心将“不良少女”这四个字加在刘胡兰的身上,然而,赞誉是轻松和便宜的,反思却是沉重而昂贵的。既然如此,就让我选择那个比较艰巨的任务吧。直到今天,依然有很多少女在尚未搞清楚自己的胸部为什么突然肥大起来之前,就急匆匆地开始了她们的革命之旅。有的,会高举市场经济的旗帜,卖身以换取物质快乐。有的,则依然高举女权主义的褪色破旗,曲线救国,做些勾当。自由历来都是需要付出沉痛代价的东西,有的时候,是永久丧失爱情,有的时候,则是被放在铡刀上砍上一下——尤其是蒙昧加上自由欲望,就不再是丧失爱情或者被砍上一刀,而是整个人生的颠覆和不可修补。
先愍 发表于 2011-1-18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如那刀郎所唱
这是对冲动最后的惩罚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1-1-1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尚不成熟的才好鼓动,已经成熟的怎么骗得动?在每个革命的前期,宣传的口号都是很美好的,不管是“均田地”还是“有粮吃”,但是否真能做到这一点,不好说。
简单的 发表于 2011-1-18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1-1-1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涯海客 于 2011-1-18 10:34 编辑

对于楼主的标题,我觉得可以这么讲,不管她是不是不良少女,对于那一场“革命”,她始终是烈士,这是她为之付出生命而应得的。
布衣 发表于 2011-1-18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故去的人,我们就不要去讨论了!不管怎么说,刘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总归是一场悲剧!作为百姓被政治所愚弄,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作为已经觉醒的人来说,不要到处去证明自己没有被欺骗,相反,应该处处显示自己已被忽悠!这样岂不是各取其好啊?你可以平静过你的日子,某些人可以安心去搞那些花花肠子!你且笑看,一切不合理虚妄的,带有欺骗的事物终将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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