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起,国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改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国家收窄优惠幅度,按7.5%的税率征收。今年1月1日起该优惠政策停止执行,恢复10%的税率。据县国税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优惠政策实施两年来,我县市民共花5.89亿元购小排量汽车5694辆,全县实现小排量车购税收入约3334.4万元,减免车购税1737万元。
2009年,我县为2134辆小排量车办理了优惠手续,实现车购税收入约938.3万元,减免车购税938.3万元,车购税征税金额和车辆申报数量情况明显好于往年。2010年,我县小排量车销售延续了上年的良好势头,实现车购税收2396.1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约155.4%,增收1457.8万元,减免车购税798.7万元。
据县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去年12月,我县有553辆小排量车享受了车购税优惠,打破了两年来的单月记录。特别是该月最后一个星期,前来办理优惠手续的车辆出现了“井喷”,日均有32辆,最高日有42辆。而2011年元旦过后第一天,仅有15人来办理小排量车购税手续。(记者 郭媛媛 通讯员 洪翔)
来源:中国象山港 20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