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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回应面粉增白剂“缓刑一年” 称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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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元 发表于 2010-12-3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12月30日 07:25:06 来源: 新京报

  “撤销面粉增白剂拟设一年过渡期”引起热议。昨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回应称,食品添加剂在限量内使用如有安全问题,卫生部会对其立即撤销,但按标准使用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拟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是必要的。

  设过渡期限符合世贸规则

  今日,卫生部监督局将结束对撤销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俗称面粉增白剂)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拟对取消添加面粉增白剂设置一年过渡期。

  上述负责人对此解释称,有的消费者提出要取消一年过渡期的要求,理由是过氧化苯甲酰限量使用对人体有害。但是按照限量添加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造成安全问题,所以,撤销面粉增白剂与撤销有安全问题的添加剂是不一样的。

  “从目前情况看,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是合理和必要的,也符合世贸规则。”该负责人说,在研究设置过渡期限中,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大家同意给予合理的过渡期限,因为政策出台,还需要配套的监管等一系列措施的衔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0-12/30/c_129314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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