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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网上裸聊属于传播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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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根 发表于 2007-6-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国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他表示,运营商要对出租空间负责,如果聊天室或者论坛传播色情信息网站知情不报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网络色情现状建立色情网站趋于容易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经清理、删除境内互联网上淫秽色情信息3万余条,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和栏目1450余个,对380余起案件线索立案侦查,侦破网络淫秽色情案件近30起。
   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钟忠处长表示,“黄赌毒”问题是长期存在的,互联网上的问题是社会问题的反映。现实社会有卖淫嫖娼,在互联网就会有发布招嫖的信息。互联网发展快,互联网技术门槛越来越低,使一些人在网上建立淫秽色情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越来越容易,这种趋势近两年越来越明显。

                                       裸聊制裁问题行动中主要打击组织者
  
       在提到网络色情的危害时,钟忠说,网络淫秽色情的危害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成年人还好些,一些十几岁的未成年人在看了网络淫秽色情录像后,曾发生参与强奸、抢劫犯罪的刑事案件。太多的淫秽色情把互联网变成了精神的染缸,这也不利于互联网的健康持续发展。当记者提问观看“裸聊”表演是否会被制裁时,钟忠表示,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主要打击组织“裸聊”的人。

                                       网络空间管理网站应对出租空间负责
  
       2004、2005、2006年,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持续不断开展打击网络色情的行动。要想治本还要从加强互联网管理入手。互联网提供介入服务、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推广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的单位应该落实相应管理责任。比如,用户租用空间、开网站时,上述单位应该知道用户是谁、他的空间用来干什么。网站应该及时删除论坛、聊天室传播淫秽色情的小说、图片、电影。运营商在明知出租的空间正在被用于网络淫秽色情时,有义务向有关部门举报,知情不报将被罚款。

                                          打击在家裸聊执法者需要法律支持
  
       2005年,一名家庭主妇在北京家中组织多人进行视频“裸聊”被抓,嫌疑人对组织“裸聊”供认不讳。然而,检察院却因刑法无相关罪名撤回起诉。针对“裸聊”是否真的难以定罪的问题,钟忠表示,在现实社会中法律规定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在互联网或借助互联网表现出来同样也是犯罪。执法者在面对网络淫秽色情这类新型案件时需要法律支持。
   钟忠认为,网上“裸聊”是在网上虚拟环境中进行的,这也是有关单位认为和传统聚众淫乱有区别的。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台互联网关于传播淫秽信息的有关司法解释,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明确规定。“裸聊”应该往传播淫秽信息的规定上去靠。  [京华时报]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7-6-9 17:06 编辑 ]
错觉 发表于 2007-6-9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色情网站真的太多了,严重影响社会的容貌!
空子 发表于 2007-6-9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搞这个治理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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