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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云南普洱市开始强推旧城改造,这项涉及1812户居民拆迁的工程,在拆迁户眼中,存在补偿过少、程序非法等问题,百余居民状告市政府。普洱市中院至今未予立案。当地官员认为改造可提升城市品质。知情者透露改造出的地块政府至少可获20亿。
不配合拆迁将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今年4月28日,普洱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离退休干部参加。会上宣布了普城改办发〔2010〕1号文件(下称1号文件)。
文件称,普洱市中心的市电影公司片区、民航路片区、通商路片区、振兴南路片区等,共500多亩土地上的建筑需要改造,涉及61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共有1812户需要搬迁。文件要求,所有搬迁必须在7月30日前完成。
文件规定,普洱市成立督察组,对工作迟缓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将行政问责,相关领导等将被追责;不配合搬迁的行政企事业工作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动员会上,该市主要领导要求,凡涉及搬迁各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责任人。搬迁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干部将被一票否决。
多名与会者证实,普洱市市委书记沈培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坏”让他们印象深刻。
“谁砸我的饭碗,我就先砸他的饭碗”
拆迁区域居民多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多名受访拆迁户介绍,当地拆迁部门随后便利用“饭碗”,强迫这些企事业单位员工签订拆迁协议。还有拆迁户反映,有的领导压力过大,直接告诉拆迁户,“谁砸我的饭碗,我就先砸他的饭碗”。
一些单位积极执行市政府的“高压”措施,强推拆迁。
普洱市农业局根据“四不”政策,包干推行拆迁。一名农业系统的公职人员介绍,该局下发的普农整办发〔2010〕1号文件,要求告诫反对拆迁者,严格执行“四不”政策,即拆迁不力单位,领导不提拔、不评优、不加薪、不晋级。
该人士介绍,农业局还制定了搬迁工作量化表,145户居民被分为7片,每片由一名分管领导、一到三名责任人和一到三名工作联络员负责,逐级包干,处级干部包科级干部,科级干部包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同样来自农业系统的公务员杨宇(化名)介绍,他所在的单位规定,如果不支持拆迁,公务员变事业人员,事业人员变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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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01121/n27778761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