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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惊人政策:百姓可以绑贪官上京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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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飞鹰 发表于 2010-10-2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所有的恶行中,明太祖朱元璋最憎恶贪污,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当他想起那袋该发给自己父母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父母饿死的情景,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些人个个该杀。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一个官员们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可是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胜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

    做官这个职业在任何时代都是金饭碗,但在洪武年间,官员们的命运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惨。

    在朱元璋的时代,官员们如同生活在地狱中,这一形容并不过分。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明代官员的品级。大家知道,一品是最大的官,历朝历代都不乏一品的大员,威风凛凛,甚至连皇帝都要给几分面子。而在明代,一品文官却几乎成为传说中的人物,十分稀罕,能熬到二品退休,已经是祖上烧高香了。

    二品就二品吧,文官们并不是太在乎,反正无论几品也是要干活的,但让他们感到极度不公的是,有那么一群人,什么功劳都没有,却几乎个个都是一品———那些人就是朱元璋的亲戚。

    这可真是让官员们想不开了,十年寒窗,奋斗一生,可能到头来只是个三四品小官,而那些人生出来就是一品、二品的大官。真是“读得好不如长得好(驸马),长得好不如生得好”。

    但更让官员们难受的还在后头,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朱元璋这个老板是很小气的。

    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工资是多少呢,我们以知县为例。管理一个县的县官一个月的工资只是7.5石。明代的知县和今天的县长不同,那年头知县还兼任很多职务,他既是县长,还是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财政局长、税务局长、工商局长、县施工队队长。一个知县管这么多事,打赏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谁心甘情愿给你干活?

    他手下还有一大堆的长随,分等级为大爷、二爷。大爷有门政大爷(看门的)、稿签大爷(签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爷,包括“发审”、“值堂”、“用印”等人,这些人是知县签押房里的办公人员。此外县里的重要部门知县都会派人去看着,知县还会带着自己的厨师、师爷———这一大帮子人都是县官的手下,全部要他养活。

    一个月只有7.5石的俸禄,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风了。

    当官的还要迎来送往,逢年过节到处走动,俸禄是远远不够的。

    可是就连这点俸禄,也打了折扣……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于是种种捞钱新花样纷纷出炉。

    官员们主要用的是两招,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两招历史悠久,十分有名。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听说过火耗这个词,当时交赋税往往是实物,如谷物、丝织物等,但有时也会改征银两和铜钱,而熔铸碎银时可能会有损耗,官府就用这个名义来征收多余的银两,这些多征的赋税就称为火耗。

    其实到底有没有损耗,也只有官府自己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多收钱的借口。这一招可谓流传几百年,长盛不衰,比明朝的历史还要长,一直到清朝雍正时期,采用火耗归公的措施,这一招才从历史上消失。

    话说回来,这一招是官府说了算,要征多少自己规定,执行中实际操作技巧不算太高,下一招就不同了。

    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十分值得一提。百姓交纳粮食的时候,官府是用斛来装的,百姓将粮食放进斛里,再称重,计算自己完成的粮食份额。粮食放入斛中,要呈尖堆形,会有一部分超出斛口,就在百姓为交完公粮松一口气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准斛猛踹一脚!此时超出斛口的部分谷粒就会震落在地上,老百姓慌忙去捡,此时官吏会大声叫喊:别捡,那是损耗!喂,说你呢,还捡!

    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谓粮食运输中的损耗,这部分就成为官吏的合法收入。那么老百姓呢,只能回家再送粮食来。

    请大家注意,这两招只是封建社会最平常的,明朝的很多名臣如三杨、李贤、徐阶、张居正等人都是靠这两招的收益养活自己的。而后来的皇帝也认可这些作为合法收入。

    虽然朱元璋的工资政策对这些行为的泛滥负有一定责任,但这并不能成为贪污行为的借口,内因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官员们还是应该从自身去找原因。

    如前所述,由于这些制度的规定,朱元璋和官员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而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违反朱元璋的这些法典,而朱元璋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些矛盾累积到一定时候,就会爆发。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的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来源:中国新闻网
tange 发表于 2010-10-2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事不可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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