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进群众性户外运动发展,丰富市民体育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在象山县西周镇举行2010年宁波市“西周蒙顶山铁人三项”邀请赛,现将规程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作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件:
1、2010年宁波市“西周蒙顶山铁人三项”邀请赛规程
2、2010年宁波市“西周蒙顶山铁人三项”邀请赛报名表
宁波市体育局
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宁波市“西周蒙顶山铁人三项”邀请赛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6日上午(半天)在象山县西周镇举行。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象山县体育局
象山县旅游局
西周镇人民政府
三、比赛项目:
成年男子组(18周岁—60周岁)“铁人三项”
成年女子组(18周岁—55周岁)“铁人三项”
四、参加办法: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各选派1支队伍参赛,象山县可以选派2支队伍参赛,冠名单位可选派1支队伍参赛。
(二)每队可报领队(教练)1名,运动员4人(3男,1女)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本县(市、区)常住人口,参赛时必须随带本人2代身份证或户口薄,凭身份证或户口薄检录。外来务工人员的资格认定,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与本县(市、区)区域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并在2010年6月1日之前已办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二)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报到时需提交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保费用由承办单位支付。
六、竞赛办法:
(一)项目设置:“铁人三项”内容:骑自行车(10000米)、负重(杠毛竹跑1500米)、登山(450米)。
(二)竞赛路线:骑自行车从西周镇人民政府广场出发至西周中学开始计时至山后胡村(10000米);负重,扛一捆毛竹(一捆三根,竹长1.5m)至蒙顶山登山路口(1500米),弃重(弃毛竹);徒手登山直至蒙顶山顶(山高海拔500余米),以先到终点(山顶)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
成年男子取前1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成年女子取前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2名,三等奖3名。
八、奖励办法:
获奖者均给予一定的奖励,完成比赛项目到达终点者均给予纪念奖品。
九、报名和报到时间:
(一)报名:报名表一式两份于11月1日前分别报象山县体育中心(联系人:袁亚琴,电话:0574—65718925,传真:0547—65773905)和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林建芬,电话:0574—65839627,手机:13738449909, 传真0574—65830011)。
(二)报到:各运动队务必于11月5日下午15:00前到象山县西周镇华翔大酒店报道, 5:30在华翔大酒店主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十、各参赛单位除交通费自理外,食宿费及其他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一)各选手参赛自行车由运动员自备,标准要求不限,但不准使用任何助动装置,如发生自行车损毁影响比赛成绩等事宜,视运动员违例。
(二)比赛负重用毛竹捆由大会统一提供并负责捆绑,如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发生毛竹捆松散等情况影响比赛成绩,视运动员违例。
(三)参赛选手必须在整个比赛过程中,着大会提供的号码标志服,在比赛没有结束之前不准脱换上着服装,否则视为犯规成绩无效。
(四)运动员到达终点时(山顶),必须主动向裁判人员索取名次卡,并保管好名次卡,及时向裁判出示,便于登记录入名次,如发生名次卡漏领、遗失均视为运动员违例,成绩无效。
(五)运动员必须完成上个项目的比赛内容,方可进入下一个比赛项目,如发现自行车、毛竹没有按指定地点摆放,均视为违例,选手不得进入下一个项目的比赛,直至按要求摆放到先前指定的位置,方可准许运动员继续下一个项目的比赛。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承办单位。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