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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遭袭案宣判 肖传国被判拘役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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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爷 发表于 2010-10-11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肖传国当庭否认雇凶,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

 ■ 时间表

 今年6月24日晚,《财经》杂志编辑方玄昌被两名男子用钢管袭击。北京警方介入调查,经鉴定为轻微伤。

 8月29日,方舟子遇袭,两名男子持铁管、铁锤、喷射防卫器殴打方舟子,致方腰骶部皮肤挫伤。事后方报警。

 9月21日,北京警方通报,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并案告破,嫌疑人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等归案。

 10月4日,石景山检察院对肖传国等5人提起公诉,指控5人犯有寻衅滋事罪。

 10月10日,石景山法院开庭并宣判,5人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主犯肖传国和戴建湘被判拘役5个半月。

 本报讯 (记者陈博)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等5人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

 法院对本案启动简易程序,近5小时庭审后休庭。方玄昌及辩方律师等都走出法院后,又被通知庭审继续。昨日下午5时许,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5人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主犯肖传国和戴建湘被判拘役5个半月。

 肖传国称不懂“寻衅滋事”

 方舟子并未现身昨日庭审,方玄昌和两人的代理律师彭剑出庭。

 石景山检察院派出3名公诉人出庭公诉。检方认为,肖传国等5人无视国法,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5名被告人中,仅有肖传国和戴建湘聘请了辩护律师。

 肖传国当庭表示,对指控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不太明白,“如果法院认为我的行为构成这一罪名,我没有意见。”他说。

 10万元非雇凶费用

 谈及作案动机,肖传国当庭称,他和方舟子有近10年的个人矛盾。除了嫉恨二方(方舟子和方玄昌)对自己的学术质疑外,方舟子还污蔑他的妻子和老师。他曾对方舟子提起过刑事和民事诉讼,但都没有具体结果,“穷尽维权手段后,一时激动才如此对待方舟子。”

 戴建湘曾供述,肖传国承诺打人后给10万元,殴打方玄昌后给了5万,打方舟子后给了2万。

 对此,肖传国当庭否认。他称,戴建湘喝酒后到自己办公室,看到方舟子和方玄昌的资料,主动请缨要求教训二人。他给戴的钱是给亲戚孩子出国的费用,非雇凶费用。

 休庭后通知继续庭审

 昨日,石景山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刑庭庭长一人审理。

 据悉,本案刑事部分的证据卷有11本之多,摞起来高约20多厘米。庭审进行了近5个小时,才完成法庭调查。昨日下午1时30分许,法官宣布休庭,并未宣判。

 随后,方玄昌、彭剑和被告人家属及律师等人都已走出法院。不久,各方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庭审将继续。

 5人被认定寻衅滋事罪

 昨日下午5时许,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法院对肖传国等人的无罪辩护不予采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传国、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1个半月。

 宣判后,肖传国表示将考虑上诉,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二方”对判决结果不满

 对此判决结果,方舟子和方玄昌表示不满。

 律师彭剑表示,肖传国提供给打人者的资料中,注明“电梯里有录像”,“石景山这个(指方舟子)要打得重一点”,都可看出并非简单的寻衅滋事,以寻衅滋事罪定罪不合适。但本案系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对判决结果没有上诉权。他们只能据理力争,向检察院申诉,希望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抗诉。

 ■ 质疑

 为何“闪电”宣判?

 质疑:昨日,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休庭后通知继续庭审,并当天宣判。外界质疑这种“闪电”速度。未出庭的方舟子也曾称,估计此案当庭宣判,出不出庭没有意义。

 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认为,法院休庭后又开庭导致他未能参加,受害人律师没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然继续开庭审理,“审判程序本身已经违法。”

 回应:对此,石景山法院对外宣传负责人昨晚表示,简易程序当庭宣判,并不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司法实践中当庭宣判的也很多,被告人及受害人当然认为普通程序会更好一些,但要根据具体案情来选择审判程序。

 为何不转普通程序?

 质疑:戴建湘的律师称,肖和戴的律师均做无罪辩护,且几名被告人在“打人”预谋问题上出现分歧,法院依然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这难以理解。对此,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也认为,以上做法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回应:对此,石景山法院对外宣传负责人表示,因自己不是具体办案人,尚不知情。本案已经公开宣判,也有部分媒体旁听,因此尽管有很多媒体对该案的具体审理很关注,但法院目前还没有做专门通报此问题的安排。

 ■ 庭后声音

 方舟子:如此轻判担心效仿

 昨晚,方舟子表示,得知判决结果后,他更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些人放出来以后,会不会变本加厉报复我”。他称,还有其他不少曾被他“打假”的人,这么轻的判决,有可能让这些人肆无忌惮地效仿。

 方舟子称,肖传国提供给打人者的资料中,既有他的照片、地址,还有自己妻子的照片,这样的判决结果,他也担心今后家人的安全。

 方舟子认为,此案中警方刑侦工作干得非常漂亮,但后期的公诉和审理没有跟上。“这样的结果对辛苦侦破此案的民警和我来说,都是个遗憾。”

 肖传国:判罚过重考虑上诉

 宣判后肖传国表示考虑上诉。昨日中午休庭后,他的代理律师高子程表示,方舟子和方玄昌二人的伤势已经做了鉴定,肖传国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行治安处罚更为合适。

 此外,戴建湘代理律师张律师称,戴建湘和肖传国两人的律师都做的是无罪辩护。此案宣判后,戴建湘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但家属认为这样的判罚过重,将考虑上诉。

 ■ 名词解释

 寻衅滋事罪 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拘役 指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陈博 孙纯霞  

2010年10月11日 新京报
 楼主| 相爷 发表于 2010-10-11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ngshan 于 2010-10-11 09:35 编辑

肖传国还是有能量,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休庭后通知继续庭审,并当天宣判。这种“闪电”速度背后是否有公关?

不能小看学者、专家。
 楼主| 相爷 发表于 2010-10-1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ngshan 于 2010-10-11 09:42 编辑

十载积怨 一朝爆发

肖传国曾公开声称“报仇”是其人生目标之一;方舟子律师称肖曾找人跟踪方到其家中恐吓

 被警方控制之前,54岁的肖传国身兼数职,多次获得国内、国际奖项。被警方控制之时,他刚刚结束在国外多所大学历时两周的讲学,并为多名外国患者实施了肖氏反射弧手术。

 肖传国用雇凶伤人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认识了他,也由一位医学专家沦为站在刑事审判庭上的被告人。其实,肖传国和方舟子之间积怨已久,最早可追溯到2000年。

 “昏教授”结怨方舟子

 今年9月8日,肖传国在博客中透露,2000年9月,方舟子主持的新语丝开始打“哈佛最年轻教授”夏建统的假。肖便开始以“昏教授”的网名发帖称,夏是个人才,请同胞们高抬贵手……

 2001年,“昏教授”撰写了《对方舟子“学术打假”的反思及批评》的文章。文章中指方舟子没有根据的诬蔑攻击中国学术界及一些德高望重的前辈,造成国际学术界对中国的偏见,还称方舟子“追名逐利”、有“自卑心理”。

 同年,“昏教授”又发帖,指方舟子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文章涉嫌抄袭美国《科学》杂志上的论文,并向《科学》杂志举报。

 对此,美国《科学》杂志负责调查此事的编辑表示,方舟子没有直接照抄《科学》杂志上的论文,无法认定为“抄袭”。方舟子也明确表示,自己的文章仅仅是“引述”,只是按自己的表达方式将文章用中文进行表达。

 此后几年,在众多网友的爆料下,“昏教授”的真实身份大白于天下,肖传国和方舟子也就此“相识”。

 “肖氏”理论被指夸大

 2005年9月,方舟子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肖传国自称的“肖氏反射弧理论”并得到国际公认,是自吹自擂,称在国外的著作中从未有这个说法。方另外指出,肖传国共发表国际论文4篇,仅被引用9次,其在国际学术界并无很大影响。

 不久,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发表《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对肖的简历提出了质疑,更有网友在新语丝上发帖称,肖传国此前在美国全职工作,不具备参选中科院院士的资格。

 院士梦破 誓言报复

 在经过相关评定机构的评审后,肖传国的院士梦破灭了。他在博客中说,是方舟子的“污蔑”造成他落选。

 同年10月,肖传国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方舟子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名誉损失费10万元。法院开庭之前,肖传国曾在公开信中称,邀请、欢迎科技界同仁和全国媒体,特别是湖北媒体,逐条核查方舟子在其新语丝网站发表的对他的所有指控,查到一条属实,奖金五万……院士暂时不当,诺贝尔奖暂时不想,此仇不可不报。该案经武汉市汉江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肖传国胜诉,判令方舟子向肖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方舟子败诉后,被判赔偿的款项从被告方的账户中划走。

 此后,肖传国又先后8次起诉方舟子,至今令方舟子不解的是,这些起诉在地方法院多判肖传国胜诉,而在北京的诉讼,却以肖的败诉告终。

 据方舟子的律师彭剑介绍,肖传国对于落选中科院院士,对方舟子始终怀恨,不仅曾找人跟踪方舟子到其家中恐吓,还在网上指方舟子是首恶,会不惜代价报复。

 在押期间承认“故意伤害”

 今年8月29日下午,方舟子在石景山的住处附近遇袭,被人持辣椒水及钢管、铁锤追打。遇袭后,方舟子的首要怀疑对象是肖传国,原因是“他太嚣张了”。

 但是,方舟子遇袭次日,肖传国却在电话中对本报记者说,“不是我干的,方舟子明显在报假案。你想想,一锤子怎么可以打出3处伤?”肖传国说,他已整理好相关资料,准备向警方举报。

 9月10日,肖在微博中说,(方舟子)你这个骗子、伪君子、刑事罪犯,你玩弄网民、媒体于股掌……自作孽,不可活。此外,肖还在博客上发表《方舟子为何被一锤子砸出三处伤》等博文,斥责方舟子“十年行骗”、抄袭等多宗“罪名”,怀疑方舟子想通过报假案的方式进行炒作。

 在押期间,肖传国没能如自己之前所说“举报方舟子报假案”,而是承认了自己“故意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肖传国曾在清华大学的演讲中公开声称自己的人生目标是:积德、赚钱、报仇。在肖传国具名或不具名的多次网上言论中,“报仇”一词经常出现。

 双方微博关注案件进展

 尽管肖传国被警方控制了,但他的微博在中断了8天后,于9月27日再次开始更新。发帖者自称是“肖传国教授忠诚且可信赖的朋友,被授权代理肖传国教授博客等事宜”,而所发出的帖子内容多为肖氏手术的效果、对方舟子的指责等。

 方舟子在遇袭后,微博也处于持续更新状态,不仅保持着日常的学术言论的更新,还公布了遇袭案件侦破、移送、开庭进展,并阐述了不少对案件的看法,认为肖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同时援引法学界知名人士对案件的分析。

 昨晚5时许,方舟子在微博中公布了庭审时的部分情况,对肖传国在庭审中自称的犯罪动机等内容提出了质疑。尽管法槌已落,但方、肖的对峙似乎并未终结。

 本报记者 安颖

 ■ 链接

 二人积怨主要脉络

 ●2000年9月,肖传国开始以“昏教授”为名“请”方舟子对夏建统“高抬贵手”。
 ●2001年,肖传国发文指责方舟子污蔑攻击学术前辈,为“追名逐利”。
 ●同年,举报方舟子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文章涉嫌抄袭美国《科学》杂志论文。
 ●2005年9月,方舟子称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理论”系“自吹自擂”。并对肖的简历提出质疑,“造成”肖落选中科院院士。
 ●2005年10月,肖传国在武汉将方舟子告上法庭,并胜诉获赔4万元。
 ●随后至今,肖传国又先后八次在北京和地方省市起诉方舟子。
老丹 发表于 2010-10-11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基本上有法无律。字面上的法都在,但如何律,如何执行,就是居于法之上的人说了算了。
简单的 发表于 2010-11-26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狗屁面前人人平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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