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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告官”案的意外收获看制度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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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落成泥 发表于 2010-9-3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零落成泥 于 2010-9-30 11:06 编辑

从“官告官”案的意外收获看制度缺失

深圳新闻网评论员 风林


       当年,南京的周久耕局长因为一根“九五之尊”去监狱“休息”了。现在,深圳的副局级干部、原征地拆迁办主任刘新云因为“装修别墅”也被逮捕了。不同的是,周久耕当年多少还有点算是“意外收获”,而随着众多周久耕们的落网,刘新云被逮捕已在我们的意料之中。
      关于事情的起因,大家都很熟悉了:刘新云因为“装修别墅”和邻居---龙岗法官贾宇发生了冲突,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涉嫌腐败。两位公职人员“官告官”,而且都住在豪华别墅里,针对这种不合常规的现象,深圳新闻网评论员子锋之前已经发表过文章《违建“官告官”会不会有意外收获?》,质疑“官告官”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果不其然,被子锋言中了,刘新云被检察院带走,贾宇也正在接受调查。
      对于“官告官”导致的这种戏剧结果,刚开始我们会当做是看喜剧片,哈哈一笑。并且,在现今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期待有更多的“官员”互相掐架,自己曝光自己。但是笑过之后,“喜剧片”的背后似乎有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令我们深思,令我们回味。
      引用一下笔者之前一篇文章的标题:《不要总让媒体成为破晓的公鸡》。布吉关如果不是发生“万人徒步进关”,并经过媒体的强大火力放大,可能至今都得不到龙岗区的重视。似乎只要媒体不报道,那些藏在黑暗中的人和事就永远不用担心见到阳光;似乎只要媒体不报道,民众渴望解决的问题就永远不能入某些“人”的法眼;似乎只要媒体不报道,公务员们个个都是孔繁森、焦裕禄。
      不幸的是,只要媒体曝光,这些美丽的表象在阳光下统统露出了原形。比如刘新云,如果不是媒体报道“官告官”,他可能现在正顶着副局级的头衔,在家享受退休生活。可他们涉嫌的腐败问题总是在媒体介入后才会受到法律的“青睐”,才会得到迟来的处罚。从制度上说,我国反腐的机构也不少,可这些反腐机构常常让人感到发挥失常。
      以刘新云的案子为例。应该说,刘新云并不是第一次暴露出问题,他的劣迹在多年前就已经暴露过:2002年4月27日,深圳市纪委公开曝光了3名领导干部的恶行,其中就包括了时任市住宅局房改处处长刘新云。他在3个月之内两次接受企业邀请出国旅游,花费10万余元。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可是在不久之后,不但官复原职,而且从正处被升为副局。这样一个有前科的人,却能在短期内平步青云,他的背后有没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交易?
      刘新云当然要惩处,但仅仅惩处刘新云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深究我们的干部制度。例如,在刘新云严重违纪和违法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可以提拔他?拔出萝卜带出泥,刘新云这根萝卜到底带出了多少泥,这个问题不应该无解。只要有人或有机构下决心去查,笔者认为,肯定能为将来解决干部廉政问题,起到很好的榜样作用。
      解决干部任用制度,始终是个大话题。这个人为什么能上;那个人为什么不能上;我们并不缺少明确的标准,我们缺少的是严肃认真的程序和公开化的监督。以刘新云为例,这样带“病”提拔的干部,为什么能过关斩将,一路绿灯?根源是不透明、缺监督。在公民意识逐渐觉醒和信息传媒发达的今天,民众对干部的监督并不难。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敢不敢这样做。入官门者,就要公布家产,公布子女、亲戚是做什么的。提拔一个干部,就必须全面、详细地严加审查,并置于阳光之下。只要我们将这些制度明确并严肃执行,让为官者无私利可图,自然清官畅行,浊官逃之夭夭。
      刘新云涉嫌贪污腐败被查出,这是相关部门份内之事。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如果不从根本制度着手,建立一个常态、有效的监督机制;如果不让各级政府摆正位置,明确政府的雇员性质;如果一把手还握有绝对的权力,可以肆意妄为;如果不提高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那么,刘新云虽然不是第一人,但也不会是最后一人,还有会有更多刘新云站出来。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10-9-3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来官告官的话,中国就要变成“无政府”社会了。
浪潮 发表于 2010-9-30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如果不从根本制度着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腐败官员还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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