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10-9-22 07:24 编辑
试论海洋伦理体系的构建
吴 成 根
体系是指若干事物或某些意识互相关联而构成的整体,大体系中含有无穷无尽的小体系,小体系中含有无尽无量、无穷深入的更小体系。宇宙是个体系,各星系亦是个体系;社会是个体系,人文亦是个体系;每一学科、学科各分支,均是个体系。真所谓“总则为一,化则无穷;反之亦然,此乃体系。”
在自然界,体系遵循自然的法则;人类社会体系除了人性自然发展外、还有人类社会对自身认识的发展,因此就要复杂得多。
一、海洋与海洋学
地球是太阳系中惟一拥有海洋的星球。4个大洋、近50个主要海组成的海洋,一是具有国际性,任何有能力的国家、民族都可在海洋空间活动;二是具有连通性,将原本孤立的国家、民族通过海上航线连在一起,构成全球化发展的基础。
作为环境的重要组成,海洋是地球最大储热体、海流是地球最大热能传送带,每年50.5万立方千米的蒸发量占大气水汽总量87.5%;陆地每年4.7万立方千米水量径流入海,构成地球周而复始的水循环;海天间的气体交换,极大影响全球气候变化与发展。作为丰富的资源宝库,13.5亿立方千米海水占地球总水量97.5%;已知21万种海洋生物,初级生产力占地球总量的87.7%;溶解气体、溶解盐类、矿物占海水3.5%,已知90余种化学元素,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强劲支撑。作为全球的水上通道,海洋承担世界贸易货运总量70%以上,维系着世界实体经济的正常运行。作为新的拓展空间,海洋提供大量后备土地资源,通过围海造田、海岛开发、人工岛建设、海底仓库建设等等,缓解世界人口的压力。
早在史前,人类就在海洋捕捞与旅行,依靠不充分的观察与简单的逻辑推理,笼统地探索与把握海洋性质。公元前7至6世纪,古希腊泰勒斯认为水是万物本源,大地则浮在浩瀚无际的海洋之中;公元前11至6世纪,中国《诗经》已有江河“朝宗于海”之记载;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动物志》记载、描述了170余种爱琴海动物;公元1世纪,中国东汉王充就指出潮汐运动与月亮运行对应关系;15至18世纪末,自然科学与航海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海洋知识的积累;19至20世纪,机器大工业的产生与发展进一步促进海洋学的建立与发展。19世纪70年代,英国“挑战者”号首次完成环球海洋科学考察,海洋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学科;20世纪50、60年代,海洋学形成了一门综合性的海洋科学。
中国拥有300万平方千米“蓝色国土”:18,000千米大陆岸线、14,000千米岛屿岸线、5000多个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海岛,已鉴定生物物种20,278种;拥有250亿吨石油资源、8.4万亿立方米天然气,还有丰富的海水与海洋可再生能源。2009年涉海就业人员3,270万人,海洋生产总值31,96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15.5%。中国已形成海洋学科较为齐全的海洋科技体系,在海洋学研究、海洋技术开发方面取得许多重要成果,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然而,5所海洋大学和多所涉海学院设置的大多是对海洋物理、化学、生物、地质过程基础研究,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军事活动等应用研究的自然学科;即使是人文学科,尚缺海洋伦理方面的专业。
二、伦理与伦理学
“伦”者,人间关系、辈、类、条理、次序等也;“理”者,事物规律、是非得失标准根据、物质本身纹路层次等也。在中国古代,“伦理”一词最早出现于《乐纪》:“乐者,通伦理者也。”
对于“伦理”的定义,不下10种:有的认为这是一门探讨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讨论道德责任与义的学科;有的认为这是一种有关人类关系的自然法则;有的认为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有的认为伦理蕴涵依照一定原则、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还有认为是做人的道理、经过自觉领悟和治理的人与人的关系、人际之间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的行为准则、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与次序等等。定义的歧义,源于该词的多义;而这种多义性恰恰表明这是个内涵狭窄、外延广泛的概念。
伦理有两种存在状态:一是人们观念中由思辩把握的伦理,一是存在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伦理。伦理现象总是与其他的社会现象浑然一体、无法分离,其与法律与政治一样,是主体从文化属性与文化功能的角度、在主观思辩中进行的抽象。道德是人类以伦理为大致范本、对于人类关系与行为的柔性规定,这种柔性规定不同于伦理自然法则,甚至经常与之相悖;法律是人类以法理为基础原则、对于人类关系和行为的刚性规定,其与伦理的关系程度比道德与伦理更远。法律具有强制性,伦理是在道德观念上约束人;法律保证了道德伦理的实现,伦理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法律。
“伦理学”亦称“道德哲学”,属于哲学重要分支学科;这是一门有两千多年历史的人文科学。虽然19世纪后中国才广泛使用伦理学一词,却有着丰富的伦理思想遗产:先秦时期“义利之争”、宋明时期“理欲之辩”是关于道德最高原则的争辩,“修己”与“治人”、“修身”与“治国”是关于道德修养的问题,这些涉及人性善恶、道德起源、最高原则、评价标准、同利益关系等一系列伦理学重要问题,后来的各种伦理学说、几乎都可从中找到理论原型或思想渊源。
伦理学以道德意识、道德活动、道德规范等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探讨道德本质、起源与发展,道德水平与物质生活水平关系、道德最高原则、评价标准、规范体系、教育修养,人生意义、价值与生活态度等问题。对这些问题不同回答,形成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派别。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与需要,伦理学逐渐从道德哲学向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形成多层次、多分支的学科体系;在分化与综合、对立与融合中,伦理学理论不断完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社会价值不断提高。
三、海洋伦理与海洋伦理学
随着海洋世纪的到来,人类涉海活动愈来愈频繁;各国加大海洋开发力度,由此引发人文社会科学的关注与研究。作为伦理学应用研究的新探索,海洋伦理学应运而生。笔者就海洋伦理体系之构建作一探讨,以期促进海洋伦理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
1、创建海洋伦理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在科学发展对人类福祉产生巨大影响、对现代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的今天,伦理界限对于科技发展的进步与健全作用日益明显。就科学发展的结构讲,科学家作为科研主体,必须遵守起码良知、职业伦理,有责任维护科学求真性、有义务捍卫科学向善性,研究什么、如何研究、研究何用受伦理约束。就科学发展的功能讲:在体现科学知识价值的认识世界方面,既要揭示自然奥秘、社会规律、人的本质,更要促进人们形成平等公正意识、生态伦理观念、尊重人的价值;在体现科学社会价值的改造世界方面,科学延伸为技术手段须制定技术伦理、为增进人类幸福服务。当科技手段走到法律、道德意识之前,要么更改规范、要么限制科技发展。显然,进行道德规范建设比限制技术应用更具积极意义。伦理界限似乎限制科学迅猛发展,实际上为其持续发展奠基、为其扬善抑恶保障,为海洋科技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与健康的动力。
海洋伦理的提出是由海洋行为引发的道德关注,有着深刻的现实根源。海洋是国家重大战略资源获取地,国际社会竞争与发展的主战场。开发海洋已成为人类获取资源能源、扩大生存空间、发展社会经济的战略重点,成为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前沿领域:“全球化战略”同能源与各种资源的争夺、海疆与海峡通道的纷争有关,由此而引起的道德问题正是构建海洋伦理的前提:在全球范围,遏制海洋资源衰竭、遏制生态状况恶化、开拓海洋可持续发展道路,需要构建海洋伦理;在国家层面,促进跨部门、行业、学科的海洋与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整合各行业、部门涉海规划与活动,实现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管理,需要构建海洋伦理。
一个学科理论的创建,既是社会发展进程的需要,更是学术理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现实的海域交往行为对古老的伦理学产生深刻影响,不解决这一问题必将产生巨大道德反差、引发多种道德与社会问题。加强海洋科研不仅需要自然科学、同样需要人文社会科学,建立一门以研究海洋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海洋伦理学,应该提上日程。
2、海洋伦理研究的对象范围与基本原则
与其它学科一样,海洋伦理学有其特定的研究目的与对象、范围与方法。海洋伦理是以海洋道德为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科学体系,是研究人与海洋关系、在海域中人与人关系等问题的一门学科。由于海洋的整体性、涉海活动中人为与自然过程的复杂性、研究方法与手段的共同性,将使海洋伦理学成为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科学。
伦理学的任务不仅帮助人们认识道德现象,并且通过深入研究知与行的关系、知向行转化的机制,引导人们把道德理论、道德规范付诸实践。但同传统的伦理学相比,海洋伦理学具有全新的、应用的、开放的三个特点:首先,这是一门崭新的学科,随着海域的深入开发利用,引发一系列问题,产生新的人际、道德关系,给这门学科的建立奠定基础;其次,它既不是描述性的、也不是元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范围,目的是建立现代海洋的道德规范;其三,要建立一门反映海洋道德现实的伦理,必须采取开放的态度,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研究。
海洋伦理学涉及海洋区域道德的定义、形成、作用、原则、规范等伦理思想,在哲学“真、善、美”知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影响海洋发展的价值目标、调节社会伦理秩序、提高涉海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一是资源共享原则,海洋资源属于全人类所有;二是一致同意性原则,海洋行为应遵循诚实、公正、真实等一般道义性;三是最小授权原则,只获取应当获取的资源,而不越权获取不该获得的资源;四是自律性原则,这是海洋伦理学的终极目标与终极关怀,可看作是最终的道德诉求、与其他原则构成海洋伦理学基本原则。
3、关于构建海洋伦理体系的几点思考
(1)坚持价值与事实统一的方法论原则,合理把握伦理学的学科性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界定,是伦理学发展与创新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在现代西方,有所谓描述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分析伦理学、对话伦理学等不同类型;国内学者有的主张这是关于道德本质与规律的“科学”,有的认为是通过科学方法制定与实现优良道德的“描述性科学”、以幸福为目的的“价值学科”、研究人的存在意义及合理生活方式的“特殊价值哲学”,有的强调是一门主体性的“人学”、是研究为人之道与为人之学的“人学价值论”。
海洋伦理学应是一门事实性与价值性统一的综合性学科。事实性意味对象的客观性与实然性、决定方法的描述性与性质的科学性;价值性意味内容的主体性与应然性、决定方法的超越性与性质的理想性。海洋道德伦理生成与发展规律的研究,是该学科的基础;海洋道德矛盾和伦理困境的研究,是学科的中介;海洋道德价值原则与伦理价值规范的研究,是学科的主要内容。
(2)有学者将文化区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与制度文化三个层次:人的物质性活动与成果等物化形态属于物质文化,人的知识与经验、思想与观念、情感与意志等意识活动方式和内容特征等精神状态属于精神文化,人们社会交往与公共行为的结构与规则、社会生活的制度体制与程序等属于制度文化。
显而易见,从文化的视角分析、伦理属于制度文化之范畴。这是介于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实现两者相互结合、相互转化的一个特殊文化层次,是将一定的物质与文化加以升华、加以提炼、加以凝聚的一种自觉的、高级的社会化形态。评价一种伦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成熟,要看其如何解决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如何回答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等关系问题。海洋伦理学作为关注现实社会问题、应用性极强的一门社会科学,应该对人类海洋实践活动进行深入研究,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作出应有的贡献。
(3)道德与伦理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目的与手段之关系。海洋道德价值决定与制约海洋伦理规范,海洋伦理规范根源与实现道德价值;海洋道德决定着海洋伦理学的根本目的、终极价值与目的善;海洋伦理意味着应当、责任与义务,是实现道德价值的一种手段价值。海洋道德是为人之道的根本宗旨与目标指向,构成海洋伦理学的基本前提与根本基础;海洋伦理是实现道德价值的社会方式与现实途径,是海洋伦理学的主要内容与主体部分。
在构建海洋伦理体系中,要加强海洋伦理规范可操作性研究,提出、制定行之有效的海洋伦理准则;在构建海洋伦理准则时,要加强海洋伦理的利益监督机制与法律监督机制;要在重点院校增开系统的、完整的海洋伦理学课程,推动海洋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与国际性影响的专业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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