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31日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8月31日电 (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范跃红)记者从8月30日下午召开的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2006年至今,该省共查结各类商业贿赂案件6612件,涉案人员 5979人,其中包括547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六大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中,以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最为突出,共有2025件,占总案件的三成。
据浙江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施彩华介绍,2006年以来,浙江省始终把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取信于民的重要措施,围绕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和重要方面,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商业贿赂案件,突破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案件,有力地遏止了该省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
截至今年6月底,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全省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部门共受理涉及商业贿赂举电话、信(访)件12243件,立案7446件,查结 6612件,涉案总金额10.49亿元,涉案单位5216个,涉案人员5979人。其中被刑事处理案件3368件3869人。查处涉及商业贿赂案件的国家公职人员202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47人,包括厅局级42人;查处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117人。
在重点查办的六大领域中,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最为突出,共有2025件,占总案件的30.6%,涉案人数2342人,更是占到涉案总人数的39.1%。这一比例也在昨天通报的该省十大商业贿赂犯罪典型案件中得到印证。数据显示,在10个案件中,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到一半,且涉案金额惊人,例如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吴少雯等人在西溪湿地保护工程中受贿988万余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与此同时,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浙江五年来通过自查自纠共收缴有关单位和个人上交的不正当所得1.5亿元,出台防治商业贿赂的规范制度673个,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管理规定2665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