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23日10: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成都球迷陈先生起诉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称对男足的表现失望,请求法院判令男足打进一届世界杯并进入8强。记者昨天获悉,陈先生已将起诉状邮寄给崇文法院。法院接到诉状后,将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身为律师的陈先生和法学专家均表示,此案获法院受理的可能性不大。
陈先生说,从1997年,他开始关注中国足球,但男足的表现让他失望。男足第一次亮相世界杯是2002年,但是输掉了全部3场比赛且失9球未入1球。2010年南非世界杯,男足再次成为看客,作为球迷的他为此闷闷不乐。打不进世界杯不说,男足还因赌球、操纵比赛、黑哨等糟糕表现,使其成为中国球迷的笑柄。
陈先生说,男足自成立并开始拿待遇起,就与球迷签订了一份“足球合同”,男足有义务进球并打进世界杯,球迷的权利是观看并因打进世界杯而获得激情和快乐。男足在历届世界杯预赛与比赛上不认真履行义务的行为,导致他和广大中国球迷无法通过中国足球获得激情和快乐。陈先生遂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男足打进一届世界杯且进8强,给作为球迷的他带来激情和快乐。
昨天,陈先生将起诉状邮寄给法院。据悉,法院收到诉状后,将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话
希望引发思考拯救男足
记者:您为什么要起诉?
陈先生:这是我关爱中国足球的一种方式。我希望通过起诉引发媒体、亿万球迷及中国足协的思考。球迷已对男足失去了信任,我希望重建球迷和男足的良性互动关系。
记者:您认为法院会受理吗?
陈先生:这个案子在诉讼主体和诉讼请求上存在问题,法院基本上不会受理。首先,男足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次,案由是合同纠纷有点勉强。
记者:会不会有人认为您是炒作?
陈先生:有人说我是炒作或想出名,但更多的是得到支持,我很坦然,会以包容的心态看待。这样,中国足球才有希望,中国球迷才有期望。
■专家说法
法院无权判进球
北大法学院教授周俊业表示,这个案子法院很难受理。从案由看,根据合同法,双方并不具有任何书面和口头的合同关系。从民事诉讼主体上看,被告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等,原告需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且利益受侵。球迷不是法律概念,与男足并无直接的利害关系。陈先生请求法院判令男足进世界杯,“法院没有这个权利,这不是开玩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