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象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活跃群众性摄影艺术创作,特举办“象山历史文化遗产”摄影大赛,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象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象山县文化馆。
协办单位:象山县文联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范围:以象山历史痕迹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刻、文化名村;象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象山祭海、象山晒盐技艺、象山竹根雕、石浦鱼灯舞、曲艺象山新闻、象山农民画、象山剪纸等等为拍摄内容。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性。
三、作品要求:传统相机和数码相机拍摄的均可。作品尺寸为长边长7英寸,每一组照不得超过6幅;所有作品不装裱;每张作品背面写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四、作品归属: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自负。获奖作品版权属作者所有,举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出版物、展览、网站等媒体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获奖者须交验底片或不小于5MB的电子文件领取奖金。
五、截稿时间:2007年5月10日止。
六、作品寄送:象山县文化馆三楼美术/摄影室、综合室。地址:象山县广场路17号。联系人:黄松挺,电话:65775119;陈跃,电话:65775115。
七、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各奖1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600元;三等奖8名,各奖300元;优秀奖50名,各奖150元。同时各颁发证书一册。
八、有关赛事动态请点击:象山文化网www.xswh.cn 象山摄影网www.xsphoto.cn |